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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醉前谈话制度

 麻醉前谈话 制度

 在加强术前会诊制度的基础上,从手术质量和安全出发,为了发挥麻醉科作为临床科室的工作职能,让病人和家属了解麻醉工作对保障手术病人生命安全和顺利进行手术的重要作用,必须建立麻醉前谈话制度。

 (并填写麻醉知情同意书)。

 1.必须谈话必须建立在切实做好麻醉前准备,按麻醉操作常规认真做好麻醉和安全防范措施的基础上;必须纠正“重谈话轻质量”的不正常现象。

 2.通过谈话密切医患关系。术前谈话应该根据不同对象,明确目的,用语礼貌得体,注意保护性医疗制度,取得家属理解,增强麻醉专业工作宣传力度,做到相互充分理解和配合,避免医疗纠纷发生。

 3.患者或监护人拥有对整个麻醉过程可能发生的并发症、意外等各种不良后果的知情权,麻醉前谈话时必须予以解释清楚。

 4.必须得到患者或患者认可的家属或单位负责人的理解和同意并签字后,方可生效。

 5.急诊手术实施麻醉者,也应力争及时做好麻醉前的谈话签字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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