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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卫生管理规章制度

 V:1.0 精选管理制度

 职业卫生管理规章制度

 2020- -6 6- -8 8

 职业卫生管理规章制度

 职业病危害防治制度目录 1. 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度

 2. 职业病危害 警示与 告知制度

 3. 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制度

 4. 职业健康宣传教育培训制度

 5. 职业病危害防护设备维护检修制度

 6. 职业病防护用品管理制度

 7. 职业病危害监测与评价管理制度

 8 8 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管理制度

 9. 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制度

 10. 职业病危害事故处置与报告制度

 11. 职业病危 害应急救援与管理制度

 12. 岗位职业卫生操作规程;

 13 ,职业卫生管理奖惩制度 14. 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管理制度

 职业卫生管理规章制度

 1 1 、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度

 一

 目的

 为明晰黄河电器公司各部门及各级职工的职业健康职责,落实职责范围内的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危害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二

 适用范围

 本责任制度适用于本公司。

 三职业病防治职责( 本厂各级人员的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职责)

 (一)主要负责人职业卫生安全职责

 1. 主要负责人是本 公司 职业健康监督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负全面领导责任。

 2 2. . 认真贯彻执行《职业病防治法》、《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等有关职业安全卫生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和标准,并自觉接受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组织的培训、考核,提高职业卫生监督管理水平。

 3. 按国家有关规定设置职业卫生安全机构,配备专( ( 兼) ) 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支持职业卫生监管部门和职业卫生专( ( 兼) ) 职管理人员的工作。

 4. 组织建立、健全和完善本 公司 的各项职业卫生监督管理制度,审批职业卫生技术措施经费使用计划,并贯彻实施。

 5. 定期听取职业卫生管理部门的情况汇报,研究解决职业卫生监督管理等有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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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督 促各班组( ( 部门) ) 职工做好本职范围内的职业卫生工作。

 7. 组织、主持职业卫生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督促落实防范措施。

 (二)职业卫生专职管理人员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职业病防治法》、《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等职业卫生的法律、法规以及本厂管理制度,全面落实职业卫生责任制,组织制订和发布本单位职业卫生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2.设置本单位职业卫生管理部门,并配备专(兼)职业卫生管理人员,支持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开展工作,保证职业卫生管理经费和职业卫生奖励资金的落实。

 3.每年至少主持召开一次职业卫生工作会议,总结职业卫生工作经验和教训,研究和解决有关职业卫生中的重大问题,布置年度或阶段性的职业卫生管理工作。

 4.坚持“四同时”,即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时,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职业卫生工作。

 5.负责组织本单位职业卫生事故(事件)的调查处理工作,协助重大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6.向职工代表大会或员工代表报告职业卫生管理情况,听取意见和建议,改进职业卫生管理工作。定期向本公司报告履行职业卫生管理职责的情况。

 (三)兼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职责 1. 认真贯彻执行劳动保护、职业卫生的方针、政策、法令、法规 、规范标准,做好职业卫生工作的宣传教育和管理工作,推广先进经验。对本单位或本部门的职业卫生工作负检查、监督的责任。

 2. 深入生产作业现场,指导存在职业危害岗位从业人员的工作,掌握职业卫生工作情况,调查研究生产中的职业危害因素,提出改进意见和措施,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3. 参加审查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职业卫生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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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组织本部门新工人的职业卫生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工作。

 5. 发生职业卫生事故立即向上级报告,积极施救,自觉配合有关人员进行事故调查,要吸取事故教训 ,提出防护措施建议。

 (四)生产班组长职业卫生工作职责

 1.贯彻执行本单位的各项职业卫生管理规章制度,领导本班组人员文明安全作业,对本班组人员在生产劳动中的职业卫生负责。

 2.根据生产任务和本组人员的技术、体力等特点,合理安排任务,交待职业卫生方面的注意事项,并做好职业卫生安全技术交底工作。在生产过程中,经常检查本组的环境因素、危险源控制状况,做到班前布置,班中检查,班后讲评,并做好日常记录工作。

 3.组织本班组职工认真学习职业卫生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随时检查执行情况。对新职工和调换工种的职工要进行职业卫生知识教育,达到要求后才能上岗操作。

 4.班前要对本组所使用的职业卫生防护设施设备、劳动防护用品用具进行检查,发现问题立即采取改进措施,对本组不能解决的问题应及时上报。

 5.发生职业卫生事故立即向上级报告,积极施救,自觉配合有关人员进行事故调查,要吸取事故教训,提出防护措施建议。

 (五)生产操作工人职业健康安全职责

 1.自觉学习本单位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职业卫生知识。牢记 “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职业卫生工作方针,增强职业卫生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

 2.自觉遵守各项职业卫生安全规章制度和本工种的职业卫生操作规程,不违章作业,并制止他人违章作业。遵守劳动纪律,服从领导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的指挥。

 3.按作业要求正确穿戴个人劳动防护用品,正确使用维护职业卫生防护设施设备,发现职业卫生防护设施设备不能正常工作,应当及时向上级报告并组织维修。

 4.发生职业卫生事故应当立即向上级报告,积极施救,自觉配合有关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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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进行事故调查,要吸取事故教训,提出防护措施建议。

 5.积极参加职业卫生的各项活动,从实际出发,提出改善劳动条件的合理化建议。

 二、本公司各职能部门的职业卫生管理职责 (一)职业卫生管理办公室职责

 1.在分管职业卫生的副厂长直接领导和县级职业卫生管理部门的指导下,认真贯彻执行国家职业卫生工作的法律、法规,协助领导综合管理本单位的职业卫生工作。

 2.编制、补充、修订各种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3.编制本单位职业卫生管理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并提出奖惩意见,报领导审批。

 4.负责职业危害因素申报、危害因素日常检测工作,建立、健全职工卫生档案。

 5.督促检查有关部门做好劳动防护用品定期发放等工作,并参加验收。

 6.组织对职工进行职业卫生安全教育,包括新进人员的职业卫生安全教育。

 7.协助有关部门做好防火、防爆、防尘、防毒、职业病防治工作和特种设备的安全防护装置的检查工作。

 8.对患有某种工种禁忌症的人员,不得安排从事该工种操作。

 9.按照国家有关要求,及时组织安排本单位职工进行职业健康体检。

 (二)财务部门职业卫生工作职责

 1. 及时将职业卫生工作措施经费使用计划列入生产财务计划,专款专用,确保经费的落实,并监督其合理使用。

 2.按规定安排职业卫生专项经费,用于改善生产过程环境和劳动条件,消除职业卫生事故隐患。

 (三)工会组织职业卫生职责

 1.依法对职业卫生工作实行群众监督,协助行政及有关部门贯彻执行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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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职业卫生安全法律、法规。对违反职业卫生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的行为,工会组织有权制止、申诉和控告。

 2.参与讨论本单位职业卫生工作。

 3.定期检查安全技术和工业卫生措施计划的执行情况,督促行政部门有计划地改善劳动条件。

 4.监督有关部门及时提取和合理使用安全技术措施经费。

 5.参加职业卫生检查和重大事故(事件)的调查处理。

 2 2 职业危害告知制度

  一、目的

 为了有效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防治职业病,履行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告知义务。切实保护本厂员工健康及其相关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结合我单位生产特点,制定本制度。

 二、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厂存在粉尘、噪声、高温等职业危害因素的作业场所的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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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职业卫生告知形式:

 合同告知、公告栏告知、警示告知、原材料和设备危害告知、培训告知等。

 四、职业危害告知控制程序

 1.本厂应当为员工创造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工作环境和条件,并采取措施保障劳动者获得职业健康保护。

 2.与已进、新进本厂的员工签订职业病危害劳动告知合同时,应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待遇等如实告知职工,并在劳动合同中写明。

 未与在岗员工签订职业病危害劳动告知合同的,应按国家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与员工进行补签。

 3.员工在已订立劳动合同期间因工作岗位或者工作内容变更,从事与所订立劳动合同中未告知的存在职业病危害的作业时,本厂职业卫生管理机构应向员工如实告知现从事的工作岗位、工作内容所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并签订职业病危害因素劳动变更职业病危害因素告知补充合同。

 4. 本厂应当在醒目位置设置公告栏,公布有关职业病防治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措施和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

 对产生严重职业病危害的作业岗位,应当在其醒目位置,设置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对作业人员进行告知。警示说明应当载明产生职业病危害的种类、后果、预防以及应急救治措施等内容。

 5. 专职职业卫生管理机构应定期对职业病危害告知制度的实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指导,确保告知制度的落实。

 6. 专职职业卫生管理机构每年对员工进行职业病危害预防控制的培训、考核,使每位员工掌握职业病危害因素的预防和控制技能。

 五、危害告知的内容

 1、规章制度告知;职防制度、操作规程、年度计划。

 2、应急告知:发生事故时,职工如何避险、如何救援 3、危害告知:将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危害、及浓度(强度)监测结果告知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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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动者。

 4、合同告知:与劳动者签定劳动合同时,告知其工作场所可能接触的职业病危害及可能造成的后果、职业卫生防护设施情况及防护程度。

  3 3 职业危害申报制度

 一、

 目的

 为了有效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防治职业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结合本厂的生产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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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按《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存在粉尘、生产性毒物等职业危害因素都必须依法申报。

 三、申报项目

 分为粉尘类、放射性物质类(电离辐射)、化学物质类、物理因素、生物因素、导致职业性皮肤病的危害因素、导致职业性眼病的危害因素、导致职业性耳鼻喉口腔疾病的危害因素、职业性肿瘤病的职业病危害因素九大类。

 四、申报内容

 1、用人单位的基本情况; 2、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种类、浓度或强度; 3、产生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生产技术、工艺和材料; 4、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应急救援设施。

 五、申报程序

 1、进行新、改、扩、技术改造或者技术引进建设项目的,自建设项目竣工验收之日起 30 日内进行申报; 2、生产技术、工艺、材料变更后导致原申报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其相关内容发生重大变化的,自发生变化这日起 15 日内进行申报;

 3、用人单位工作场所、名称、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发生变化的,自发生变化之日起 15 日内进行申报; 4、经过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发现原申报内容发生变化的,自收到有关检测、评价结果之日起 15 日内进行申报。

 4 职业卫生宣传教育培训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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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

 目的

 为了有效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防治职业病,提高员工对职业危害因素的认识与预防技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厂生产特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单位职业卫生宣传教育培训工作。

 三、职责

 1.本厂主要负责人负责落实职业卫生宣传教育培训资金。

 2.专(兼)职职业卫生管理机构负责制定年度职业卫生培训教育计划; 3.专(兼)职职业卫生管理机构负责培训职业卫生培训教育计划的组织实施、考核; 四、

 控制程序

 1.职业卫生教育培训的编制和审批 专职职业卫生管理机构负责在每年年底编制年度职业卫生宣传教育培训计划,明确培训工作的目标、任务及具体培训项目。

 2.人员培训 (1)本厂主要负责人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 单位主要负责人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必须参加由市级以上安监部门组织的培训,提高其职业卫生管理能力,并经考核合格,取得职业卫生管理资质证书,方可上岗。

 (2)新从业人员职业卫生培训

 新进人员入厂时,由专职职业卫生管理机构负责厂级职业卫生培训并进行考核,考核合格者方可上岗; (3)“四新” 职业健康宣传教育培训 如果有新工艺、新设备、新技术、新材料投产,相关部门应组织相应人员进行职业安全操作规程等适应性培训。相关人员未接受专门培训并考核的,不能上岗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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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职业卫生宣传教育档案

 (1)职业病危害因素信息卡(毒物信息卡 MSDS); (2)本厂负责人职业卫生培训证明; (3)劳动者职业卫生宣传培训(培训通知、培训教材、培训记录、考试试卷、宣传图片等纸质和摄录像资料); (4)职业病危害告知(包括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劳动合同中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待遇、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结果、职业健康检查和职业病诊断结果等的告知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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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5 职业危害防护设施维护检修制度

 一、总则

 正确对职业危害防护设施的维护检修是保证设备正常运行,防止职业危害的关键之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单位实际,制定本制度。

 二、职责

 1.职业卫生管理办公室负责职业危害防护设施维护检修的计划、二保及大修的组织、实施与考核。负责职业危害防护设施使用规程的制定与修订,经主管领导批准后执行。

 2.各生产班组负责职业危害防护设施一保。

 3.职业危害防护设施使用规程的规定 (1)设备定人、定机,操作者必须专业培训,熟悉和掌握设备的结构、性能和 “安全操作规程”、“设备维护须知”、“一级保养”以及“润滑五定”等。严格按照职业危害防护设施使用规程操作。定人定机经批准后,操作人员应保持相对稳定。

 (2)按规定的范围内容和规定的部位,认真做好设备日常保养,发现异常立即停车,不准带病运转 (3)从事多班制生产的主要危害防护设施,必须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交班的操作人员应认真填写交接班记录,并向接班的工作人员详细交待本班设备运行情况和尚未处理的设备故障,职业危害日常监测管理制度。

 4.危害防护设施的日常监测与定期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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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由专人负责的职业危害防护设施日常监测与季度监测,确保职业危害防护设施处于正常运行状态。

 (2)职业危害防护设施日常监测与季度监测发现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不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时,本厂应当立即采取相应治理措施,仍然达不到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必须停止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作业;职业病危害因素经治理后,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方可重新作业。

  6 6 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

 一、

 总则

 为有效提高员工对职业危害因素的职业病危害预防,规范从业人员劳动防护用品管理,保护员工安全和健康,根据国家安全生产法律、 法规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制订本制度。

 本制度所称劳动防护用品(以下简称劳保用品),是指由本厂为从业人员配备的,使其在劳动过程中免遭或者减轻事故伤害及职业危害的个人防护装备。

 二、适用范围

 。

 本制度适用于本厂在岗(含事实劳动关系)职工的职业卫生防护用品管理。

 三、职责分工

 1. 职业卫生管理办公室依据《劳动防护用品监督管理规定》(国家安监总局第 第 1 1 号令)及本厂职业危害因素的变更,及时修订能满足生产要求的职业卫生劳保用品。

 2. 财务部门负责落实劳保用品费用,同时实行财务监督。

 3. 职业卫生管理机构负责建立健全职工 劳保用品个人信息档案(依据劳保用品配置标准),负责劳保用品的采购、储存、发放,并对其实施有效控制。

 4. 党群工会参与劳保用品管理、使用的监督检查,定期或不定期收集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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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劳保用品使用和质量状况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并及时反馈信息。

 四、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

 1. 发放职工个人劳动防护用品是劳动者安全健康的一种预防性辅助措施,要与生活福利待遇相区别。

 2. 根据安全生产、防止职业伤害的需要,按照不同工种、不同劳动条件按实际需求发给备用、发放劳动防护用品;

 3. 禁止将劳动防护用品折合现金发给个人,发放的防护用品不准转卖。

 五、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

 1. 劳动防护用品使用前,必须认真检查其防护性能及外观质量。

 2. 使用的劳动防护用品与防御的有害因素相匹配。

 3. 正确佩戴使用个人劳动防护用品。

 4. 严禁使用过期或失效的劳动防护用品。

 六、考核

 1. 各部门应将员工防护用品的穿戴、使用、维护、保养劳保用品作为检查内容之一,及时制止纠正劳保用品穿戴使用的违章行为。

 2. 对不按本规定执行的单位与个人,安全管理部门将予以处罚。个人违反本规定的,处罚当事人 0 50 元/ / 人. . 次;部门违反本规定的,处罚部门 0 200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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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职业病危害检测与评价管理制度

 为了做好本厂职业卫生检测工作,使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强度或浓度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有效预防职业危害,切实保障员工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制定本制度。

 一、 本厂职业卫生管理办公室在本公司职业病防治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组织开展对本厂作业场所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日常检测和监督检测,建立本公司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档案,并妥善保存;监督检测由本公司职业卫生管理办公室每年委托具备法定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进行。

 二、 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点的设定和检测周期的确定应符合 GBZ 159-《工作场所空气中有害物质监测的采样规范》等规范要求,由本公司职业卫生管理办公室、检测人员和被检测单位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共同确定,所有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每年至少检测一次。

 三、检测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种类主要包括作业场所空气中粉尘、噪声、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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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温等危害因素。

 四、检测人员进入现场必须佩戴安全帽、工作服、防护手套等相关防护用品,职业卫生管理办公室和委托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根据检测结果,比对国家有关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标准做出符合性判定和评价并出具《监测报告》,并根据检测周期向本厂职业卫生领导小组报告,由职业卫生管理办公室填制《职业病危害因素日常检测结果告知书》,并在厂务公开栏公示。

 五、职业卫生管理办公室应及时将作业场所或岗位职业危害因素测定结果整理后,存入本厂职业卫生档案。

 六、对发现职业病危害因素有不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职业卫生管理办公室应及时下发整改通知书给有关班组,督促其采取相关的治理措施,如仍不达标的应通知立刻停产,治理达标后方能生产。

 七、职业卫生管理办公室应制定年度检测计划和检测经费预算,财务部门要保障检测经费的实施。

 八、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施行。有关职业卫生检测的其他规定按照国家现行的职业卫生法规、标准和本公司职业卫生管理制度执行。

  8 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管理制度 1 目的

 为确保工程建设项目符合职业安全卫生法律法规及标准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黄河电器设备有限公司。

 3 术语/定义

  职业安全卫生“三同时”:是指新、改、扩建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以及年修项目,都必须有保证安全生产和消除有毒有害物质的设施,这些劳动安全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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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设施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以确保工程项目职业安全卫生法律法规及标准要求,保障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

 4 职责 安全环保负责人(兼职)

 参加公司所有工程建设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交工验收和竣工验收等“三同时”工作,并出具安全专业审查、验收意见。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项目的具体情况,负责确定落实安全预评价和安全验收评价的建设项目。

 负责向相关政府部门上报建设项目的有关职业安全卫生材料并获取《建设项目职业安全卫生初步设计审批表》、《建设项目职业安全卫生验收审批表》。

 负责安全评价机构及评价人员的资质审核。

 综合管理部 提前 10 天通知公司安全环保人员参加建设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查、建设项目的初步设计审查、项目竣工时的“三同时”验收并提供相关资料。

 负责将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中安全专业及安全预评价报告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在初步设计中体现,

 负责监督建设项目竣工验收时安全专业及安全验收评价报告提出的问题在正式竣工前进行整改落实。

 生产技术部

 负责建设项目“三同时”工作的实施。

 按照安全环保负责人安排,完成该项目的安全预评价和安全验收评价工作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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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准备工作。

 负责安全评价、安全专业审查验收意见和建议的落实。

 负责项目各设计、施工阶段的“三同时”的符合性审核与管理。

 监督落实施工单位按职业卫生设计要求建设职业卫生设施。

 生产设备部牵头组织投产前的职业卫生设施确认。

 技术质量负责人负责岗位操作规程的审核、监督落实。

 公司工会负责对“三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并提出意见。

 5 管理内容及要求

 可行性研究

  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中必须对劳动安全卫生内容论证,提出消除事故隐患和尘、毒危害的设施和技术措施。

 存在职业病危害的建设项目,公司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进行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按国家安监总局下发的《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监督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内容编制预评价报告。

 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必须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审核,备案、审核同意后方可进行初步设计。

 初步设计

 存在职业病危害的建设项目,公司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编制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专篇。

 公司指派专人监督设计单位按国家安监总局下发的《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监督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内容,编制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专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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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在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专篇编制完成后,公司聘请有关职业卫生专家,对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专篇进行评审。

 公司在组织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专篇评审后,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提出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审查的申请,并提交相关文件、资料。

 施工组织

 施工单位按设计要求组织职业病防护设施的施工。

 公司生产技术部部及聘请的监理单位监督职业病防护设施的施工。

 竣工验收 施工结束后,安全环保负责人、综合管理部、生产技术部、项目所在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共同组织内部职业病防护设施的竣工验收。

 建设项目试运行期间,公司应当对职业病防护设施运行的情况和工作场所的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监测,并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进行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并形成报告,报告应组织有关职业卫生专家进行评审。。

 存在职业病危害项目在内部竣工验收合格后,应按国家职业病危害项目分级管理规定,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申请职业病防护设施竣工备案,提交相关文件、资料。其中,职业病危害较重项目,必须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申请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竣工验收。

 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竣工后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同意或者验收合格的,生产单位可以投入生产或者使用。

 6 6 相关/支持性文件 《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监督管理暂行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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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 9 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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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了规范企业职业健康监护工作,切实加强职业健康监护管理,保护员工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监督管理办法》,结合本厂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本制度所称职业健康监护主要包括职业健康检查、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管理等内容。职业健康检查包括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和应急的健康检查。

 二、本厂职业卫生管理部门负责建立、健全企业职业健康监护制度,保证职业健康监护工作的落实。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员工,应严格按照《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有计划地组织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具体包括:

 1.组织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员工进行上岗前的职业健康检查; 2.组织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员工进行在岗期间的定期职业健康检查; 3.组织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员工进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包括用人单位发生分立、合并、解散、破产等情形的); 4.对遭受或者可能遭受急性职业病危害的员工,及时组织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和医学观查; 5.对用人单位管理岗位、辅助岗位的员工,按每3~5年组织进行一次健康检查。

 三、 职业健康检查必须由有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承担,并保证职业健康检查结果的客观性和真实性,对健康检查结果承担责任。

 四、用人单位必须积极配合本厂职业卫生管理部门开展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和职业健康检查工作。员工接受职业健康检查和医学观察应当视同正常出勤。

 五、本厂职业卫生管理部门在接到体检机构出具的职业健康检查结果书面报告后,应及时将检查结果(包括发现健康损害、疑似职业病病人或者需要复查的)书面告知用人单位。用人单位应及时将检查结果如实告知员工本人。

 六、对发现的疑似职业病病人,本厂职业卫生管理部门除按规定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以外,还应按照体检机构的要求安排其进行职业病诊断或者医学观察。

 职业卫生管理规章制度

 七、员工职业健康检查和医学观察的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

 八、用人单位必须认真遵守和严格执行以下规定:

 1.不得安排未经上岗前职业健康检查的员工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作业;不得安排有职业禁忌的员工从事其所禁忌的作业; 2.不得安排未成年工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作业;不得安排孕期、哺乳期的女工从事对本人和胎儿有危害的作业; 3.对健康检查中发现职业禁忌或者有与所从事职业相关的健康损害的员工,应及时调离原工作岗位,并妥善安置;

 4.对需要复查和医学观察的员工,应当按照体检机构或本厂职业卫生管理部门要求的时间,安排其复查和医学观查。

 九、员工个人职业健康检查或者复查、职业病诊断结果及《职业健康检查表》等资料,由本厂职业卫生管理办公室按规定统一存入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妥善保存。

 十、对未进行离岗时职业健康检查的员工,本厂职业卫生管理办公室不得解除或终止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对用人单位发生分立、合并、解散、破产等情形的,职业卫生管理办公室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妥善安置职业病病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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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10 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调查处理预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为及时有效的控制职业病危害事故,减轻职业病危害造成的损害,切实保障本厂员工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确保职业病危害事故发生时能及时采取有效的预防救治措施,特制定此预案。

 一、本厂基本情况 本公司主要是高低压电器设备生产,现有人员42人,参加生产活动有20人,其余为管理人员和后勤服务人员。工艺流程:壳体加工——表面处理——元器件装配,在生产过程中,存在设备噪音、电焊高温、壳体表面处理粉尘接触。主要在机加车间和喷塑两个车间,机加车间7人,喷塑车间3人,重点对这两个车间环境进行监测和预防。

 二、职业病危害事故前的准备 (一)应急预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结合本厂实际情况,制定出切实可行,便于本厂操作的《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调查处理预案》。

 (二)人员准备 1. 成立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调查处理指挥部 总指挥:孟兆明

  副总指挥:张永辉 成员:王永敢、巩亚丽、姬铁兰、武伟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职业卫生管理办公室,负责处理日常的工

 职业卫生管理规章制度

 作。

  主

 任:王永敢

  副主任:武伟 成

 员:杨生贵、张俊山、巩亚丽、姬铁兰、董万宝

 2. 各部门分工与职责

 (1)现场指挥部职责 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时立刻组成现场指挥部发布应急处理命令,组织实施救援行动,向总指挥部报告并同时向山西铝厂职工医院和运城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报告。

 (2)现场指挥部人员分工 职业卫生管理办公室:协助总指挥做好事故报警、情况通报和事故处理工作;负责组织事故现场及职业病危害物质扩散区域内的工作;必要时代表指挥部对外发布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调查处理的相关信息,负责本单位职业病危害事故报告救援、协调各救援专业队伍。。

 供应部:负责事故现场的警戒、保卫和现场工作人员的疏散工作,保证指挥部与各单位之间的通讯畅通。

 生产部:负责事故处置时生产系统、开停车调度工作;事故现场的对外联系,负责职业病危害事故发生时救援物资及人员的运输。

 3. 加强人员培训 (1)对本厂各类人员进行职业病防治法知识的宣传和培训,使每个员工掌握职业病防治法的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2)能正确熟练使用维护有关的防护设备,个人使用的防护用品(防尘口罩、耳塞、防护帽等)。

 (3)在发现职业病危害事故时应立即报告,掌握现场自救,互救知识。

 4. 协调同卫生机构的急诊救护 医疗救护队由本厂职业卫生管理办公室委托山西铝厂职工医院组成,医疗救护专业大队指挥所设在山西铝厂职工医院医院。职业卫生管理办公室要将本厂的各种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性质,对人体危害途径以及采取的抢救措施(人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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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呼吸、胸外心脏按压)以书面的形式向医院说明,让医院制定更好的救治方案。并同医院拟定发生重大职业病危害事故伤员转送计划,并安排好救护车,确保现场救治及时到位。

 (三)值班并保持通信联络顺畅 1. 各班组要安排人员24小时值班并保持通信联络顺畅,合理得组织单位与单位之间协同通信联络。

 2. 本厂应急救援和事故报告常用电话:5042120、5044732 运城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52001 (四)物资准备 1. 运输服务保障 办公室应做好各种车辆保养和维护,保持车况良好,保证值班车辆及驾驶员随时能够到位。

 2. 后勤服务保障 后勤服务大队设在综合部,专门负责现场人员食品,饮水供应及安排疏散人员生活问题的实施计划。

 3. 应急防护用品保障 职业卫生管理办公室专门负责将安全帽等防护用品,急救用品发放到各班组。各班组负责人要每天检查这些用品的完好性并做记录,将这些用品分类放在易存,易取的专柜内,并标明这些用品的数量,名称,使用方法等随用随取。

 三、职业病危害事故前的预防措施

  (一)其他加工行业:

 1.设施防护 防尘:采用通风除尘系统、 除尘设备 防毒通风:设置强制通风装置 防噪:设备选用低噪声设备,设置值班室, 2.个人防护 自觉遵守职业健康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了解相关的职业危害防护知识;正确使用和佩戴防尘口罩、工作帽及防噪耳塞;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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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工作场所进食吸烟,按照行业标准配备有效的个体防护用品,并根据具体情况配备特殊防护用品,如配备工作服、 工作帽、 工作手套、耐酸手套、 防溅眼镜、 防溅面具、佩戴耳塞等 作场所进食吸烟 四、事故报告

 本厂应履行职业病报告制度; 1.本厂各班组负责人在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时应立即向总指挥部报告。

 2.职业卫生管理办公室要向河津市安监局、河津市卫生局报告职业病危害事故发生的位置、作业场所、作业时间、发病起因、伤亡人数、可能导致此事故发生的原因,已采取的职业卫生防护和救治措施以及事故发展的趋势。

 3.对重大职业病危害故需立即报告,一般事故需在1小时以内向河津市安监局、报告。

 4.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借口对职业病危害事故以瞒报,虚报,漏报和迟报。

 五、事故处理 当职业病危害事故发生时应及时向总指挥部报告,并同时通知山西铝厂职工医院医疗救护队,总指挥部立即启动预案。

 1.立即停止导致职业病危害事故的作业,控制事故现场,防止事态扩大,把事故危害降到最低限度。

 2.安全保卫部应立即疏通应急撤离通道,撤离作业人员,其它部门全部投入抢险和救治受害工人。

 3.保护事故现场,保留导致职业病危害事发生的材料,设备和工具。

 4.配合上级卫生行政部门进行调查,按照职业卫生监管部门的要求如实,详细提供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作业场所、处理措施等情况。

 6. 落实职业卫生监管部门要求解决的措施,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再落实时要公开,设置事故处理公开栏,接受职工的监督,落实完后要向上级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7. 配合职业卫生监管部门、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对事故现场有针对性的采样检测检查。

 职业卫生管理规章制度

 七、注意事项 此预案是山西铝厂黄河电器设备有限公司本厂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调查处理预案。将此预案下发到各班组,班组负责人要组织本班组全体人员进行学习,深刻领会。

  1 11 职业病危害应急救援与管理制度 1.目的 为增强本单位职业病应急救援管理,及时处置重大职业病危害,最大限度保障职工权益,特编制此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单位发生重大职业病危害时应急救援与管理适用此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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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等职业病防治相关法律法规。

 4.专业与术语 职业病危害:指对从事职业活动的劳动者可能导致职业病的各种危害。职业病危害因素包括:职业活动中存在的各种有害的化学、物理、生物因素,以及在作业过程中产生的其他职业有害因素。

 5.职责 本单位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职业病管理负主要责任。

 本单位职业卫生管理办公室全面管理本单位职业病防治工作。

 本单位职业卫生管理办公室为职业病防治工作的执行部门,全面负责现场职业病危害应急救援管理工作;负责职业病应急物资管理、维护保养工作监督。

 工会全面监督本单位职业病防治工作,并对职业病危害应急救援与管理全面监督。

 各班组负责配合本单位职业卫生管理办公室组织对职工进行职业病应急救援培训,应急物资使用等工作。

 6.应急管理 对主要职业危害场所,编制相应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确保发生职业危害时,作业人员可正确处置职业病应急事故。

 7.工作要求 培训 本单位职业卫生管理办公室,依据安全培训管理制度,对上述岗位职工进行职业病应急救援工作培训。

 应急救援

 应急救援原则:先救人再救物。

 发生职业病事故时,本单位职业卫生管理办公室依据应急救援管理制度,对职业病事故进行救援。

 职业病事故应急救援时,各部门有限保障应急救援工作。

 职业卫生管理规章制度

 职业病事故应急救援时,各救援人员要保证自身职业健康安全情况下,去参与救援,严谨无防护措施参与救援。

 职业病应急救援管理 在发生职业病应急事故时,各班组应及时上报本单位职业卫生管理办公室; 本单位职业卫生管理办公室及时依据事故上报程序,进行上报。

 发生职业病应急事故时,应及时调整生产工艺或封存物料,并安排人员进行启动事故通风装置或排风系统,确保降低作业环境职业危害因素。

 7.监督与处罚 对随意动用应急物资的,公司纳入安全绩效考核,进行处罚。

 本单位职业卫生管理办公室监督班组对职业病防护设施设备维护保养监督,未进行定期维护保养的,纳入安全绩效考核,进行处罚。

 本单位职业卫生管理办公室,依据职业防护标准,进行配发职业防护用品,个人未进行正确佩戴的,纳入安全绩效考核,进行处罚、 在发生职业病应急事故时,未及时依据相关规定处置的,造成严重伤害的,对主要责任人进行降职处分。

 8.附则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制度中未尽事项,或与国家相关规定冲突的,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12 职业卫生岗位操作规程

 职业卫生管理规章制度

 1、 目的 规范本公司在作业过程中对职业危害因素的控制和职业病的预防,防止和减少职业病的发生,贯彻“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防止各种职业病危害因素对人体产生的危害,改善操作人员作业环境的劳动条件,保护职工身体健康,提供劳动生产率, 结合本公司现有生产条件和实际情况,特制定此操作规程。

 2、 范围 本规程适用于山西铝厂黄河电气设备有限公司职业病的预防和职业卫生的安全操作。

 3、 制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管理暂行规定》 《职业病危害事故处理办法》 《职业病危害因素与目录》 《施工生产性粉尘作业危害程度分级》 4、 粉尘岗位职业卫生操作规程

 ⑴、除尘设施必须运转良好。

 ⑵、在生产粉尘区域作业时,应佩戴好防尘口罩等防护用品。

 ⑶、对接触粉尘环境中工作的职工应定期组织身体检查。

 ⑷、生产粉尘区域内的粉尘度不准超过国家标准。

 ⑸、生产粉尘区域必须保持通风良好。

 职业卫生管理规章制度

  ⑹、对生产现场经常性的组织检查,及时消除现场中跑、冒、滴、漏等现象,降低职业危害。

 ⑺、生产过程中必须开启除尘设备,并定期对除尘设备定期维护、保养。

 5 噪音岗位职业卫生操作规程 (1)

 设备选用低噪声设备,设置值班室, (2)

 用防护药棉、防声棉、橡胶耳塞、塑料耳 塞把耳朵塞上,防止或消减噪声对人体听觉的危害。

 (3)配戴防声耳罩,可以把整个耳轮和外耳道全部罩盖上,不仅隔声效果好,而且没有异常感觉。如果把耳塞与耳罩组合使用,其隔音效果更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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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职业卫生管理奖惩制度

 1 总则

 为加强本公司职业健康监督管理,切实落实各级人员职业健康监督管理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职业卫生管理的奖励和处罚。

 2 管理职责

 职业卫生管理办公室负责职业卫生管理奖惩归口管理。

 本公司各行政部门负责所属范围内职业卫生管理奖惩的具体实施。

 3 奖励条件和范围

 认真完成职业卫生管理目标,并取得良好绩效的单位和个人。

 认真组织开展职业卫生宣传教育和培训,取得明显效果。

 推广应用职业卫生技术措施项目取得明显效果的班组和个人。

 及时排查职业卫生隐患、纠正违章,杜绝职业卫生事故发生,确保从业人员职业健康。

 4 奖励形式及奖励程序

 奖励采用物质奖励与精神奖励相结合的形式。

 职业卫生管理办公室根据本公司各职能部门职业卫生管理目标实现情况,分别按月、季、年提出奖励建议方案,报公司审批后实施。

 对职业卫生项目实施效果明显的班组,每季度职业卫生管理办公室填报《专项奖金审批表》报厂审批后实施奖励。

 职业卫生奖励按取得的绩效和评比等级,对评选出的先进个人奖励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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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00元。

 对发现职业危害隐患并杜绝了事故的发生,奖励100-300元。

 职业健康监督管理奖励经费由公司专项拨付,专款专用,不得挪用。

 5 职业卫生管理办公室处罚范围及程序 严格执行职业健康管理处罚标准(项目、处罚金额等另行自定)。职业卫生管理办公室根据事故责任大小和责任人对事故的认识态度等情况,除给予相关经济处罚外,也可对事故责任人4天停岗学习。

  14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管理制度 1 、目的 为了对单位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危害,防治职业病等各项工作记录的可追溯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厂公司生产特点,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厂公司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管理工作。

 3 、职责 专职职业健康管理机构负责本单位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的建设与管理。

 4、本公司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的内容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国家有关职业病防治工作的法律、法规、规范、标准的清单及有关文本。

 .职业健康管理方针、目标,职业健康管理制度,职业健康防治工作计划和年度总结。

 .职业健康专职管理组织、职能及人员分工。

 .职业健康管理方案、程序、作业指导书和其他内部文件。

 5 、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管理档案

 .建设项目计划任务书及批准文件等; .建设项目初步设计书; .工程改建、扩建及维修、使用中变更的图纸及有关材料;

 职业卫生管理规章制度

 .全套竣工图纸、验收报告、竣工总结; .职业危害预评价委托书与预评价报告; .职业危害控制效果评价委托书与控制效果评价报告; .卫生行政部门审查意见书; .卫生行政部门验收意见书。

 6 、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因素申报资料

 包括职业病危害因素种类、存在岗位、来源、预防策略清单。

 7 、储存和使用的化学品清单

 包括种类、量、使用的部位、储存的部位、毒性资料、预防策略。

 8 、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与评价资料

 包括职业危害因素检测与评价委托书,职业危害因素检测记录与评价报告。

 9 、职业健康防护设施防护及维修档案

 .设备的操作规程、合格证书; .安装、调试验收记录; .运行使用记录; .维修记录,包括维修责任人、维修原因、维修日期、维修人等。

 10 、职业健康防护用品档案

 包括工种清单,应配备清单,实配备清单,使用情况等。

 11、 职业健康监护资料

 .职业健康监护委托书; .职业健康检查工种及人员名单; .职业健康检查结果与分析报告; .职业禁忌症名单及调离情况; .个人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包括劳动者的职业史、职业病危害接触史、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和职业病诊疗等有关个人健康资料; .职业病检出名单。

 12 、职业健康培训教育计划、培训内容、授课记录及考核成绩

 13 、职业病(含工作有关疾病)发生情况及职业病患者处理情况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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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4 、本公司职业病预防控制措施技术档案

 15 、职业病诊断、鉴定资料

 16 、各种监督文书

 17 、各种设备、化学品中文说明书

 18 、各种汇总资料

 .职业危害因素检测结果汇总资料; .职业健康监护汇总资料; .职业病发病情况汇总资料; .职业病人处理、安置情况汇总资料; .培训情况汇总资料; .因病缺勤情况汇总资料; .职业病防护设施汇总资料; .劳动者死亡资料。

  山西铝厂黄河电器设备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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