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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击传销行为公开信3篇(2023年)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打击传销行为公开信3篇(2023年),供大家参考。

打击传销行为公开信3篇(2023年)

打击传销行为的公开信(精选3篇)

打击传销行为的公开信 篇1

  :

  国务院颁布的《禁止传销条例》和《直销管理条例》已实施两年了。两年以来,我市人民政府和工商、公安等执法机关严格执行《条例》,认真履行职责,严厉打击各种传销活动,取得显著成效。实践证明,传销活动严重危害群众利益,影响社会稳定,破坏和谐吉首建设,必须露头就打,彻底取缔;打击传销必须采取政府牵头、部门齐动、社会参与、综合治理的措施,尤其需要人民群众的广泛参与,实现群防群治。全市人民要行动起来,坚决同传销行为作斗争。

  一、认清传销本质,绝不参与任何形式的传销活动

  传销活动是以传销某种商品为掩护,以高额回报为诱饵,以诱人参与为生存基础,以聚敛钱财为目的的违法犯罪活动。近年来,传销活动不断改头换面,变换伎俩,但终究掩盖不了违法的本质。传销活动具有极大的危害性:一是传销不仅违反了国务院禁止传销的规定,还违反了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给金融秩序和市场经济秩序造成破坏;二是传销活动侵害的对象多是弱势群体,绝大多数参加后血本无归,有的甚至生活无着;三是引发治安违法行为和刑事犯罪行为,给社会稳定造成严重危害;四是引发的夫妻反目,父子相向,甚至家破人亡的惨剧时有发生,严重破坏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五是传销组织者、策划者对参加人员实施精神控制,诱使参加者不择手段大肆从事欺诈活动。传销害国、害民,也害己。全市人民要擦亮双眼,认清传销的本质和危害,绝不参与任何形式的传销活动。

  二、遵守法律法规,做诚实守信、勤劳智慧的公民

  国务院从1998年发布全面禁止传销通知,到20xx年颁布《禁止传销条例》,标志着打击传销纳入了法制轨道。明确的法律界限告诉我们,不仅组织、策划传销违法,而且参与传销同样违法,为传销提供经营场所、培训场所、货源、保管、仓储等条件以及互联网信息服务的,也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拉人头”、诱人参与,是传销活动的生存基础。传销组织者、策划者总是利用人民急于致富的心理,编造暴富神话和道具,诱使人们参与,而人们的参与客观上助长、推动了传销蔓延。只要斩断了传销的“人头链”,就根除了传销的土壤。全市人民要发扬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崇尚科学,不听信一夜暴富的谎言,做诚实守信、勤劳智慧的公民。

  三、坚决打击传销,共同促进和谐吉首建设

  《禁止传销条例》是打击传销强有力的法律武器,任何单位和个人的传销行为终究要受到法律制裁。为了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和市场经济秩序,促进和谐吉首建设,我市人民政府和工商、公安等执法机关将不辱使命,依法行政,绝不让传销在我市有藏身之处。传销活动惧怕人民政府和执法机关的监管,更惧怕人民群众的打击。只要人人提高防范意识和抵制能力,就会形成打击传销的良好氛围;只要人人起来与之斗争,支持政府的监管执法,就会形成打击传销的强大合力。

  为了全市的稳定、和谐,大家行动起来,远离传销、拒绝传销、举报传销!一旦发现传销线索,及时向工商、公安机关举报(电话:12315、110),绝不让传销在我市生存、蔓延,为促进和谐吉首建设贡献力量。

  XX市打击传销领导小组

  年月日

打击传销行为的公开信 篇2

  XX县广大人民群众:

  传销和变相传销,属于国家明令禁止的非法经营活动,是直接影响社会稳定、家庭和睦的经济毒瘤。近年来,在工商、公安部门的严厉打击和社会各界的积极参与下,非法传销势头得到了一定遏制,社会秩序有了明显的好转。实践证明,传销活动严重危害群众利益,影响社会稳定,破坏和谐温县建设,必须露头就打,彻底取缔。严厉打击传销必须政府牵头,部门齐动,社会参与,尤其需要人民群众的广泛参与,实现群防群治。全县人民要行动起来,坚决同传销行为作斗争。

  任何参与、组织传销活动的行为均属于违法行为,必须予以严厉打击和坚决取缔。但是,还有一些城乡居民,一些酒店、旅馆为传销分子提供生活、集会场所,客观上助长了传销活动的滋生蔓延。在此,县政府重申: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为传销行为提供经营场所、培训场所、仓储和人员住宿等条件,否则,将严格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禁止传销条例》有关规定严肃查处。

  全县广大群众要提高认识,擦亮眼睛,明辨是非,从建设“平安社区”“平安家庭”大局出发,积极参与到创建“无传销社区(村)”活动中来。从自家和左邻右舍的安全考虑,积极配合政府及公安、工商等执法部门,以实际行动自觉抵制传销活动,彻底取缔传销,营造平安和谐的社会环境。

  为了全县的稳定和谐,大家行动起来,远离传销、拒绝传销、举报传销!一旦发现传销线索,请及时向工商、公安机关举报,决不让传销在我县生存、蔓延,为促使和谐温县建设贡献力量。

  打击传销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0XX年十月二十二日

打击传销行为的公开信 篇3

  :

  近年来,我县各级政府和执法机关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全国打击传 销专项行动方案》和区、市关于打击传销的相关文件精神,严格执行《禁止传销条例》,认真履行职责,严厉打击各种传销活动,取得显著成效。实践证明,传销活动严重危害群众利益,影响社会稳定,破坏和谐临桂建设者,必须露头就打,彻底取缔;打击传销必须采取政府牵头、部门齐动、社会参与、综合治理的措施,尤其需要人民群众的广泛参与,实现群防群治。全县人民要行动起来,坚决同传销行为作斗争。

  传销活动是以传销某种商品为掩护,以高额回报为诱饵,以诱人参与为生存基础,以聚敛钱财为目的的违法犯罪活动。近年业来,传销活动不断改头换面,变换伎俩,现在在我县传销活动以“连锁销售”、“资本运作”为幌子,用谎言把亲朋好友邀约到远离家乡的异地,在封闭的环境中集中洗脑,灌输“一夜暴富”的思想,唤起人们对金钱扭曲的追求,是名副其实的“社会毒瘤”,最后导致的人间悲剧更是馨竹难书;多少家庭妻离子散、家破人亡;多少家庭倾家荡产、血本无归;多少亲朋反目成仇,形同路人;多少恋人劳燕分飞,天各一方。

  传销害国、害民、也害已,传销受害者失去的不仅仅是时间和金钱,还有难以弥补的亲情、友情、爱情、信任、全县人民要擦亮双眼,认清传销的本质和危害,要积极的参与到开展“创建无传销社区”活动来,绝不参与任何形式的传销活动,使传销成为过街老鼠,无立足之地。

  20xx年颁布《禁止传销条例》,标志着打击传销纳入了法制轨道。明确的法律界限告诉我们,不仅组织、策划传销违法,而且参与传销同样违法,为传销提供经营场所、培训场所、货源、保管、仓储等条件以及互联网信息服务的,也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传销活动作为一种社会毒瘤,危及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危害青少年身心健康,扰乱正常的生活秩序和经济牲畜,成为构建和谐临桂的重大隐患,必须予惟铲除!为了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和市场经济秩序,促进和谐临桂建设,我县各级政府和执法机关将不辱使命,依法行政,绝不让传销在我县藏身之处。只要人人提高防范意识和抵制能力,就会形成打击传销的良好氛围;只要人人起来与之斗争,支持政府的监管执法,就会形成打击传销的强大合力。

  为了全县的稳定、和谐,为了建设美好家园,大家行动起来,远离传销、拒绝传销、举报传销!一旦发现传销线索,及时向工商、公安机关举报(举报电话:工商机关5594744,公安机关110),绝不让传销在我县生存、蔓延,为构建和谐临桂贡献力量。

  XX县打击传销工作领导小组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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