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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安工地”建设安全监理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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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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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活

 动

 实

 施

 方

 案

 湖南金路 公路工程咨询监理有限公司

 长沙县北部干线公路 S319 (金井- - 双江段)监理部

 二 二 0 0 一 五 年 八 月

  “平安工地”建设活动实施方案

  一、

 工程概况

 长沙县北部干线公路 S319(金井-双江段)道路工程,是长沙县北部地区干线公路网重要组成部分,本项目位于长沙县金井镇、双江镇内,线路呈东西走向,起点位于金井镇涧山村香炉坡组与 S207 相接,自西向东依次经过金井镇涧山村新山组、涧山村新桥组、金井镇王梓园村杨家组、王梓园村饶家组、双江镇农裕村唐家组、大桥村师毛组、双江镇农裕村横冲组,在农裕村合心组与 Y209 相接,路线全长 6.421Km。

 本项目起迄里程K0+000~K6+434.941,设计速度60Km/h,路基宽10.0m,采用双向两车道桥涵汽车荷载公路-II 级。工程规模:挖方 262.671 千立方米,填方数量 173.712 千立方米,中小桥 119.16m/4 座,涵洞 25 道,渠化交叉口 2 个,全线拆迁房屋 4 户,共计 535.2 平方米,新增占地 261.06 亩。工程总造价 7574.9247 万元,建安费 4866.3462 万元。

 合同工期从 2015 年 8 月至 2016 年 8 月,总工期为 12 个月。

 二、

 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坚持“安全第一”的原则和目标,“预防为主”的手段和基本途径,综合治理为最有效手段,大力推进“平安工地”建设。

 三、

 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平安工地”建设活动,切实将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技术规范落实到基层,落实到各个生产环节及整个工程建设过程中,全面落实安全工作基础,做到施工现场“三化”(安全防护标准化,文明施工规范化,

 安全管理程序化)达标,提高安全监理能力,应急救援能力和安全技术保障能力。实现杜绝重特大事故,遏制较大事故,减少事故总量发生的目标,力争创建‘零伤亡’工程。

 四、

 组织机构

 1、成立“平安工地”建设活动领导小组 为加强“平安工地”建设活动的组织领导,监理部成立“平安工地”建设活动领导小组,具体成员如下:

  组

 长:

 童承云

 副组长:

 黎

 刚

 彭国华

  欧 兰

 成

 员:

 沈

 斌

 胡

 用

  喻 范

 黎引道

 以上所有人员均实行“一岗双责”,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同时,认真抓好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工作,形成安全管理工作齐抓共管的局面。

  2、 安全组织机构图

  监理部办公室

 总

 监:童承云

 工地试验室 主任:欧兰 试 验 员 :

  肖涛

 路基桥梁 组长:黎刚 副组长:` 监理员:黎引道 沈斌 胡用

 喻范

 合约内业部 组长:彭国华 计量工程师:

 谭智敏 安全管理 组织机构框图

 办公室 主任:李辉 资料员:李辉

 五、

 “平安工地”安全工作内容

 A. 施工现场日常安全监理的工作内容 1、 日常安全监理 (1) 加强监督:监督施工单位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经审核同意的施工组织设计或专项施工方案组织施工,遏止违规作业。

 (2) 巡视检查:加强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情况进行巡视检查,监督施工单位落实各项安全措施。

 (3) 监理会议:定期召开监理会议,评述通报现场安全生产状况和存在问题,提出整改要求,制定预防措施,使安全生产工作落到实处。

 2、 日常安全监理实施程序 (1)

 在日常的现场巡视、检查工作中,若发现存在违反强制性建设标准的现象或安全事故隐患,首先口头通知施工方,要求立即采取措施整改安全巡查、检查 各类安全隐患 一般安全隐患问题 严重安全隐患 开具整改通知单 下达工程暂停令 报告建设单位 监督检查整改结果 签署复工或复查意见 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并及时采用书面通知予以确认。

 (2)

 当签发书面通知、指令后,仍未采取整改措施时,及时组织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及其他有关单位召开专题监理例会,对书面通知、指令中的内容,结合强制性建设标准,要求责任方说明未及时整改的原因,落实整改措施,明确计划整改完成的时间,同时要求责任方明确在后续工作中对类似问题的措施,并形成例会纪要。

 (3)

 在签发书面通知、指令或召开专题例会后,仍未及时整改,或拒不整改,情况严重的,要求施工单位暂停施工,同时报建设单位。

 B. 监督施工单位按已批注的施工方案组织施工 (1)监督施工安全技术措施的生产实施; (2)监督专项安全施工方案的实施; (3)及时制止违规行为。

 C. 安全监理工程师每天对施工过程中的危险性较大工程作业情况进行巡视检查,并做好巡查记录。

 D. 安全监理工程师加强对施工现场使用的施工机械和设备采购、租赁,起重机械的现场安装和拆卸,起重机械的检测与验收情况。所有施工机械应具备制造许可证和产品合格证,并检查施工单位对施工机械的安全保养、维修记录。存在安全隐患的施工机械杜绝使用。

 E. 检查施工现场安全防护设施等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1)

 检查劳动防护用品的提供及使用情况; (2)

 检查施工单位在施工现场入口或者沿线各交叉口、施工起重机械、拌和场、临时用电设施、基坑边沿、脚手架、桥梁边沿等危险部位设

 置的安全警示标志或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

 六、

 督促各项规章制度的落实,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的长效机制

 (1)督促强化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制度,形成领导重视、专职安全员尽职尽心、一线施工人员要安全的氛围; (2)督促加强安全培训管理制度的落实; (3)督促加强现场安全教育,切实纠正违章行为,提高各岗位人员遵守安全的自觉性,做到“三不伤害”,最大限度的消除事故隐患,遏制重大事故的发生。

 八、 监理部 各项安全管理制度

 1、会议制度

  监理部将根据工程的进展情况,在每月进行一次监理部安全例会,根据工程施工的情况明确本月安全监理工作重点,并制定本月的安全检查计划;分析上月在安全生产中所暴露的问题,制定相应对策,避免类似安全问题的出现,将事故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2、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根据本工程的特点,学习重点部位、关键工序安全监理的方法,共分以下三个阶段进行:

 (1)在施工准备阶段,监理部制定安全培训计划。施工准备阶段至少组织一次全体监理人员对《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道路交通安全法》等进行学习,并进行相应的考核。

  (2)在施工阶段除依据计划学习相应的法律法规外,还应对监理部

 所辖标段的危险源和重大风险进行认真的剖析,也可由驻地高级监理工程师在施工现场对监理员进行分析讲解,使每位监理人员能够充分地做到理论联系实际,从而激发监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感,明确自己的职责,提高监理人员的安全意识和防范意识,克服麻痹思想。

 (3)在施工阶段还要通过工地例会的形式在危险源和重大风险的预防和处理方面向相关方施加影响,并利用邮件、简报、工作指令、交谈等多种渠道倡导安全理念,创建“平安工地”、“安全交通”和“和谐交通”的氛围。

 (4)在竣工验收阶段,驻地高监还要带领全体监理人员结合本阶段的实际情况进行学习,在资料中如何做好安全方面的记录进行培训,真正地做到说到、做到、写到。

 3、监理部安全检查制度

  监理部每月至少进行一次对施工单位、监理部的办公室生活区、施工单位及监理试验室、施工工地现场、拌和站及料场的全面安全检查,检查由监理部安全工程师组织各标段工程师参加。发现问题立即通知相关责任人限期整改,并作好相关记录,如经复查仍未整改到位的当即下发监理工程师通知,督促其整改到位。专业工程师和现场监理人员日常巡查工地时,也要对现场的安全文明施工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需立即处理,必要时发出书面通知。

 4、安全监理汇报制度

  监理部将在每月的监理月报中汇报本月安全监理所发现和处理的问题,作出分析和结论,以避免类似的情况的再次发生;根据工程的进展情

 况,制定下月安全监理的计划,部署重点安全监理的范围,做到主动控制。

 5、建立安全技术措施方案审查制度 (1)桥梁下部结构施工:灌注桩施工的安全技术方案,以及现浇墩台立柱模板安装、混凝土浇筑安全技术方案、交通疏导方案,临时用电方案; (2)桥梁上部结构施工:桥面系及附属工程安全方案; (3)路基施工:软基施工安全方案、土石方爆破方案,高填高挖路段安全施工方案。

 6、监理内部安全保卫制度 (1)安全纪律 a、企业职工要热爱本职工作,努力学习,提高政治、文化、业务水平和操作技能。

 b、遵守劳动纪律,服从领导和安全人员的指挥,工作时思想集中,坚守岗位,未经许可不得从事非本专业工作;严禁酒后上班;不得在禁止烟火的地方吸烟动火。

 c、严格执行操作规程,不得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对违章作业的指令有权拒绝,并有责任制止他人违章作业。

 d、按照作业要求,正确穿戴个人防护用品。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安全帽,高空作业必须系安全带,水上作业必须穿救生衣,高空作业不得穿硬底和带钉易滑的鞋,不得往下投掷物件,严禁赤脚或穿高跟鞋、拖鞋进入施工现场。

 e、在施工现场行走要注意安全,不得攀登脚手架、井字架、龙门架和随吊上下。

 f、正确使用防护装置和防护设施,对各种防护装置和防护设施和警告、安全标志不得任意拆除和随意挪动。

 (2)安全防盗制度 a、每个监理人员必须树立高度的安全防盗意识。

 b、员工宿舍的私人物品,必须个人自行保管好,分开摆放整齐;钥匙要保管好,不可丢失,严禁交给本宿舍以外的人使用。

 c、人员离开宿舍时,要随手关好窗,锁好门。如果发现人员离开宿舍,门未锁而造成室内物品被盗,应全额赔偿被盗人的经济损失。

 d、人员下班时,最后离开的人要及时关锁好办公室的门窗,如果因最后离开的人员疏忽大意,没有关锁好门窗造成室内的办公用品及仪器等物品被盗,应按被盗物品的全价赔偿。

 e、如果发生被盗情况,应立即主动报警,同时保护好现场,等待公安人员的调查和处理。

 (3)安全防火制度 a、每个员工都必须牢固树立“防火安全、人人有责”的思想,保持高度的警惕性。

 b、遵守消防法规和各项防火管理制度,严格遵守本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履行本岗位安全防火职责。

 c、不准在禁止烟火区域内吸烟、动火。如因工作需要在禁区内动火的,必须报告领导批准,并落实相应的安全措施。

 d、学习消防知识,掌握各种灭火工具的使用方法,爱护消防设备,不得随意挪动和损坏消防器材、防火标志。

 e、不得乱拉乱接电线,除因工作需要以外,严禁使用电炉。

 f、下班以前清理检查监理现场及办公室然后切断工作电源,消除火险隐患。

 g、发现火情,及时报警,即时扑救。配合有关部门调查火灾原因,总结经验,吸取教训。

 h、违章用火、用电,违反消防法规定和内部防火安全管理制度,造成火警火灾事故的,酌情赔偿经济损失,并处罚 50- 500 元,情节严重者,依法追究责任。

 (4)用火用电制度 a、各种电器设备的安装、使用管理要符合供电局的规定。

 b、监理现场办公室、试验室、宿舍等电器设备安装、拆除、暂设电源的架设维修、拆除,应由电工进行,任何部门和工种未经批准,不准使用电炉,违者除没收电炉以外,并罚款50元。

 c、宿舍内禁止乱搭乱接电源,照明灯泡不得大于 100W。

 d、各种电器设备要采取防雨、防雷措施,接地必须牢固,电源线头必须有插头,否则不准使用。

 e、监理现场和宿舍禁止使用明火取暖。

 f、严禁在有易燃易爆和可燃性物品的区域内使用明火。

 g、在易燃易爆和可燃性物品区域内要配有足够的消防器材。

 h、违反用火制度尚没有造成后果的罚款5-20元,造成严重后果的,送交公安机关处理。

 (5)现场监理安全防范措施制度

 a、上下工地必须做好安全防护措施,以防止被高空落下的物体砸伤,进入水上作业区必须穿救生衣,同时要系好救生衣的扣带。

 b、在水上的现场监理不准游泳,如果因工作需要,必须经负责人同意,并采取措施后方可下水进行工作(属抢救工作情况除外)。

 c、如果因工作需要,需登高时,要事先检查登高的搭板和扶手是否牢固后再进行攀爬。

 d、构造物施工时,在现场预留有许多钢筋接头,现场监理人员在现场行走时要密切注意脚下和周围以防被钢筋头等杂物刺伤身体或刮坏衣裤。

 e、夜间监理作业时,应及时提醒施工单位在工作区域备有足够的照明设备,以防止发生不测。

 (6)试验员安全操作规程 a、各种药品必须有专人保管,易燃、易爆、剧毒药品分别分开贮存低温、干燥处。

 b、使用剧毒药品,必须戴好口罩,用完后立即将器皿洗净,并且将试验台擦洗干净。

 c、易燃、易爆剧毒药品不准私自带出试验室,不准做人情,给予其它人员。

 d、使用带电的仪器时,应注意人身安全,以防发生触电事故。

 e、试验人员应不定期的检查试验室的电器设备有无异常现象和仪器的零件有无松动情况等,防止以后使用发生事故。

 (7)测量员安全操作规程 a、水上测量时,必须遵守水上有关安全规定,穿戴好救生衣,水上工

 作船舶要配有救生设备,不准一个人单独工作。

 b、高空(包括高墩柱、桥面边缘、盖梁、高边坡、)测量时必须遵守高空作业有关规定,并系挂好安全带,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确保作业人员安全。

 c、搬仪器时要遵守测量有关规定,特别是在块石面上和泥泞上下陡坡道路上行走,注意防止滑倒造成受伤或损坏仪器等事故。

 d 、穿越公路时要挂慢车旗,仪器设置在公路边时设置警戒线,确保人员及仪器的安全。

 (8)汽车驾驶员安全操作规程 a、汽车驾驶员必须经过学习,熟悉所驾驶车辆的构造、性能;熟悉操作和维修保养规程。并经交通管理部门考试合格,发给驾驶执照后,方准单独驾驶,严禁没有驾驶执照的人员开车。

 b、汽车驾驶员必须严格遵守交通部、公安部联合颁发的“城市交通规程”和有关交通部安全法令的规定,积极维护交通秩序。

 c、出车前驾驶员不得饮酒,行车中不得吸烟,吃食物或与其人交谈,要保证适当的休息时间,如身体有病或有极大的精神负担时,不得驾驶车辆。

 d、载重汽车必须按规定装载货物。车厢上禁止载人,驾驶室不准超额坐人。

 e、每天行车完毕入库前要对车辆进行检查,发现问题要及时修理。

 f、对自己车辆上的消防器材要妥善保管,熟悉其性能和使用方法。

 7、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制度

 (1)监理部工程师和专业监理工程师应督促施工单位制定该施工项目部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建立应急救援组织和配备应急救援人员,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并定期组织演练。

 (2)施工单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监理部工程师监理工程师和施工单位的领导按照国家有关伤亡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的规定,及时、如实地向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报告;特种设备发生事故的,还应当同时向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3)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监理部工程师应当汇报总监办的同时协助施工单位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保护事故现场。需要移动现场物品时,应当作出标记和书面记录,妥善保管有关证物。

 (4)监理部工程师在发生安全事故后应及时启动应急计划,并与全体监理人员协助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5)在事故调查后,确定的监理责任,依据相关规定,监理人员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6)发生交通事故应当按照公司《车辆、驾驶员管理规定选编》的处理交通事故流程进行。

 8、建立内部考核制度 为了切实抓好项目安全监理工作,确保安全管理制度的贯彻落实,保证监理安全工作的质量,提高监理安全工作的水平,搞好监理部安全工作,充分利用内部考核机制,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工作方针,实现安全无事故的目标。

 9、奖惩制度

 每季度对每位监理进行一次考核,根据考核情况,年终统一汇总,对安全监理工作考核成绩差的,不能胜任监理工作的报公司处理决定,对成绩优异的报公司奖励。

 九、资金保障

  1、监理部严格按照合同文件投入相应的安全设施及设备,以保证平安工地建设活动的实施。

 2、保障应急车辆随时应对各种突发事件。

  “平安工地”创建活动是安全管理要求在施工生产活动中的具体体现和升华,是文明工地创建活动的落实和发展,我们将按照创建“平安工地”的总体部署,进一步加大管理力度,创造稳定和谐的施工环境,实现“平安工地”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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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沙县北部干线公路 S319(金井-双江段)监理部 二 0 一五年八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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