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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贯彻落实《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规定》学习研讨发言材料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23年贯彻落实《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规定》学习研讨发言材料,供大家参考。

2023年贯彻落实《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规定》学习研讨发言材料

 

 目 录

 《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规定》研讨材料

 在县委常委会专题研讨学习交流《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规定》会上的发言

 在市委常委会专题学习《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规定》会上的发言

 学习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规定研讨材料

 《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规定》研讨材料

 能者上、优者奖、庸者下、劣者汰,不仅是为官从政的基本要求,也是选人用人的鲜明导向。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规定》(以下简称《规定》),亮出干部优与劣的标尺、上与下的准绳,对健全能上能下的选人用人机制,建设德才兼备、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全面推进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具有十分重要而深远的意义。

 第一,推进干部能上能下,营造干事创业良好氛围。《规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落实新时代好干部标准,鲜明亮出干部优与劣的标尺、上与下的准绳,对于贯彻全面从严治党战略方针,完善从严管理干部队伍制度体系,推动形成能者上、优者奖、庸者下、劣者汰的用人导向和从政环境,建设德才兼备、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具有重要意义。

 倘若只想当官不想干事、只想揽权不想担责、只想出彩不想出力,这样的干部就是在其位不谋其政、任其职不尽其责。更有甚者,认为职务只能上不能下,职级只能晋不能退,工资只能升不能降,这种认识误区本质上就是严重的官本位思想、扭曲的权力观。全面从严管党治吏,必须坚持实事求是、公道正派,坚持事业为上、人事相宜,坚持依法依规、积极稳妥,解决少数领导

 干部为官不正、为官不为、为官乱为的问题,严把选人用人政治关、品行关、作风关、廉洁关,坚决匡正选人用人风气。

 新修订的《规定》,着眼解决不担当、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聚焦调整不适宜担任现职干部这个重点和难点,对具体情形、分析研判、核实认定、调整程序、调整方式、工作责任等内容进行优化完善,进一步提高针对性、操作性和实效性,将有力推动形成干得好就上、干不好就下的鲜明导向,激励广大干部以忠诚干净担当的实际行动在新征程上奋勇争先、建功立业。

 第二,推进干部能上能下,激励干部担当作为。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重点是解决能下问题。用干部是为了干好事业,事业需要什么样的人就选什么样的人,岗位缺什么样的人就配什么样的人。做好干部工作,就必须把那些存在问题或者相形见绌的干部调整下来。政治能力不过硬、理想信念动摇、担当和斗争精神不强、政绩观存在偏差、事业心和责任感不强、作风不严不实、年度考核被确定为不称职……针对干部的德、能、勤、绩、廉与所任职务要求不符的实际,《规定》总结认定了 15 种不适宜担任现职的情形,让不作为慢作为的干部让位子、受警醒,释放出干得好就上、干不好就下的明确信号。

 当前,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加速演进,我国迈上了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新征程,需要应对的风险和挑战、需要解决的矛盾和问题比以往更加错综复杂。走好新的赶考之路,务必把各级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管严

 管实、建好建强,让干部精神抖擞起来,通过新陈代谢保持生机活力和组织机能健康。此次修订,就是要健全能上能下的选人用人机制,以自我革命精神锻造堪当民族复兴重任的执政骨干队伍,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牢记初心使命、增强信心斗志,永葆“赶考”的清醒和坚定,自觉践行“三严三实”要求,踔厉奋发、笃行不怠,集中精力办好自己的事情,依靠顽强斗争打开事业发展新天地。

 第三,推进干部能上能下,用制度建设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

 制度具有管根本、管长远的作用。推进干部能上能下,最根本的是健全完善制度机制。《规定》提出:“应当结合实际分类施策,严格执行问责、党纪政务处分、组织处理、辞职、职务任期、退休等有关制度规定,畅通干部下的渠道。”这既给出了“下”的标准,也明确了“下”的方式。比如,要通过激励、奖惩、问责等一整套制度安排,对政治上不守规矩、廉洁上不干净、工作上不作为不担当或能力不够、作风上不实在的领导干部坚决进行组织调整;再如,对存在苗头性、倾向性或者轻微问题的,及时予以提醒、谈话、函询、批评教育、责令检查或者诫勉,对不适宜担任现职的及时启动调整程序,等等。评判有标准,决策有底气,处理有规范,操作有程序,才能让干部服气,让群众认可。

 “徒法不足以自行”,法规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各级党委(党组)及其组织(人事)部门要以对党的事业高度负责的精

 神,健全和落实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工作责任制。党委(党组)书记和组织部长要带头坚持原则、敢于担当、不怕得罪人,推动《规定》精准落地见成效。要坚持实事求是、公道正派,正确把握政策界限,准确认定下的情形,充分研判下的依据,严格履行下的程序,合理运用下的方式,注重用好干部考核考察、巡视巡察、审计、统计、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民主评议、信访等方面结果,使干部下之有据、下得服气。

 要严明工作纪律,不得搞好人主义,不得避重就轻、以党纪政务处分规避组织调整或者以组织调整代替党纪政务处分,不得借机打击报复。要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对下的干部不“一棍子打死”、一下了之,加强跟踪教育管理,引导他们继续发挥作用,对认真汲取教训、积极努力工作,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突出且经考察符合任职条件的,可以进一步使用、晋升职级或者提拔职务,使之有盼头、有干劲,推动形成能上能下的良性循环。要强化督促检查,把《规定》执行情况纳入党委(党组)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一报告两评议”、巡视巡察、选人用人专项检查等内容,纳入党委(党组)书记年度考核述职内容,对执行不力的严肃问责。要引导社会各方面正确看待干部进退留转,营造良好的制度环境和舆论氛围,推动能上能下常态化。

 健全和落实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工作责任制,把不担当、不作为、乱作为的干部调整下来,把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

 干部选用起来,做到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就一定能营造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激励广大干部在新征程上奋勇争先、建功立业。

 在县委常委会专题研讨学习交流《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规定》会上的发言

 同志们: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并发出通知。《规定》对于推动形成能者上、优者奖、庸者下、劣者汰的用人导向和从政环境,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执政骨干队伍,具有重要意义。广大领导干部要以《规定》为“盾”“镜”“尺”,对标对标勇担当,真抓实干善作为,用新时代的好干部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做不负党和人民重托的好干部。今天我们召开会议对《规定》进行专题研讨学习交流,我谈谈我个人的意见:

 一是以《规定》为“护盾”,撑自身之“腰杆”。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指出,旗帜鲜明为那些敢于担当,踏实做事、不谋私利的干部撑腰鼓劲。广大领导干部要敢于探索、勇于创新,摒弃工作中存在的怕出错怕担责的思想顾虑,消除“为了不出事、宁愿不干事”的错误认识,以忠诚干净担当的实际行动在新征程上奋勇争先、建功立业。同时更要意识到,宽容不是纵容,保护不是庇护,《规定》是担当负责干部的“护身符”,绝不是违纪违法干部的“挡箭牌”。

 二是以《规定》为“治党”,革自我之“素质”。全面从严治党是一场伟大的自我革命。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我们党以前所

 未有的勇气和定力全面从严治党,打了一套自我革命的‘组合拳’,形成了一整套党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的制度规范体系。”坚持高标准、严要求,找差距、补短板,是由我们党肩负的历史使命和人民群众的期待决定的。办好中国的事情,关键在党,关键在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自我革命说着不易,做起来更难。健全能上能下的选人用人机制,以自我革命精神锻造堪当民族复兴重任的执政骨干队伍,各级党委(党组)及其组织(人事)部门要切实扛起全面从严管党治吏的政治责任,做到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推进干部能上能下常态化。以“能上能下”持续激励广大干部知责担责尽责、苦干实干敢干,充分激发干部奋勇争先、奋发有为的动力活力。

 三是以《规定》为“标尺”,量自身之“长短”。《规定》指出,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落实新时代好干部标准。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围绕好干部标准,作出深刻论述,其中“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这 20 字好干部标准为选人用人树立起了时代标杆。我们广大领导干部要坚定理想信念、增强党性,修炼好共产党人的“心学”;要注重实际、实事求是,掌握好调查研究这个“传家宝”;要讲规矩、守底线,时刻紧绷纪律规矩这根“弦”。

 四是以《规定》为“明鉴”,正自身之“衣冠”。《规定》明确规定,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重点是解决能下问题,第五条

 中叶明确规定了不适宜担任现职的十五种情形,具体包括政治能力不过硬、政绩观存在偏差、事业心和责任感不强等。广大领导干部要认真审视自身德、能、勤、绩、廉与所任职务是否符合要求,增强政治意识,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要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在推动高质量发展上积极作为,把为民办事、为民造福作为最重要的政绩;要强化事业心和责任感,用心用情用力解决好群众急难愁盼问题。

 常言道,“知错能改善莫大焉”。“能上能下”不是简易的单项机制,在从严管理的过程中将犯错的领导干部“一棒子打死”,也不是“一下了之”,不再过问,而是一个全过程的动态管理。有的干部在“摔跤”之后,勇于改过,奋发有为,被重新“扶起”、提拔使用,在“钢铁的二次冶炼”过程中,组织部门的关心和教育管理功不可没。

 “能下亦要能再上”,对影响期满确已改正错误,并在重点工作中有良好表现的干部,在时机成熟要依规进一步使用、晋升职级或者提拔职务。通过形成“下”的干部能够再“上”去的制度机制,能有效地为“钢铁”洗去“锈蚀”,增加强度,擦亮新底色。重新“上马”的干部,经过“下”后的全过程管理,通过接受教育培训和自我反省能深刻意识到权力的本质是责任。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和权力观,振奋精神“二次创业”,以崭新的面貌在新的工作岗位上争创佳绩。

 在市委常委会专题学习《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规定》会上的发言

 同志们: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并发出通知。通知指出,《规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吸收了全面从严治党的新鲜经验,健全能上能下的选人用人机制,对于推动形成能者上、优者奖、庸者下、劣者汰的用人导向和从政环境,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执政骨干队伍,具有重要意义。

 全面从严治党,勇于自我革命。

 全面从严治党是一场伟大的自我革命。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我们党以前所未有的勇气和定力全面从严治党,打了一套自我革命的‘组合拳’,形成了一整套党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的制度规范体系。”坚持高标准、严要求,找差距、补短板,是由我们党肩负的历史使命和人民群众的期待决定的。办好中国的事情,关键在党,关键在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自我革命说着不易,做起来更难。健全能上能下的选人用人机制,以自我革命精神锻造堪当民族复兴重任的执政骨干队伍,各级党委(党组)及其组织(人事)部门要切实扛起全面从严管党治吏的政治责任,做到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推进

 干部能上能下常态化。以“能上能下”持续激励广大干部知责担责尽责、苦干实干敢干,充分激发干部奋勇争先、奋发有为的动力活力。

 坚持奖惩分明,树明用人导向。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用人得当首先要知人,要改革和完善干部考核评价制度,用好考核结果。”《规定》明确,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做好深入细致思想工作,保护干部干事创业积极性。作为组织部门要切实发挥好考核指挥棒作用,把干部考准察实,奖优罚劣,充分调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坚持考用结合、奖惩并举,把敢不敢扛事、愿不愿做事、能不能干事作为评判优劣、奖惩升降的重要标准,把干部干了什么事、干了多少事、干的事群众认不认可作为选拔干部的重要依据,进一步引导干部担当作为、干事创业。对能力上不适应不胜任、工作上不担当不作为的干部,采取调离岗位、改任职级、降职免职等方式予以调整,形成能者上、优者奖、庸者下、劣者汰的氛围,有效传导压力、催生动力、激发活力,推动广大干部自觉肩负历史使命和时代重任。

 加强督导检查,确保落实落地。

 制度发挥作用的关键是执行和落实,要加强制度执行的监督问责,才能使制度真正成为硬约束。强化责任意识、坚持以上率下,加强督促检查,对贯彻落实《规定》不力的,严肃追究责任。各级党委(党组)及其组织(人事)部门要充分发挥监督保障作

 用,建立《规定》执行情况反馈机制,采取日常督查、专项检查等方式,定期监督执行情况。建立科学合理的考核评价体系,把《规定》执行落实情况纳入各级班子考核内容;对执行不彻底、不到位的要严格勒令整改或坚决追究责任,用监督检验执行效果。组织部门应带头严格执行《规定》,约束选人用人全力,做到思想上正确认识监督、行动上自觉接受监督,坚持原则、敢抓敢管、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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