格斯文档网

您现在的位置是:格斯文档网 > 心得体会 >

合同主体变更协议-宏图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主体变更协议

 甲方:陕西省西咸新区泾河新城管理委员会土地储备中心 乙方:陕西宏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丙方:陕西省西咸新区泾河新城开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鉴于:

 1、甲、乙双方于 2013 年 4 月 25 日就崇文重点镇 1 号地块安置房 1#、2#、3#基坑支护工程签订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以下简称“原合同”)。

 2、由于原合同履行中客观情况的变化,各方同意原合同甲方的主体资格变更为丙方。

 为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相关规定,在平等、自愿、合法、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现甲、乙、丙三方就合同主体变更事宜达成如下内容:

 一、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原合同甲方的主体资格变更为丙方。

 二、原合同约定的甲方的权利和义务由丙方享有和承担,甲方不再履行原合同。因原合同的履行所产生的责任由丙方承担。

 三、本协议未涉及的内容仍按原合同约定的内容执行。

 四、本协议自三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五、本协议一式六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无正文)

  (签字页无正文)

  甲方: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丙方: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推荐访问:宏图 变更 主体

版权所有:格斯文档网 2010-2024 未经授权禁止复制或建立镜像[格斯文档网]所有资源完全免费共享

Powered by 格斯文档网 © All Rights Reserved.。浙ICP备1904292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