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促进家政服务业提质扩容实施意见

  促进家政服务业提质扩容实施意见

  为充分发挥家政服务业在改善民生、扩大就业、促进消费等方面的重要作用,更好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多层次多样化家政服务需求,推进家政服务业高质量发展,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家政服务业提质扩容的意见》(国办发〔2019〕30 号)、《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家政服务业提质扩容的实施意见》(甘政办发〔2020〕12 号)和《平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促进家政服务业提质扩容的实施意见》(平政办发〔2020〕34 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意见。

  一、提高家政从业人员素质

  1.支持家政企业举办职业教育。支持符合条件的家政企业举办家政服务类培训学校(机构),将家政服务列为职业教育校企合作优先领域,设立审批绿色通道,简化流程优化服务,打造一批校企合作示范项目。(县教育局、县发展改革局、县财政局、县商务局、县人社局负责)

  2.培育产教融合型家政企业。推动家政示范企业、院校组建职业教育集团,对符合条件的家政类产教融合校企合作项目,优先纳入中央预算内投资支持范围。以较低成本向家政企业提供闲置厂房、社区用房等作为家政服务培训基地,共享职业院校、社区教室等培训资源。到 2022 年,全县至少培育 1 家以上产教融合型家政企业,实现主城区家政服务培训能力全覆盖。(县教育局、县发展改革局负责)

  3.开展家政培训提升行动。对新上岗家政服务人员开展岗前培训,在岗家政服务人员每两年至少得到 1 次“回炉”培训。开展家政培训提升行动,按计划完成年度培训任务。(县人社局、县教育局、县发展改革局、县商务局、县妇联、县工会负责)

 4.加大家政服务培训力度。把家政服务作为劳动力输出各类职业技能实训基地重要培训内容,重点打造一批家政服务人才培训基地。对困难学生、失业人员、贫困劳动力等人群从事家政服务提供支持。推进“雨露计划”,为去产能失业人员、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免费提供家政服务培训。(县人社局、县妇联、县工会负责)

  二、强化财税金融支持

  5.将家政服务纳入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工作范畴,并把参加家政服务培训的人员纳入培训补贴范围,所需资金按规定从失业保险基金支持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项资金中列支,加大筹资力度,积极使用就业补助资金、地方人才经费和行业产业发展经费等支持家政服务培训。(县人社局、县财政局负责)

  6.落实好支持养老、托幼、家政等社区家庭服务业发展的税费优惠政策,以及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提高家政服务业增值税进项税额加计抵减政策,进一步支持家政服务业发展。(县财政局、县税务局负责)

  7.按照财政部、税务总局、商务部有关要求,扩大员工制家政企业免征增值税范围,为社区提供养老、托育、家政服务的机构以及符合条件的家政服务企业免征增值税,并按有关规定减免地方税。(县财政局、县税务局负责)

  8.依托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引导和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在市场化和企业自愿的前提下,为信用状况良好且符合条件的家政企业提供无抵押、无担保的信用贷款支持符合条件的家政企业发行社会领域产业专项债券。鼓励地方用投资、基金等组合工具,支持家政企业连锁发展和行业兼并重组。(县财政局、县发展改革局、县金融服务中心、县税务局、人行**支行负责)

  三、完善公共服务保障

  9.加强社会保障支持。对家政企业招用就业困难人员、应届高校毕业生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规定予以社保补贴。(县人社局负责)

  10.支持发展家政商业保险。进一步研究家政服务商业综合保险方案鼓励家政企业参保雇主责任保险,为员工投保意外伤害保险、职业责任保险。鼓励

 保险公司开发专门的家政服务责任保险、意外伤害保险产品。鼓励有条件的地区组织家政企业和从业人员统一投保并进行补贴。(县金融服务中心负责)

  11.保障家政从业人员合法权益。最大限度把家政从业人员组织到工会中,探索适合家政从业人员特点的入会形式、建会方式和工作平台。完善家政从业人员维权服务机制,保障其合法权益,实现体面劳动。(县工会负责)

  12.积极推动改善家政从业人员居住条件。将符合公租房保障条件的家政从业人员纳入公租房保障范围,家政从业人员通过市场租房居住的,有条件的地方政府对符合发放公租房租赁补贴条件的给予发放租赁补贴。(县住建局、县财政局负责)

  13.畅通家政从业人员职业发展路径。引导家政企业将员工学历、技能水平与工资收入、福利待遇、岗位晋升等挂钩。支持家政从业人员通过高职扩招专项考试、专升本等多种渠道提升学历层次。(县教育局、县人社局负责)

  14.表彰激励优秀家政从业人员。五一劳动奖章、五一巾帼标兵、三八红旗手(集体)、城乡妇女岗位建功先进个人(集体)青年岗位能手(青年文明号)等评选表彰要向家政从业人员倾斜,对获得上述奖励以及在世界技能大赛和国家级一类、二类职业技能大赛中获奖的家政从业人员,积极推荐参加国家高技能人才评定。(县商务局、县人社局、县工会、县妇联、团县委负责)

  15.提升家政服务人员健康水平。认真落实国家商务部、卫健委制定的家政服务人员体检项目和标准。育婴员、养老护理员等职业应实行更加严格的岗前健康体检,其他从业人员应按照所从事家政服务类别进行体检,并建立健康档案进行信息化管理从事体检的医院或体检机构要明示收费标准,做好体检记录,缩短体检报告制作时间。(县卫健局、县市场监管局负责)

  四、着力发展员工制家政企业

  16.积极参加相应社会保险。员工制家政企业应依法与招用的家政服务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按月足额缴纳城镇职工养老、医疗等社会保险费;家政服务人员不符合签订劳动合同情形的,员工制家政企业应与其签订服务协议,家政服务人

 员可作为灵活就业人员按规定自愿参加城镇职工社会保险或城乡居民社会保险(县人社局、县医保局负责)

  17.灵活确定服务工时。家政企业及用工家庭应当保障家政服务人员休息权利,具体休息或者补偿办法可结合实际协商确定,在劳动合同或家政服务协议中予以明确。(县人社局、县商务局、县工会负责)

  18.实行企业稳岗返还和免费培训。对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员工制家政企业按规定返还失业保险费,为符合条件的员工制家政企业员工提供免费岗前培训和“回炉”培训。(县人社局、县财政局负责)

  19.城区和重点小城镇率先支持员工制家政企业发展。要率先发展员工制家政企业,加大社保补贴力度,利用城镇现有设施改造作为员工制家政服务人员集体宿舍。支持有条件的员工制家政企业提供职工集体宿舍。(城市社区、县人社局、县医保局负责)

  五、提升家政服务规范化水平

  20.健全家政服务标准体系。探索制定家政电商、家政教育、家政培训等新业态服务标准和规范。建立家政服务三方权利义务关系,推广使用合同示范文本。家政企业应与消费者签订家政服务协议,公开服务项目和收费标准,明确服务内容清单和服务要求。(县人社局、县商务局负责)

  21.建立家政服务人员持证上门制度。通过多种方式,逐步实现统一为每一位合格的家政从业人员免费发放“居家上门服务证”,并在公共信息平台上实施诚信监管。探索建立覆盖全域的家政持证上岗模式。(县商务局、县人社局负责)

  22.建立家政服务纠纷常态化多元化调解机制。进一步畅通“12315”互联网平台等消费者诉求渠道,发挥家政行业协会、消费者权益保护组织等作用,建立家政服务纠纷常态化多元化调解机制。(县市场监管局、县商务局、县工会负责)

 23.支持家政企业在社区设置服务网点。家政企业在社区设置服务网点,其租赁场地不受用房性质限制,水电等费用实行居民价格。支持依托政府投资建设的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场地)设立家政服务网点。(县住建局、县发展改革局、县商务局负责)

  六、营造家政服务业良好发展环境

  24.促进家政服务业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推动家政服务业与养老、育幼、物业、快递等服务业融合发展,大力发展家政电商、“互联网+家政”等新业态,培育以专业设备、专用工具、智能产品研发制造为支撑的家政服务产业集群。(县商务局、县民政局负责)

  25.培育家政服务品牌和龙头企业。培育一批具有区域引领和示范效应的龙头企业,形成家政服务业知名品牌。依托巾帼家政示范基地,打造具有特色的“陇原妹”家政服务品牌。遴选有意愿的企业,争取列入国家家政服务提质扩容“领跑者”行动。(县商务局、县教育局、县人社局、县妇联负责)

  26.建立家政服务信用信息平台系统。通过服务业发展资金支持家政服务领域信用体系建设。依托商务部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全量归集家政企业、从业人员、消费者的基础信息和信用信息,并按规定向相关部门及家政企业充分共享金融、税务、司法等可公开信用信息。(县商务局、县发展改革局、县财政局负责)

  27.加大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力度。通过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建立联合奖惩系统,对在家政服务过程中存在违法违规和严重失信行为的家政企业及从业人员实行联合惩戒。开展家政企业公共信用综合评价,对信用等级较高的企业减少监管频次,提供融资、租赁、税收等便利服务。(县商务局、县发展改革局负责)

  七、全面落实保障措施。

  28.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建立由县商务局牵头的促进家政服务业提质扩容联席会议制度,统筹推进全县家政服务业提质扩容工作,明确各成员单位责任分

 工,研究解决家政服务业提质扩容过程中的重大问题,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实到位,促进家政服务专业化、规模化、网络化、规范化发展。办公室设在县商务局,承担联席会议日常工作。

  29.强化任务分工。各成员单位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细化任务分工,根据各自承担的职能和责任,主动开展工作,确保把工作任务、工作质量、进度要求和完成时限不折不扣落到实处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共同推进家政服务业发展。

  30.强化宣传报道。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网络等各类媒体,广泛进行政策宣传解读,让广大家政企业和从业人员全面了解政策,积极开展试点示范,宣传推广與型经验,营造良好舆论环境和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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