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斯文档网

您现在的位置是:格斯文档网 > 作文大全 >

单位劳动用工管理规章制度7篇

篇一:单位劳动用工管理规章制度

  劳务用工管理制度

  1 目的

  为规范公司劳务用工人员的管理,提高本质化安全管理水平,切 实保障劳务人员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要求,结合公 司实际,特制订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公司各二级部门的劳务用工人员管理。

  3 术语

  3.1 劳务用工人员,是各二级部门将所承建工程项目中的劳务作 业承包给具有相应劳务资质的劳务分包队伍或通过劳务派遣引进并 编入部门管理的劳务人员。

  3.2 临时性工作岗位,是指存续时间不超过 6 个月的岗位。

  3.3 辅助性工作岗位,是指为主营业务岗位提供服务的非主营业 务岗位。

  3.4 替代性工作岗位,是指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因脱产学习、休假 等原因无法工作的一定期间内,可以由其他劳动者替代工作的岗位。

  4 职责

  4.1 总经理 负责批准劳务用工管理制度,确定劳务用工管理制度总方针、总 体规划。

  4.2 安全生产副总经理

   4.2.1 负责组织劳务分包方、劳务派遣公司评价小组,确定评价 小组组长及成员。

  4.2.2 负责定期检查劳务用工管理制度执行情况,并将执行情况 向总经理报告。

  4.3 安全环境部 4.3.1 负责办理劳务分包方和劳务派遣公司的资格审查、登记备 案手续。

  4.3.2 对劳务分包方和劳务派遣公司定期或不定期的进行检查、 评价,建立档案。对不规范的劳务分包方和劳务派遣公司实施警告、 停工整顿、经济处罚、清退等处罚。

  4.3.3 监督、检查各二级部门劳务用工人员的使用、培训情况。

  4.3.4 监督、检查劳务分包方和劳务派遣公司为劳务用工人员购 买社会保险的情况。

  4.4 各二级部门 4.4.1 负责对外联系劳务分包队伍或劳务派遣公司,审查其资信 及证照,对其综合实力进行考查评价,并办理相关报批手续。

  4.4.2 根据生产任务的实际需要,提出劳务分包队伍、劳务派遣 人员的使用计划。负责统计上报本部门劳务分包队伍及劳务派遣人员 使用情况的有关数据、报表。

  4.4.3 负责与劳务分包方或劳务派遣公司商讨拟定劳务分包协议 或劳务派遣协议。并与劳务分包方签订安全生产协议。

  4.4.4 保证本部门作业人员的合法用工,保证部门所有劳务用工

   人员均与有资质的劳务分包公司或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并购 买相关保险。

  4.4.5 将劳务用工人员纳入公司一体化管理,对劳务用工人员进 行安全教育培训及安全技术交底,提供作业指导书和相关技术资料。

  4.4.6 负责制定劳务用工人员的工作岗位职责,并为劳务用工人 员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工具、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劳动防护用 品。

  4.4.7 负责对劳务人员岗前培训、持证上岗等情况进行落实、检 查与监督。

  4.4.8 按时按合同约定支付劳务用工费用。

  4.5 劳务分包方或劳务派遣公司 4.5.1 保证本单位资质证书合法有效,根据公司的用工数量与用 工条件组织符合条件的劳务人员到各部门工作。

  4.5.2 与劳务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按照国家规定 为劳务人员办理相应应的社会保险。

  4.5.3 根据公司各部门用工特点,结合国家相关行业法律法规, 对劳务人员进行职业培训与安全教育。

  5 工作程序

  5.1 公司采取劳务分包与劳务派遣相结合的劳务用工管理模式, 公司所有劳务用工人员必须采取劳务分包或劳务派遣的形式统一管 理。严禁将工程项目转包、违规分包,严禁劳务分包方再分包。

  5.2 各二级部门应当严格控制劳务派遣用工数量,使用的被派遣

   劳动者数量不得超过其用工总量的 10%(用工总量是指用工单位订立 劳动合同人数与使用的被派遣劳动者人数之和)。

  5.3 各二级部门只能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 使用被派遣劳动者。

  5.4 凡在公司从事施工劳务作业活动的劳务分包方或劳务派遣 公司,均要在安全环境部办理资格审查、登记备案手续。部门使用劳 务用工人员时,呈报安全环境部备案,填报《劳务用工人员清单》。

  5.5 各部门使用劳务队伍或劳务派遣公司必须优先在公司发布 的《合格劳务分包方/劳务派遣公司清单》中选用。具备下列条件的 优先选用:一是在年度考核评价中,被评为“优秀”的;二是长期合作 形成合作伙伴关系或建立战略联盟的。

  5.6 对《合格劳务分包方/劳务派遣公司清单》外的劳务分包方或 劳务派遣公司,必须严格按“资格预审、实地考察、资信调查和综合 评价”的程序进行考核评价,考核合格的方能使用。严禁使用不具备 相应资质条件的劳务分包方或劳务派遣公司。

  5.7 劳务分包方或劳务派遣公司须持有以下资质,方可在公司工 程项目中承担与资质相符的劳务作业任务或与公司办理劳务派遣工 作:

  5.7.1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5.7.2 劳务作业资质或劳务派遣资质证书; 5.7.3 特种作业岗位人员的特种作业操作证。

  6.相关记录

   6.1 劳务用工人员清单 6.2 合格劳务分包方/劳务派遣公司清单

   用工部门:

  姓名 性别 年龄

  劳务用工人员清单

  身份证号码

  岗位

  拟用时间 所属单位

  用工人数合计:

  部门负责人签字:

  日期:

   合格劳务分包方/劳务派遣公司清单

  序号

  企业名称

  企业性质 营业执照编号 资质证书等级 资质证书编号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备注

  

篇二:单位劳动用工管理规章制度

  江苏捷达交通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劳务用工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维护公司正常的工作秩序,加强劳务用工管理,合理配置人力资源,提高工作效率,保证生产、经营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劳务用工在公司定员定编的前提下,坚持按照“以岗选人,宁缺毋滥”的原则,努力提高整体绩效。

  第三条公司鼓励项目部对一些成建制的活动实行劳务分包,选有资质的单位或由分包人挂靠法人实体签劳务分包协议。

  第四条办制度用于公司所有劳务用工。

  第二章工程(或期任务)劳务分包

  第五条各单位工程施工要采取劳务或工程等多种合作形式,如沥青前场摊铺、沥青拌和场生产、板梁预制、拌和料运输、起重班组等。要与有资质的正规单位合作,并签订工程劳务分包协议。必须明确其所用人员不和公司或项目部发生或存在劳动关系,是分包单位人员或承包人个人雇佣,承包费用不得以工资表形式出现。

  第三章劳务用工管理

  第六条本制度所指劳务用工指集团内各单位使用的劳务派遣用工、劳务承包用工(劳务发票人员)、非全日制用工。

  第七条使用程序

  (1)各项目经理部、分子公司需使用劳务工,由项目经理部、分子公司向公司人力资源部门提交劳务用工申请(包括工作任务、人员数量、性别、年龄要求、所需技能、用工期限、人员到岗时间等方面内容)。由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门审核并协助办理用工手续,然后进行统一调配;

  (2)特殊情况下,如需紧急使用的劳务工,应由项目经理部、分子公司负责人事先与人力资源部电话联系商定,并补办劳务用工申请手续。

  第八条劳务用工由公司人力资源部归口审批,各部门必须在公司核定的劳务用工控制指标内申请使用,不得擅自或超指标雇用、安排劳务工,公司将定期或不定期对各部门劳务用工进行检查,凡未按照规定程序办理的部门,发生劳动纠纷的,公司追究相关人责任,发生的一切费用由经理(项目经理)承担。

  第九条各单位要严格执行用工相关规定,不得再出现随意用工、隐性用工行为,同时将用工情况纳入公司人力资源管理日常检查督查范畴。各单位人员进出,必须及时上报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

  第十条劳务工在本公司工作期内,由用工部门负责其教育和管理,在用工协议规定的服务期限内,如发生异常情况应及时报告人力资源部及有关部门,协议期满,用工部门应主动向人力资源部办理清退手续。

  第十一条对于进入生产场所工作的劳务工,用工部门必须会同主管部门对其进行安全和思想教育,必须指派一名正式员工负责领导其工作,经常检查、督导和纠正其不规范操作和不安全行为,必要时可宣布停止其工作。

  第四章劳务派遣用工

  第十二条下列工种经个人申请,所在单位同意,可实行劳务派遣:

   分子公司急需的拌和设备、厂内驾驶操作手、电工、机修工、电焊工等特殊工种;

  各项目部急需的优秀试验员、测量员、安全员、计量员、现金会计等;

  分子公司、项目部各类急需的公务车、工程车驾驶员。

  第十三条签订劳务派遣协议用工录用条件

  (1)单位急需的、优秀的技术工种;

  (2)符合国家法律规定的劳动年龄即年满18周岁;

  (3)身体健康,能够胜任所从事的工作;

  (4)特种作业人员,应持有国家相关部门颁发的有效特种作业操作证;

  (5)由于公司属于施工企业,长期在野外施工,用工年龄要求男不超过45岁、女不超过35岁。

  第十四条凡经公司考核录用的劳务派遣工,到公司报到时须携带以下材料:

  (1)本人身份证;

  (2)户口本主页及本人页;

  (3)就业失业登记证;

  (4)本人近期体检表。

  第五章劳务分包用工(劳务发票人员)

  第十五条下列工种不得劳务派遣,只能实行个别岗位劳务承包,由用工单位与之签订劳务承包协议,不定期开劳务发票入账结算劳务费用。

  各项目部急需的普通试验员、测量员、安全员、计量员、现金会计、材料员、仓库管理员等;

  分子公司、项目部的保卫、食堂厨师、勤杂工、保洁员等。

  第十六条对这些人员也需报人力资源部登记,并建立信息库,以便内部调剂,各单位有人员信息可及时提供给人力资源部,需求时可向人力资源部申请调配,并及时签劳务承包协议。

  第十七条对于聘用的劳务人员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严格履行协议书规定的服务期限和各项协议条款;

  (2)服从分配,按时努力完成交办的工作任务。

  第六章非全日制用工

  第十八条非全日制用工。

  集团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使用的保洁等工种属非全日制用工。非全日制劳动用工,必须谈话或签非全日制用工协议(明确为非全日制用工,不缴纳社会保险,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4个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24小时,每15日发一次工资,不用就随时通知终止用工)。

  第七章附则

  第十九条本制度由集团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各分子公司、项目部执行本制度的责任部门是综合部。

  第二十条本制度经报公司总经理办公会批准后,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注:有四个附件附后)

   工程劳务分包协议(供应链管理部有统一的合同范本)

   劳务承包协议书

  甲方:

  乙方:姓名______ ___性别__ __

  居民身份证号码______ __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 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一致,自愿签订本劳务承包协议,并共同遵守本协议所列条款。

  第一条本协议期限以完成___ ___项目工程任务为合同

  期限。自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完成本项工作任务完成之日

  即为协议终止日。

  第二条甲方安排乙方从事等劳务工作。甲方因经营需要和乙方的能力表现,可变更乙方的劳务工作。乙方有反映本人意见的权利,但未经甲方批准,必须服从。

  第三条乙方提供劳务的方式为:

  第四条乙方认为,根据己方目前的健康状况,能依据本协议

  第二条、第三条约定的劳务内容、要求、方式为甲方提供劳务,乙方也愿意承担所约定劳务。乙方在提供劳务期间,不受甲方劳动纪律制度约束。

  第五条乙方负有保密义务的商业秘密主要包括:乙方从甲方

  获得的与工作有关或因工作产生的任何商业、营销、客户、运营数据或其他性质的资料,无论以何种形式或何种载体,无论在披露时是否以口头、图像或以书面方式表明其具有保密性。

  

篇三:单位劳动用工管理规章制度

  湖南中烟工业公司零陵卷烟厂企业标准

  HNZY/LL/GL-RZ-05-01-a.0

  劳务用工管理规定

  2007-06-18 发布

  2007-06-18 实施

  湖南中烟工业公司零陵卷烟厂标准化委员会 发 布

   劳务用工管理规定

  文件编号:HNZY/LL/GL-RZ-05-01-a.0

  页数:1/13

  1 目的

  加强企业劳务用工管理,规范企业用工程序以及合理、依法使用劳务工,切实保障企业和劳务工的 合法权益。

  2 范围

  本规定规范了企业劳务用工的使用方式、内容、程序等要求和流程。

  本规定适用于企业的劳务用工管理。

  3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 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 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无

  4 定义

  劳务工:指与企业通过签订劳务承包合同或劳务派遣协议而使用的劳务人员以及完成某一特定突击 或临时性任务而临时(时间不超过一个月)使用的人员。

  5 职责

  5.1 人力资源部为企业劳务用工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劳务人员的用工方式、人数核定、劳务人员派 遣证、身份证等资料的查验、费用控制、劳务卡办理等管理职能。

  5.2 财务管理部负责劳务费用的核付。

  5.3 工会负责劳务人员《流动人口计划生育证》的查验。

  5.4 物业公司负责劳务人员健康证明的查验,劳务人员就餐数据的统计。

  5.5 安保法规部负责劳务人员用工方式的论证、出入证的办理。

  5.6 企业管理部负责劳务人员就餐数据的审核。

  5.7 各用工部门根据企业签订的劳务派遣协议或劳务承包合同的约定,代其负责劳务工的日常管理等。

  6 内容和要求

  6.1 劳务用工管理通用要求 6.1.1 劳务工的条件与要求 6.1.1.1 为企业提供劳务服务人员的条件与要求为:男性,年满 18 周岁,不超过 45 周岁;女性,年 满 18 周岁,不超过 40 周岁。身体健康,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无任何违法和刑事犯罪记录的中国公民。

  6.1.1.2 如确因特殊原因或家庭特别困难的职工配偶或子女需要放宽年龄限制的,在符合劳务用工其 他要求和条件的前提下,由职工本人提出申请,职工所在部门予以证实,分管厂领导签字同意,主管人 资的副厂长或厂长批准后,可以对年龄适当放宽,但最多不超过 5 岁,并应按照企业规范劳务用工的方 式到企业务工。

  6.1.1.3 提供劳务服务人员不能患有肝炎、传染性肺病等传染性疾病,色盲、高度近视、中度及以上 眩晕症、严重性心脏病或残疾等不适合工作的疾病,并由县级及以上正规医院出具至少能证明最近 1 年内健康状况的健康证明。劳务人员中的育龄女性必须持有有效的《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已婚育龄女 性必须持有有效的《孕检证》。

   劳务用工管理规定

  文件编号:HNZY/LL/GL-RZ-05-01-a.0

  页数:2/13

  6.1.2 劳务费的拟定及调整 劳务费标准由人力资源部参照当地劳务市场价格和临时性劳务实际情况,依据当地劳动行政管理部

  门和厂部的规定,分别制订不同劳务的费用标准、记件单价标准等,经财务管理部、审计管理部会签, 经薪酬管理委员会议批准后执行。劳务费用标准原则上每两年重新核定一次,特殊情况下一年核定一次, 并进行调整。

  6.1.3 劳务用工方式

  企业劳务用工实行劳务派遣、劳务承包或其他法定方式,具体用工方式视岗位性质和企业实际情况 决定。

  6.2 劳务派遣 6.2.1 服务范围

  生产车间辅助性岗位(单个或批量,且不能混岗使用);值勤、护卫岗位;经企业批准的其他岗位。

  6.2.2 劳务派遣用工申报审批、入厂管理流程

  劳务派遣 用工申报

  劳务派遣人员申

  请审批表

  劳务派遣 用工审批 资料审核

  劳务派遣人员管理 入厂

  费用结算和支付 出厂

  检查与考核 综合考核规定

  6.2.3 劳务派遣用工申报 凡有劳务派遣需求的使用部门必须填报《劳务派遣人员申请审批表》,说明人数及事由,部门负责

  人签署意见,加盖部门印章,报人力资源部。

  6.2.4 劳务派遣用工审批 6.2.4.1 人力资源部根据《劳务派遣人员申请审批表》所填内容进行现场核实,签署初审意见。部门 申报的劳务派遣人数在核定人数范围以内的,由人力资源部部长审核后,报主管人资副厂长审批。

  6.2.4.2 如使用部门需增加劳务派遣人数的,必须在每月的第6个工作日之前向人力资源部申请报告, 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加盖部门印章,使用部门的主管厂领导签署增加派遣人员的意见,人力资源部部 长签署增加派遣人员审核意见,主管人资的厂领导签署增加派遣人员的审批意见。

  6.2.4.3 确定劳务派遣人数后,人力资源部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协议。

  6.2.4.4 劳务派遣公司与劳务人员签订劳动合同。

  6.2.4.5 劳务派遣公司开具劳务派遣证,将符合要求的劳务派遣人员名单及相关资料(劳务派遣人员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彩色1寸近照2张、户口本主页及个人页复印件各1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证、 身体健康证明:含肝功能、心电图检查结果等)报人力资源部,并填报《劳务派遣人员资料审核单》。

  6.2.4.6 工会计划生育办公室负责《流动人口计划生育证》的查验,不符合条件的劳务派遣人员退回 劳务派遣公司。

  6.2.4.7 物业公司医务所负责《身体健康证明》的查验,不符合条件的劳务派遣人员退回劳务派遣公 司。

  6.2.4.8 人力资源部负责《劳务派遣人员资料审核单》、劳务派遣公司与劳务派遣人员签订的《劳务 合同》的审核,并将审核通过的劳务派遣人员名单通知劳务派遣公司。

   劳务用工管理规定

  文件编号:HNZY/LL/GL-RZ-05-01-a.0

  页数:3/13

  6.2.5 劳务派遣人员管理 6.2.5.1 入厂

  a)劳务派遣公司到安保法规部办理审核通过的劳务派遣人员进入生产区的出入证。

  b)人力资源部留存审核通过的劳务派遣人员相关资料,办理劳务卡,开具《劳务派遣人员使用单》。

  c)有劳务派遣需求的部门安排劳务派遣人员上岗进行劳务服务。

  d)使用部门严格按照人力资源部核定的人数、名单、岗位安排派遣人员上岗,并代为劳务派遣公司 对其进行考勤、考核管理。需要调配时,必须报人力资源部批准。

  e)劳务派遣人员的劳务保护用品按法律和劳务派遣协议的约定执行。

  f)劳务派遣人员必须遵守劳务派遣协议和劳务岗位职责与服务要求有关规定,对违反规定的劳务派 遣人员,按法律和协议进行处理。

  g)劳务卡统一由人力资源部进行审核、办理并发放到派遣公司,由派遣公司发给派遣人员本人妥善 保管和使用,凭卡就餐,不得转借他人。就餐费用由劳务派遣公司从其劳务费中扣除。

  h)劳务卡损坏或遗失的,由使用部门出具证明,派遣公司到人力资源部补办或重新申领,费用由 派遣公司承担。

  i)物业公司每月 3 日之前(遇节假日顺延)统计使用部门劳务人员就餐数据(含个人就餐明细)报 企业管理部。企业管理部审核后,2 日内提供劳务人员个人就餐明细表电子文档并附就餐数据文本文档 一份(部门领导签字并盖章)交人力资源部。

  j)劳务派遣人员请假制度:劳务派遣人员原则上与企业实行同一休息制度,劳务派遣人员因事或因 病需要请假的,必须办理书面请假手续,在征得使用部门同意后可以请假,劳务费按日扣除,使用部门 应代为做好考勤记录。

  6.2.5.2 费用结算和支付 a)劳务派遣费用由劳务派遣公司与人力资源部结算。每月 10 日前,各使用部门按核定人数及费用 标准,统计上月劳务派遣人员劳务费,部门负责人初审后,报人力资源部,并提供下列结算资料:《劳 务派遣人员考勤表》、《劳务费用统计表》;劳务派遣人员发生变动的,必须另附《劳务派遣人员申请 审批表》、《退回劳务派遣人员通知单》和交接表等,有文字报告的附文字报告。

  b)人力资源部审核、汇总劳务费,并与派遣单位按合同约定进行结算。劳务总费用经分管人资副厂 长签字后,交财务部门复核支付,财务部门应在结算单据上交的 5 日内(节假日顺延)支付到派遣单位。

  6.2.5.3 出厂 a)严格按劳务派遣协议的规定办理劳务派遣人员的退回手续。需要提前以书面形式办理退回手续 的,使用部门应提前 35 天书面向人力资源部反馈信息,由人力资源部提前一个月以上以书面(电话) 形式通知劳务派遣公司。派遣期内,派遣人员要求提前离开的,应提前 30 天向派遣单位提出书面申请, 派遣单位应确保提前 30 天向企业人力资源部反馈。劳务人员离厂时,办理劳务、工具交接手续,劳务 卡应交使用部门代收后,交人力资源部处理。

  b)因劳务派遣人员违纪违规需提前将其退回派遣公司的,使用部门应及时书面向人力资源部反馈, 由人力资源部开出《退回劳务派遣人员通知单》,并与劳务派遣公司办理退回手续,使用部门和劳务派 遣人员办理劳务、工具交接手续的,劳务派遣人员离厂。

  c)不提前一个月向对方提出书面辞退(工)的,违约金按劳务派遣协议和劳动合同书执行。

  d)人资部对劳务派遣违纪违规人员进行备案登记,凡因违纪违规被辞退的劳务派遣人员一律不得再 次入厂使用。

  6.3 劳务承包 6.3.1 服务范围 6.3.1.1 搬运、装卸等服务;

   劳务用工管理规定

  文件编号:HNZY/LL/GL-RZ-05-01-a.0

  页数:4/13

  6.3.1.2 绿化、保洁、食堂、 司乘等服务;

  6.3.1.3 经企业批准的其他服务岗位。

  6.3.2 劳务承包人员的输入 6.3.2.1 由企业相关部门与具有资质的法人单位签订劳务承包合同,明确承包范围,及时提供劳务人员, 按要求完成承包范围的劳务服务。

  6.3.2.2 因劳务承包单位提供的劳务人员违纪违规需将其退回承包单位的,使用部门应及时书面向人力

  资源部反馈,由人力资源部开出《退回劳务派遣人员通知单》,并与劳务承包单位办理退回手续,使用

  部门和劳务承包单位提供的劳务人员办理劳务、工具交接手续的,劳务人员离厂。

  6.3.3 人资部对劳务承包单位的违纪违规劳务人员进行备案登记,凡因违纪违规被辞退的劳务人员一律

  不得再次入厂使用。

  6.3.4 劳务承包人员的管理:根据劳务承包协议由劳务承包单位负责管理,使用部门监管。

  6.3.5 劳务费结算和支付 6.3.5.1 劳务承包费用:由劳务承包单位与企业根据劳务承包合同的约定进行结算。劳务承包中有计时 计件费用的,劳务承包单位按《劳务费用结算单》(含清单)或《临时劳务申请表》统计上月计时计件 劳务费,使用部门负责人初审后,报人力资源部审核。

  6.3.5.2 人力资源部审核、汇总后与承包服务单位结算。劳务承包费用经分管人资副厂长签字后, 交财务部门复核支付,财务部门应在结算单据上交的 5 日内(节假日顺延)支付到劳务承包单位。

  7 检查与考核

  见《综合考核规定》

  8 记录

  记录编号 HNZY/LL/GL-RZ-05-01-a.0/01.0 HNZY/LL/GL-RZ-05-01-a.0/02.0 HNZY/LL/GL-RZ-05-01-a.0/03.0 HNZY/LL/GL-RZ-05-01-a.0/04.0 HNZY/LL/GL-RZ-05-01-a.0/05.0 HNZY/LL/GL-RZ-05-01-a.0/06.0 HNZY/LL/GL-RZ-05-01-a.0/07.0

  记录名称 劳务派遣人员申请审批表 临时劳务申请表 劳务派遣人员资料审核单 劳务派遣人员备案登记表 退回劳务派遣人员通知单 劳务派遣人员辞工通知单 劳务派遣人员使用接收单

  保存处 人力资源部 人力资源部 人力资源部 人力资源部 人力资源部 人力资源部 人力资源部

  保存期限 二年 二年 长期 长期 五年 五年 一年

  9 有关文件

  HNZY/LL/GL-RZ-05-03-a.0 劳务费用结算标准 HNZY/LL/GL-GJ-02-01-a.0 综合考核规定

  10 附录

  附录 A:HNZY/LL/GL-RZ-05-01-a.0/01.0 附录 B:HNZY/LL/GL-RZ-05-01-a.0/02.0 附录 C:HNZY/LL/GL-RZ-05-01-a.0/03.0 附录 D:HNZY/LL/GL-RZ-05-01-a.0/04.0 附录 E:HNZY/LL/GL-RZ-05-01-a.0/05.0 附录 F:HNZY/LL/GL-RZ-05-01-a.0/06.0 附录 G:HNZY/LL/GL-RZ-05-01-a.0/07.0

  劳务派遣人员申请审批表 临时劳务申请表 劳务派遣人员资料审核单 劳务派遣人员备案登记表 退回劳务派遣人员通知单 劳务派遣人员辞工通知单 劳务派遣人员使用接收单

   劳务用工管理规定

  文件编号:HNZY/LL/GL-RZ-05-01-a.0

  附加说明:

  标准提出单位:零陵卷烟厂标准化委员会 标准归口单位:人力资源部 标准起草人:陈玲娟 标准审核人:何洁松 标准批准人: 陈东平

  页数:5/13

   劳务用工管理规定

  文件编号:HNZY/LL/GL-RZ-05-01-a.0

  页数:1/13

  附录 A

  劳务派遣人员申请审批表

  HNZY/LL/GL-RZ-05-01-a.0/01.0

  申请部门

  申请日期

  用工事由 及人数

  部门意见 初审意见 审核意见 审批意见

   劳务用工管理规定

  文件编号:HNZY/LL/GL-RZ-05-01-a.0

  附录 B

  表 2 临时劳务申请表

  页数:2/13 HNZY/LL/GL-RZ-05-01-a.0/02.0

  申请部门

  申请日期

  用工时间

  用工人数

  用工事由

  部门意见

  审核意见

  审批意见 备注

  (由使用部 门签署是否 完工意见)

   劳务用工管理规定

  文件编号:HNZY/LL/GL-RZ-05-01-a.0

  页数:3/13

  附录 C

  表 3 劳务派遣人员资料审核单 HNZY/LL/GL-RZ-05-01-a.0/03.0

  派遣人员 姓名

  性别

  年龄

  工会

  物业公司

  人力资源部 注:此表只用于劳务派遣人员的身份、健康等证明的查验,不作任何其他用途。

   劳务用工管理规定

  文件编号:HNZY/LL/GL-RZ-05-01-a.0

  页数:4/13

  附录 D 使用部门:

  表 4 劳务派遣人员备案登记表

  HNZY/LL/GL-RZ-05-01-a.0/04.0

  登记日期:

  年月日

  编号: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文化程度 派遣时间

  身份证号码 家庭住址

  照片粘贴处

  派遣单位 时间

  记录信息(由人力资源部填写) 事由

  结果

   劳务用工管理规定

  文件编号:HNZY/LL/GL-RZ-05-01-a.0

  页数:5/13

  附录 E

  表 5 退回劳务派遣人员通知单 HNZY/LL/GL-RZ-05-01-a.0/05.0 时间:

  年 月 日

  退回人员姓名

  服务部门

  退回原因

  (派遣或承包单位):

  因为

  原因,需将该派遣人员退回你单位,请通知其于 日离厂,并请你单位及时结清相关费用。

  年

  月

  备注 注:本通知单一式两份,一份留存人力资源部,一份交派遣公司。

   劳务用工管理规定

  文件编号:HNZY/LL/GL-RZ-05-01-a.0

  页数:6/13

  附录 F

  表 6 劳务派遣人员辞工通知单 HNZY/LL/GL-RZ-05-01-a.0/06.0

  姓名

  辞工时间

  辞工原因

  备注 注:本通知单一式两份,一份本人留存,一份交派遣公司。

   劳务用工管理规定

  文件编号:HNZY/LL/GL-RZ-05-01-a.0

  页数:7/13

  附录 G

  表 7 劳务派遣人员使用单 HNZY/LL/GL-RZ-05-01-a.0/07.0

  车间(部室):

  兹有劳务派遣公司派遣的劳务人员

  名,

  (姓名),

  关部门审核,符合本企业劳务用工条件及要求,请安排其进行劳务服务。

  (性别),经相

  人力资源部

  年月 日 注:本通知单一式两份,一份人资部留存,一份使用部门留存。

  

篇四:单位劳动用工管理规章制度

  劳务用工制度

  根据酒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要求和企业劳务管理需要, 为保护劳资双方合法权益,构建和发展和谐的劳资关系,合理配备人 员,做到人尽其才,才尽其用,规范用工管理,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公司设立劳务用工管理部 1、用工管理部需履行本公司制定的《用工管理部门职责》 二、劳务用工管理负责人的职责 1、负责组织对特殊工种、新工人的安全教育、安全技术操作培训 及普法维权教育及监管。

  2、负责对现场施工队伍的审查。

  3、负责考勤记录及核实、人员流动记录,核实劳务工资的发放及 做好工资发放记录。

  4、协助工程劳务分包预付款、进度款的审核工作。

  5、负责审查劳务合同履约情况,审核劳务企业报送的履约信息。

  6、协助劳务分包合同的签订。

  7、负责劳动合同签订、归档及管理,做好劳动保障。

  8、建立合格劳务分包名册。

  三、劳务人员招工条件 1、对于新招收的人员,要对其专业操作技能、安全生产意识严格 把关;

  2、对其进行查体检验,确认无不适合所从事工作的疾病;

  3、确保新招人员的综合素质,杜绝使用五种人(即童工、残疾、

   聋哑、呆傻、无技术女工) ;

  4、新招人员必须持有身份证,由专职劳动力管理员告知或责其自 行阅读公司管理制度包括本劳务制度;

  5、熟知并接受我公司管理制度后签订劳动合同,办理并发给施工 现场准入证;

  6、对新招员工进行入场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合格后,方可进场工作;

  四、劳动合同的签订要求 1、应当是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授权人与务工人员签订;

  2、务工人员必须年满 18 周岁,具有民事行无能力人;

  3、务工人员必须身体条件符合用人单位招聘条件;

  4、务工人员与其他单位无劳动关系。

  五、劳动合同的签订程序 1、先到劳动局备案,申请社会保障证书,后续每年根据上一年度 社保办理情况年审。

  2、领取当地的劳动合同样本。

  3、和员工根据企业工作的特点协商双方的工作时间、地点、岗位 职责和待遇,劳动补贴等内容,签订劳动合同。

  4、根据劳动合同,办理员工的相应人事档案,然后申请就业证。

  5、带着合同、就业证到社保处办理保险。一般劳动法要求养老、 工伤、失业、生育和医疗保险。

  6、当地行政主管部门的其他要求程序。

  六、劳务人员考勤工资制度及工资发放程序

   1、劳务人工费定义:指工程总承包企业应支付给为其提供专业分 包或劳务分包的企业在本工程项目中的人工费用。

  2、劳务工工资定义:指为工程总包企业提供专业分包或劳务分包 的企业依据法律的规定及劳动合同的约定,以货币形式支付给 与其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的劳动报酬。

  3、在与劳务作业发包人的企业签订的分包合同中,明确、详尽约 定分包工作内容、计价办法、分包款的构成等;明确劳务人工 费在分包款中的比例、支付劳务人工费的时间和方式;明确发 包企业与本公司在劳务工工资支付中的各项责任、权力与义务。

  4、需要按北京市劳动力管理规定建立工资保证金专用账户、农民 工工资专用账户。

  5、劳务工工资支付 ① 必须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 《建设领域农民工 工资支付管理暂行办法》及工程项目所在地《最低工资标准》 等国 家、地方的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企业与劳务

  人员签订的 劳定的工资标准、支付日期等支付劳务工资,不 得拖欠、克扣。

  ② 制定劳务工资支付管理办法,并告知本企业劳务人员,同时 抄送总包企业备案。

  ③ 劳务工资支付办法应包括:支付项目、支付标准、支付周期 和日期、特殊情况下的工资支付方案以及其他工资支付方面 的必要内容。

   ④ 项目部必须了解施工队伍实际的支付情况,及时发现问题。

  ⑤ 劳动力管理员每工作日对作业人员进行考勤,将俱有出勤人 员签字的考勤记录于当月 25 日提交公司劳动力管理员。

  ⑥ 每月必须支付一次劳务工资,每月 15 日劳务公司财务人员需 提报上月所有劳务人员的工资结算明细。工资结算期超过一 个月的,应至少每月预付部分工资。对当月提供正常劳动的 劳务工人的预付工资不得低于项目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在总 包单位财务负责人监督下发放,余额应按季付清,做到月结 季清,退场时的工资全额结算付清。

  ⑦ 向劳务人员支付工资时,应检验其上个月由劳务人员签字的 工资支付单,并应注明本月应付工资及欠付工资。

  ⑧ 公司必须将银行代发记录或经劳务工本人签字的劳务工资发 放表抄送总包财务科。

  ⑨ 劳务工资保证金应存入当地政府指定的银行账户或总包单位 “工资专用账户” ,不得随意支取或挪做它用。项目劳务工工 资管理部门、财务管理部门对各项目的劳务工工资保证金使 用进行监督管理。

  ⑩ 劳务工工资支付当项目所在地的地方政府有明确规定的,按 地方政府的规定办理。

  6、劳务工资支付的监管 ① 项目部关于劳务工工资支付监督部门及项目部必须指定专人 负责对劳务工工资的支付,监督并确认确实将劳务工工资发

   放给每个劳务工。

  ② 项目劳务工工资支付负责人和公司用工部门应对项目部支付 劳务人工费和劳务工工资的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发现问题 及时处理,避免因此而产生纠纷。

  ③ 项目应建立劳务人工费和劳务工工资支付台账,将项目上劳 务工资的发记录进行收集、整理、保存。项目结束后,有关 资料全部移交法人企业主管部门保存,保存期从该项目竣工 决算完成起计算,应不少于 3 年。

  ④ 项目应将每月将劳务人工费支付情况逐级上报公司主管部 门。

  7、劳务工资支付纠纷的处理 ① 发生劳务人工费及劳务工工资纠纷时,项目应立即向公司主 管领导和部门报告。对纠纷的调解处理应以项目为主,企业 主管领导和部门应参与处理。

  ② 处理劳务人工费及劳务工工资纠纷时,公司主管部门、协调 配合部门和项目必须部必须采取积极稳妥的方式,努力将问 题和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避免事态的进一步扩大。

  ③ 在接待劳务工来访时,应做到态度诚恳、语言文明,不得以 任何理由或借口回避、推委、拖延。

  ④ 在接待劳务工来访后,应在 3-5 个工作日之内将事实调查清 楚并将调查的结果和处埋意见及时通知来访人员。

  8、处罚制度

   ① 对于项目不按规定拨付劳务人工费,并由此产生劳务工工资 纠纷事件的,公司必须对施工队长等有关责任人作出处理。

  ③ 对于不能及时妥善处理劳务工工资纠纷,致使发生劳务人员 到地方政府、公司机关或其他要害机构群体上访等事件,严 重损害公司形象,公司将视情节对项目的主要领导和相关人 员给予必要的处罚。

  七、普法维权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我公司员工的法制教育,现就工作人员学法等工 作制定本制度。

  1、指导思想和目标 以政府主管部门制定的法律、法规为指导思想,为全面推进普 法依法治理及依法行政工作,加强对全体劳务人员的法制教育、维 权意识,不断提高依法管理、依法办事的能力和水平,培养和造就 一支具有较高法律素质的施工管理队伍,注重运用法律手段解决问 题。

  2、对象和学习内容 学习对象是公司全体工作人员及劳务施工人员。

  学习内容以《劳动合同法》 、 《建筑法》 、 《酒泉市建筑业劳务作 业人员普法维权培训教材》 、 《酒泉市建筑业劳务作业人员务工常 识》等与建筑行业相关的法律法规为基本教材。

  3、学习方法 要结合自身的实际,采取看电视教材、听讲座、研讨、自学等

   多种形式进行,以提高针对性和有效性。切实做到人员、内容、时 间、效果四落实。

  ① 负责组织所属人员积极参加培训、考核,对重要和新出台的 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组织全体人员集中进行学习;

  ② 做到实名制原则,并做好备案记录,留存全部培训记录材料;

  ③ 及时将培训合格人员信息上传至“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员会劳 务分包合同实名制备案系统” ;

  ④ 结合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各区县建委、各省建管处的阶段性 工作要求,每年组织不小于三次的集中普法维权培训;

  ⑤ 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形成一级抓一级, 层层抓落实的领导责任制和工作机制。按照各自的职能负责 对本单位本部门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的指导、协调、督促、 检查和考核。

  ⑥ 各部门要按照分管的内容,负责并督促对各部门工作人员学 法用法情况进行检查和考核,并把学法列入年度总结考核的 内容。

  ⑦ 要把学法用法情况列入年终考核的内容,并将考核结果作为 干部任免、奖惩的依据之一。

  ⑧ 每年个人都要对普法学习情况进行总结,对在培训学习工作 中做得好的个人及时做好经验总结推广,进行通报表扬,给 予一定的奖励,对培训学习法律较差的个人要及时进行通报 批评,或责令补课。

   八、奖惩制度、劳动纪律、规章制度 1、对有下列事迹之一的职工,除给予通报表扬外,另给予晋升、 奖金的奖励:

  ① 对于操作技术或管理制度,提出具体方案,经执行确有成效, 能提高企业经济效益,对公司贡献较大的;

  ② 节约物料,或对废料利用具有成效,能提高公司经济效益, 对企业贡献较大的;

  ③ 遇有灾情,勇于负责,奋不顾身,处置得当,极力抢救,使 公司利益免受重大损失的;

  ③ 敢于同坏人、坏事作斗争,举报损害企业利益行为,使公司 避免重大损失的;

  ⑤ 其他应当给予奖励的。

  2、为维护正常的施工序和工作秩序,严肃场规场纪,公司对违规 违纪、表现较差的员工实行惩罚制度。惩罚分为:警告、记过、 罚款、辞退四种。

  3、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经查证属实,给予相应的的处罚:

  ① 委托他人打卡或代替他人打卡的,双方以旷工论处;

  ② 迟到(或早退)1~10 分钟扣一小时工资,10~30 分钟扣 2 小 时工资,30~60 分钟扣 4 小时工资,一小时以上算旷工(半天 为单位) ,无正当理由迟到或早退 3 次以上的(每次 10 分钟 以上) ,每计三次算一天旷工;

  ③ 擅离职守或串岗的,处以 10~20 元罚款;

   ④ 消极怠工,上班干私活的,处以 10~20 元罚款;

  ⑤ 非机械设备的操作者,随意操作机械设备的,处以 50~100 元 罚款;

  ⑥ 擅带外人到施工现场逗留的,处以 10~20 元罚款;

  ⑦ 携带危险物品入场的处以 50~100 元罚款, ;

  ⑧ 在禁烟区吸烟的,处以 10~20 元罚款;

  ⑨ 违反企业规定携带物品进出场区的,处以 50~100 元罚款;

  ⑩ 未经批准的加班的不以法律规定的加班标准发放报酬。

  4、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经查证属实,第一次口头警告;批评教 育无效的,第二次以后每次记过 1 次,并罚款 20 至 50 元;一 个月内被记过 3 次以上或一年内被记过 6 次以上的,予以解除 劳动合同:

  ① 无理取闹,打架斗殴,影响施工现场秩序和职工生活秩序的;

  ② 利用工作或职务便利,收受贿赂而使企业利益受损的;

  ③ 上班时间打牌、下棋的;

  ④ 将公司内部的文件、帐本给公司外的人阅读的;

  ⑤ 有其他与上述情形情节相当的情形的。

  5、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经查证属实,批评教育无效的,予以解 除劳动合同:

  ① 连续旷工时间超过 15 日, 或者一年以内累计旷工时间超过 30 日的;

  ② 提供与录用有关的虚假证书或劳动关系状况证明,骗取公司

   录用的;

  ③ 违反操作规程损坏机器设备、工具,浪费原材料,造成公司 经济损失 1000 元以上的;

  ④ 盗窃、贪污、侵占或故意损坏公司财物,造成公司经济损失 1000 元以上的;

  ⑤ 有其他与上述情形情节相当的情形的。

  6、职工违规违纪对企业造成经济损失,除按规定处罚外,还应赔 偿相应经济损失。

  7、对职工的违纪处理,由违纪职工所在的班组根据本规章制度相 关条款提出书面处理意见,并提交人事部门,再由施工队长提 交总经理审批。经批准后,由施工队长向违纪职工送达处理决 定书,处理决定必须包括职工违纪事实、违纪证据、处理原因、 处理依据、 处理结果等五项内容。

  整个处理过程不得超过 30 日。

  8、职工对公司处理不服的,享有申诉权利。申诉程序:第一步向 班组长申辩事实与理由;第二步对班组长再次处理不服的,向 施工队长申辩事实与理由;第三步对施工队长再次处理不服的, 向总经理申辨事实与理由,总经理作出的再次处理决定为本公 司最终处理决定。

  

篇五:单位劳动用工管理规章制度

  公司劳务用工管理制度

  第一条本管理制度所称劳务工,指的是劳动者与劳务派遣组织签订了劳动合同的 劳务派遣人员。劳务工与劳务派遣组织建立劳动合同关系;劳务派遣组织与公司通过签 订《劳务派遣协议》,把劳动者派遣到公司工作;公司与劳务派遣人员签订《劳务用工 协议》,双方之间只有使用关系,没有聘用合同关系或传统意义上的劳动关系的用工形 式。

  第二条《劳务派遣协议》由公司与劳务派遣组织协商签订,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劳务工的条件、数量;

  2、工作岗位或项目内容;

  3、劳动报酬、支付标准和方法;

  4、劳务工的劳动保护;

  5、双方认为需要约定明确的其他事项。

  第三条各部门、分子公司负责劳务工的“使用管理”和非“劳动关系管理”,主要履行 以下职责:

  1、根据生产经营、管理需要确定劳务用工规模;

  2、面向社会或劳务派遣组织公开招聘,择优选定劳务工;

  3、根据工作要求,对劳务工严格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作为确定劳务工薪酬标准和 是否继续使用的依据;

  4、建立劳务工临时档案,按月定期统计上报劳务工的数量、劳动报酬等情况。

  第四条公司根据各分子公司劳务用工的使用情况,与劳务派遣组织统一签订《劳务 派遣协议》。

  第五条各分子公司与劳务工签订《劳务用工协议》,明确工作职责、岗位要求、职 业道德、劳动纪律、奖惩、辞退等有关问题,并报人力资源部审核、备案。

  第二章使用原则与批准权限

  第六条各部门、分子公司在定岗定编范围内,人力资源严重不足、岗位缺员,公司 范围内不能调剂解决的,可申请使用劳务用工。

   第七条各分子公司、机关各部室有劳务工使用需求的,由分子公司、部室写出书面 申请,明确岗位、数量、要求送人力资源部审核,并报领导批准。各分子公司、机关各 部室擅自和违规使用劳务工,公司将追究用工单位或部门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第八条各部门、分子公司必须严格按条件使用劳务工,并做到能进能出。对违反劳 务用工协议或经培训仍不能胜任工作的劳务工,要及时报公司退回劳务派遣组织。

  第三章招聘

  第九条人力资源部协助机关部室做好劳务工招聘的组织、安排及具体操作。

  第十条各分子公司自主进行劳务工的招聘,人力资源部指导并监督各分子公司做好 劳务工的招聘工作。

  第十一条招聘基本原则:

  1、根据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和劳务派遣组织公开招聘,严格招聘条件、全面考核、 择优录用;

  2、焊工、电工等技术岗位必须招聘具备职业资格的劳务工;

  3、不得招聘未与其他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未满 16 周岁,受刑事、党纪和行政处分 期内等人员作为劳务工。

  第十二条招聘方式及步骤:

  1、招聘分为对内招聘和对外招聘;

  2、根据岗位特点采取面试、笔试和实际操作等形式。

  第十三条聘用

  1、机关部室、分子公司将拟聘的劳务工基本情况及相关资料送公司人力资源部初 审报公司领导审批,审批同意后由人力资源部负责办理相关劳务派遣手续;

  2、应聘人员录用前须进行健康检查,被录用人有严重(传染)疾病的,取消录用资格;

  3、高压容器、数控车床等特种设备作业岗位须聘用取得《特种设备操作资格证》 的劳务工;

  4、根据劳务用工的期限长短,确定劳务工的试用期限,由所属的部室、分子公司 进行试用期考核,人力资源部进行过程监督;

  5、劳务工录用后,由劳务派遣组织与其签订劳动合同,所属分、子公司与劳务工 签订《劳务用工协议》,根据工作需要,协议期限原则上不得超过 1 年。

   第四章培训 第十四条培训目标与理念 1、公司将对劳务工培训纳入公司整体培训计划;

  2、培训旨在增强劳务工的专业知识与技能;

  3、开展多层次、多种形式的培训活动,满足不同的岗位需求;

  4、建立劳务工岗前培训和安全教育制度。

  第十五条培训主要内容 1、企业文化与管理模式主要包括:公司概况、企业精神、经营理念、组织架构、

  薪资福利、本岗位职责、工作内容、工作流程、工作规程、公司规章制度等;

  2、相关的行业政策,法规,标准;

  3、专业技术知识和操作技能。

  第十六条具体培训管理执行公司培训管理相关制度、规定。

  第五章薪酬待遇 第十七条工资结构

  分子公司结合工作实际,实行岗位绩效工资、计件工资、计时工资等,并根据本 的生产经营情况及劳务工的岗位性质、业务技能等,制订本部门劳务工工资标准,并报 公司审核。

  第十八条工资的支付 1、劳务工的工资以月薪制按时通过银行转帐形式或现金(人民币)支付给员工个 人;

  2、工资原则上于次月 10 日之前支付;

  3、劳务工的工资报酬、结算标准和方式等,按《劳务派遣协议》、《劳务用工协 议》执行;

  4、劳务工的工资自报到工作之日起薪,退出工作岗位之日停薪,新进或离开公司 劳务工,其当月工资按其实际工作天数核定;

  5、劳务工的工资由所属分、子公司以造册的方式支付。

   第十九条公司按《劳务派遣协议》、《劳务用工协议》的相关约定为劳务工缴纳单 位应该承担的社会保险费,费用由所属分子公司承担。

  第二十条工资中的扣项 1、个人收入所得税、个人应负担的社会保险费等从劳务工的工资中扣除;

  2、劳务工迟到、早退、溜班、旷工等工资扣除参照公司相关规定执行。

  第六章劳务工的考核 第二十一条劳务工的考核 1、考核目的:通过考核劳务工的工作能力、工作表现、工作业绩、工作适应性, 确定其岗位调配、薪酬分配、培训教育、续聘或解聘。

  2、考核原则:用人单位(部门)按绩效考评办法对劳务工进行逗硬考核。

  第二十二条对工作业绩突出、对企业贡献较大的劳务工要给予精神和物质奖励。并 鼓励劳务工参与企业管理职务的竞争,竞争上岗的享受相应的待遇。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三条劳务用工协议期满或当事人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劳务协议即行终止。

  第二十四条劳务工离职 1、在协议期间,劳务工辞职应至少提前 1 个月提出书面申请,经所属分子公司(部 门)同意并报人力资源部审批后办理离职手续;

  2、劳务工离开公司前,应将工作及物品移交清楚,离职手续办理完毕后,即与公 司脱离劳务关系。

  第二十五条劳务工在派遣期间的全部劳动争议,均由劳务派遣组织承担法律责任。

  第二十六条本制度自发文之日起执行,过去与本制度不相符的,一律以本制度为准。

  北京励安装饰有限责任公司

  

篇六:单位劳动用工管理规章制度

  目录

  (一) 管理依据 ........................................................................ 2 (二) 劳务管理目的 ................................................................ 2 (三) 组织机构、分工与岗位职责 ........................................ 2

   工程技术部门(包含物资设备部门) ........................ 3 安全质量管理部门 ........................................................ 4 综合部门 ........................................................................ 4 财务部门 ........................................................................ 5 (四) 管理流程 ........................................................................ 5 (五) 过程要求和控制 ............................................................ 6 (六) 考核制度和评判 ............................................................ 7

   劳动力用工管理制度

  (一) 管理依据 为规范进场劳务管理,优质、安全、高效地完成施工生产任务,根据国 家法律法规及公司规定,结合本项目具体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外部劳务队伍是指项目分部在充分配置内部人力资源、劳动力仍有缺 口的情况下,为完成承建工程项目所使用的具有相应劳务施工资质的 外部劳务法人企业(以下称外部劳务队伍) 劳务是项目分部所属各分部将所承建工程项目中的劳务作业承包给具有相

  应劳务资质的劳务队伍和自行引进并编入分部管理的劳务人员。

  (二) 劳务管理目的

  规范劳务队伍管理及劳务用工管理,有效控制工程质量、安全、进度,切实 保障劳务人员的合法权益。

  坚持使用整建制外部劳务队伍和临时性用工相结合的原则,严禁将工程项目 转包、违规分包;严禁外部劳务队伍再分包 (三) 组织机构、分工与岗位职责

   项目分部组织机构 为加强劳务工作管理,项目部成立劳务管理领导小组:

  组 长:经理、主任 副组长:副经理、总工程师、安全总监 成 员:工程技术部、质检部、设备部、财务部、综合办公室等负责人,办 公室设在工程技术部。

   项目分部劳务管理领导小组职责 (1)制订项目分部劳务工作管理办法,提出具体实施意见。

  (2)定期或不定期检查本项目所用劳务队伍、架子队组建、使用情况和劳务 管理情况。

  (3)检查各队对劳务人员的岗前培训工作。

   (4)监督各队的劳务用工情况,督促劳务队伍要依法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 同。监督各分部、架子队劳务人员的《劳动合同》签订及其执行情况。

  (5)检查审核各分部与劳务队伍签订的《劳务用工合同》、《机械租赁合同》 及执行情况。每半年公布劳务队伍履约情况。

  (6)监督劳务人员工资支付情况。

   分部劳务管理工作职责

  (1) 项目分部负责本单位外部劳务队伍的管理办法的制订,成立相应的 组织机构,指定相关部门负责外部劳务队伍的管理工作。

  (2) 对外部劳务队伍进行资质审查,并办理相关报批手续;

  (3) 建立外部劳务队伍档案,择优选定外部劳务队伍;

  (4) 依法签订劳务合同;

  (5) 对外部劳务队伍管理情况定期或不定期的进行检查、评价,按优秀、 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建立台帐。

  (6) 开展外部劳务队伍的效能监察;对不规范的外部劳务队伍实施警告、 停工整顿、经济处罚、清退等处罚。

  (7) 按合同约定办法劳务费用的结算、支付。

   部门职责分工 工程技术部门(包含物资设备部门) 1、根据生产任务的实际需要,负责提出劳务队伍、架子队设立计划及劳务 人员使用计划。

  2、会同有关部门对劳务队伍的设备、施工能力等综合实力进行考查评价。

  3、为劳务队伍、架子队进行现场交底,提供作业指导书和相关技术资料。

  4、组织对劳务队伍、架子队的验工结算、竣工验收工作。

  5、负责对劳务队伍机械设备的评价,负责《机械租赁合同》的签订。(物资 设备部门负责) 6、负责对劳务队伍工程机械、物资消耗的监督管理,并参与验工结算、竣

   工验收工作。(物资设备部门负责) 7、监督检查劳务队伍所用危险、爆炸物品的管理。(物资设备部门负责) 8、负责劳务队伍的资质审查,会同有关部门每季度对其资质、信誉、人员

  素质、业绩、施工能力等综合实力进行考查评价。

  9、负责劳务管理实施细则的制订。

  10、对劳务管理工作进行指导与监督。

  11、负责对劳务队伍进行《劳务用工合同》的拟定,参与《机械租赁合同》

  的拟订,制定分部《内部经济考核责任书》的经济考核制度。

  12、负责劳务人员身份的查验工作,登记造册,建档立卡后方可使用。

  13、负责与直接雇佣的劳务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对劳务队伍管理的劳务

  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情况进行检查。

  14、负责统计上报劳务队伍、劳务人员情况的有关数据、报表。

  15、负责对劳务队伍的验工结算、竣工验收、清算等工作。

   安全质量管理部门 1、负责对劳务队伍和架子队在生产作业全过程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发现问

  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并监督实施。

  2、督促劳务队伍、架子队建立健全内部质量保证体系。

  3、负责对劳务队伍和架子队在生产作业全过程安全指导、检查与监督,参

  与进场所有劳务人员的岗前教育培训。

  4、督促劳务队伍、架子队建立健全内部安全、环境保证体系。

  5、负责和劳务队伍、架子队签订施工安全协议。

  6、负责对劳务人员岗前培训、持证上岗等情况进行落实、检查与监督。

  7、负责调查、处理劳务队伍、劳务人员发生的因工伤、亡以及环境污染等

  

篇七:单位劳动用工管理规章制度

  内部管理制度系列

  劳务用工管理制度

  (标准、完整、实用、可修改)

   GL 实用范本| DOCUMENT TEMPLATE 编号:FS-QG-67798

  劳务用工管理制度

  Model of labor service management system

  说明:为规范化、制度化和统一化作业行为,使人员管理工作有章可 循,提高工作效率和责任感、归属感,特此编写。

  一、项目经理是劳务用工管理的直接责任人,负责贯彻 执行企业劳务用工管理的规定,并组织制定本项目的管理措 施和办法,亲自监督本项目工资支付工作,亲自组织解决本 项目的用工纠纷和劳动争议。

  二、工程项目实施劳务分包,依法分包给相应资质的劳 务单位施工,严禁违法分包、转包,严禁私招滥雇。进场劳 务人员必须与劳务单位签订《劳务合同》。

  三、进场民工必须具备单位所要求的身体、技能条件;劳 务工须年满 18 周岁,男性不超过 50 周岁,女性不超过 45 周 岁。必须接受劳动安全知识、企业和项目部规章制度、专业 技术知识等培训,严禁未经培训上岗作业。如现场需要劳务 单位加人,劳务单位必须在项目部的监督下公开对外招聘符 合要求的劳务工。

  第2页/共3页

   GL 实用范本| DOCUMENT TEMPLATE

  四、劳务分包纠纷解决程序:项目经理负责组织协商→ 企业劳务用工管理领导小组组织协商→依法申请劳动仲裁 →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五、劳动争议解决程序:班组长组织协商→项目经理组 织协商→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调解→申请劳动仲裁委 仲裁→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六、用工纠纷必须依法按程序进行解决,严禁任何一方 采取违法手段解决纠纷。

  七、劳务单位必须每天对现场劳务人员考勤,并报项目 部备查。

  请输入您公司的名字

  Foonshion Design Co., Ltd

  第3页/共3页

  

推荐访问:用工 管理规章制度 劳动

版权所有:格斯文档网 2010-2024 未经授权禁止复制或建立镜像[格斯文档网]所有资源完全免费共享

Powered by 格斯文档网 © All Rights Reserved.。浙ICP备1904292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