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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县殡仪馆惠民殡葬用品采购(遗体袋骨灰盒)项目招标文件

  费县殡仪馆惠民殡葬用品采购(遗体袋骨灰盒)项目

 磋

 商

 文

 件

 项目编号:LYHYGS-2020-CG088

 采 购 单

 位:费县殡仪馆 招标代理机构:临沂恒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日

 期:2020 年 7 月

 1

 目

 录

 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公告 .............................................. 2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 5 一、总

 则 .............................................................. 10 二、磋商文件 ............................................................ 11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 13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 15 五、开标、评标与定标 .................................................... 17 六、合同的授予 .......................................................... 26 第三章

 项目说明、要求 ............................................. 28 第四章

 采购合同参考范本 ........................................... 29 第五章

 附件 ....................................................... 36 投标函 .................................................................. 36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 37 公开报价一览表(格式可以自拟)

 .......................................... 38 报价明细表(格式可以自拟)

 .............................................. 39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 40 商务条款偏离表 .......................................................... 41 同类项目业绩一览表 ...................................................... 42 技术条款偏离表 .......................................................... 43 投标文件包装袋密封件正面格式 ............................................ 44 投标文件封口格式 ........................................................ 44

 2

 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采购人:费县殡仪馆 地址:费县殡仪馆驻地(费县殡仪馆)

  联系方式:0539-7335826(费县殡仪馆)

  采购代理机构:临沂恒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山东省临沂市费县县(区)建设路西段号北侧

  联系方式:15020314001

  二、采购项目名称:费县殡仪馆惠民殡葬用品采购(遗体袋骨灰盒)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采购计划编号):SDGP371325202002000121

  采购项目分包情况:

  标包 货物服务名称 数量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包预算金额(最高限价,单位:万元)

 A 惠民殡葬用品采购(骨灰盒),详见招标文件

 4500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合格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的的营业执照);3、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sdf.lkj//wenshu.court.gov.cn/)、信用中国”网站(sdf.lkjcreditchina.gov.cn)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网上查询证明。4、本项目不允许分包、转包,不接受联合体45

 3 投标;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及良好的售后服务能力、具有依法交纳税收和社会保险金的良好记录;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B 惠民殡葬用品采购(遗体袋),详见招标文件

 5000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合格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的的营业执照);3、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sdf.lkj//wenshu.court.gov.cn/)、信用中国”网站(sdf.lkjcreditchina.gov.cn)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网上查询证明。4、本项目不允许分包、转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及良好的售后服务能力、具有依法交纳税收和社会保险金的良好记录;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4

 三、获取磋商文件

  1.时间:2020 年 07 月 14 日 8 时 30 分至 2020 年 07 月 20 日 17 时 30 分(报名截止时间)(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①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网(sdf.lkj//ggzyjy.linyi.gov.cn);②山东省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平台(sdf.lkj//sdf.lkjccgp-shandong.gov.cn)。

  3.方式:①各投标人登录山东省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平台注册;②在获取招标文件时间范围内到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下载招标文件,未下载招标文件视为放弃投标。注:潜在投标申请人应自行关注交易平台,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未成

 4 功获取招标文件及补充(答疑、澄清)文件或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本项目实行网上招投标。供应商需在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系统中的“招标文件下载”页面下载电子采购文件(LYZF),并制作电子版投标文件(LYTF)上传到系统。

  4.售价:0

  四、公告期限:2020 年 07 月 14 日 至 2020 年 07 月 16 日

 五、递交响应文件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0 年 08 月 05 日 14 时 30 分至 2020 年 08 月 05 日 15 时 00 分(北京时间)

  2.地点:费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建设东路与蒙山路交汇处费县政务服务中心三楼)

 六、磋商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0 年 08 月 05 日 15 时 00 分(北京时间)

  2.地点:费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建设东路与蒙山路交汇处费县政务服务中心三楼)

 七、采购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友祥

 联系方式:15020314001

 八、采购项目的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

  详见招标文件

 九、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鼓励节能政策、环保政策、中小企业政策、监狱企业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政策。

 5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前

 附

 表

 序号 项 目 内

 容 1 项目名称 费县殡仪馆惠民殡葬用品采购(遗体袋骨灰盒)项目 项目编号 LYHYGS-2020-CG088 采购内容 惠民殡葬用品采购(遗体袋骨灰盒),详见招标文件。

 2 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 3 采购预算 A 包:45 万元;B 包:14 万元,投标报价不得高于预算价,高于预算价视为无效报价,投标文件视为无效投标文件。

 4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5 投标需提供的资料 公告及招标文件中要求的其他材料 6 资格审查 资格后审 7 交货时间 按批次供货,每批次供货数量由甲方确认,在接到招标人供货通知后 7 日内将货物运送到指定地点。

 8 投标保证金 无

 9 投标有效期 90 日 10 电子化采购说明 本项目在采购过程中试运行全流程电子化。相关操作手册详见:sdf.lkj //ggzyjy.linyi.gov.cn/TPFront/infodetail/?infoid=b9f3f10d- - 776e- - 49a2- - a622- - 6cc77fd902c5&categoryNum=048 11 电子化评审注意事项 1 1 、 投标人 需要登陆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 企业用户登录 -- 政府采购项目,使用

 CA 锁从网上购买和下载招标文件,使用电子投标文件制作专用软件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并使用

 CA 锁进行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加解密、电子签章等,并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将加密版电子文件(格式为 LYTF )上传至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非加密投标文件拷贝至 U U 盘。

 2 2 、 开标时投标人须携带投标文件制作时的 CA 。

 锁,到现场解密。

 3 3 、 电子开评标系统中,电子投标函报价与电子投标文件报价不一致的投标将被否决。

 4 4 、投标人有多个 A CA 锁的,请务必使用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时使用

 6 的 的 A CA 锁, 否则将导致电子版投标文件解密失败。

 12 响应文件份数 1 1 、 纸质版一式五份,一正四副。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每册采用胶装方式装订,装订应牢固、不易拆散和换页,不得采用活页装订,密封递交)

 2 2 、公开报价一览表一式三份单独密封。

 3 3 、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一份:在临沂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领取电子招标文件之后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格式为 LYTF ), , 并上传到系统中。

 4 4 、电子版 U U 盘 盘 1 1 份。

 5 5 、 本项目所需的

 CA 锁密封递交。

 6 6 、 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代理人授权书、身份证单独递交无需密封。

 13 投标文件的 编制要求 投标人应当按照谈判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并对其提交的投标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

 供应商除按本文件规定制作并提交纸制版响应文件外

 ,还应在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内制作电子版响应文件“”详细内容请见电子化招标投通知”。投标人手册请到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

 14 评标方法 综合评分法 15 中标服务费 按照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 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 号)等有关规定执行,由中标人支付。

 16 付款方式 分批供货,分批付款,按批次供货,每批次供货甲方销售完成后支付本批次货款。

 17 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0 年 07 月 14 日至 2020 年 07 月 20 日,上午 8:30-11:30,下午 14:00-17:30(北京时间,节假期除外); 2、地点:①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网(sdf.lkj//ggzyjy.linyi.gov.cn);②山东省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平台(sdf.lkj//sdf.lkjccgp-shandong.gov.cn)。

 18 投标截止及 1、日期:2020 年 08 月 05 日 15 时 00 分(北京时间)。

 7 开标 2、地点:费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费县建设东路与蒙山路交汇处费县政务服务中心三楼)。

 19 项目负责人 联系人:李友祥

 电

 话:15020314001

 20 样品要求 □√ 需提交样品,样品要求如下:

 1、样品品种及数量:技术参数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数量:1 件 2、样品的生产、安装、运输、保全等一切费用由投标人自理; 3、样品由招标代理机构签收并统一编号; 4、样品必需用包装箱密封完好,密封严密。

 5、送样截止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6、送样地点:费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1 供货要求 1、成交供应商必须保证在中标后采购方规定的期限内将项目所需产品交到给采购方指定地点,否则由此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全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2、成交供应商必须保证所报产品能够达到使用要求,如出现与响应文件不符的情况,导致采购人不能正常使用,成交供应商除更换不符要求的产品外,还要承担由此给采购人造成的全部损失。

 22 踏勘现场 供应商自行踏勘现场,以获取与本项目相关的所有内容并包含在投标报价中。

 23 资格审查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开标时,投标人应提供以下资格审查资料并将复印件附在投标文件中。

 1、营业执照副本(须提供原件); 2、参加投标的如为法定代表人,则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如为授权委托人,则须提供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需加盖公司公章);

 3、投标人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须提供原件);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5 、 提 供 “ 中 国 裁 判 文 书 网 ” 网 站

 8 ( sdf.lkj//wenshu.court.gov.cn/ )

 、 信 用 中 国 ” 网 站(sdf.lkjcreditchina.gov.cn)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网上查询证明。

 6、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及良好的售后服务能力、具有依法交纳税收和社会保险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原件)

 7、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交的其它证明材料(原件或复印件)。

 资格审查(原件)放入资格审查档案袋中,与响应文件同时递交,未按上述要求提供证件或资格审查不合格视为无效报价。

 注:① 资质证明文件中,供应商必须按要求提供,否则资格审查不合格不再进入下一步评审。②资格审查证件单独放入档案袋中(封面列明含的资料,原件可不密封),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随同响应文件一块交给代理机构工作人员。③以上证明资料应在响应文件正副本中体现。④以上证书原件均可由公证处出具的公证书原件(载明该原件所有详细信息)代替。不按要求提供资格证明文件的作无效报价处理。

 24 售后服务 1、成交人应为采购人提供及时、迅速、优质的服务; 2、在服务期内如出现问题时,成交人应迅速派技术人员及时解决,同时成交人承担备品备件及人员的所有费用,由于成交人原因时间拖延而造成采购人生产损失由成交人赔偿; 3、对以上技术服务应有明确的时间承诺。

 25 同一品牌产品 相关问题 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参加评标的投标人,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投标无效。

 □√ 使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

 9 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采购人应当根据采购项目技术构成、产品价格比重等合理确定核心产品,并在招标文件中载明。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前两款规定处理。

 26 不管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

 10 投标人须知

  一、总

 则

 1 1.1 适用范围

 1.1.1 本磋商文件仅适用于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中所叙述的项目。

 2 1.2 定义

 1.2.1 招标人系指费县殡仪馆。

 1.2.2 招标代理机构系指临沂恒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1.2.3 投标人系指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的法人单位。

 1.2.4 评标委员会系指由招标人依法负责组织,由招标人和有关专家组成以确定中标人的临时组织。

 1.2.5 中标人系指由评标委员会评审确定的对磋商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较强,综合竞争实力最优,取得与招标人签订合同资格的投标人。

 3 1.3 使用文字种类、计量单位及货币种类

 1.3.1 磋商文件、投标文件、招标代理机构与投标人之间有关招标投标所有书面形式(包括书面文字、电传、传真、电报、邮箱,下同)的来往函件、记录等均应使用简体中文。

 1.3.2 除磋商文件中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均须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3.3 磋商文件及投标文件中有关货币的数额表示全部以人民币计算。

 4 1.4 投标费用

 1.4.1投标人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5 1.5 合格的投标人

 1.5.1 本次招标不接受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

 1.5.2 投标人必须满足本磋商文件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中的相关要求。

 1.5.3 投标人必须向招标代理机构购买磋商文件并登记备案。

 1.5.4 在以往的政府采购活动中没有违纪、违规、违约等不良行为。

 1.5.5 投标人必须遵守国家、山东省、临沂市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11 1.5.6 磋商文件的其它规定和要求。

 6 1.6 投标有效期

 1.6.1 投标文件的有效期为自投标截止时间起 90 个工作日。在此期间,凡符合本磋商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均保持有效;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受磋商文件约束,如投标人被授予合同,投标人不得拒绝。

 1.6.2 原定投标有效期终止之前,若出现特殊情况,招标代理机构可以书面形式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

 1.6.3 投标人须以书面形式答复是否接受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

 1.6.4 投标人可以拒绝这种要求而不被没收投标保证金。接受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不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但需要相应延长投标保证金有效期。

 1.6.5 本须知第 1.7 条投标保证金的规定适用于延长后的投标有效期。

 7 1.7 投标保证金:/ / 8 1.8 基础资料提供

 1.8.1 投标人确认招标代理机构提供的基础资料存在的缺项漏项或计算误差,应于收到磋商文件 3 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投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对招标代理机构提供的基础资料提出异议,视为投标人已认可招标代理机构提供的资料包含了本项目所需的基础资料全部内容。

 1.8.2 如潜在投标人认为磋商文件存在倾向性、排斥性等条款的,请在磋商文件要求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5 日前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及时给予答复。磋商文件如有实质性变动的,招标人可视具体情况延长投标截至时间和开标时间,并在规定的开标截止时间前,将变更时间书面通知所有磋商文件的收受人。未在要求的时限内提出,则视为磋商文件不存在影响竞争的不当条款。

 二、磋商文件

 1 2.1 磋商文件的组成

 2.1.1 投标人应仔细检查磋商文件是否齐全,如有缺漏,请立即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解决。磋商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公告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第三章

 项目说明、要求 第四章

 合同范本 第五章

 附件

 12 2.1.2 除本须知第 2.1.1 款内容外,招标代理机构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或在山东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出的对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或变更内容,均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

 2.1.3 投标人获取磋商文件后,应认真阅读磋商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等要求。如果投标人没有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和规定编制投标文件及递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文件没有对磋商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应由投标人承担;并根据有关条款规定,其投标有可能被拒绝。

 2 2.2 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

 2.2.1 投标人若对磋商文件有任何疑问,应按法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否则不予答复)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澄清要求;若没有,视为投标人对磋商文件无任何异议。招标代理机构对截止时间前收到的任何澄清要求将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答复中包括所问问题,但不包括问题的来源。

 2.2.2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无论出于何种原因,招标代理机构均可主动地或在解答投标人提出的澄清问题时对磋商文件进行修改。

 2.2.3磋商文件的修改将以书面形式或在山东省政府采购网上通知所有购买同一磋商文件的投标人,并对其具有约束力。投标人应在收到该修改文件后 1 日内以书面形式回复招标代理机构,确认已收到该修改文件。

 2.2.4 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均以书面形式或在山东省政府采购网上通知明确的内容为准。当磋商文件、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形式或在山东省政府采购网的通知为准(若在政府采购网上发出通知,则视为所有投标人都已收到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

 2.2.5 为使投标人编写投标文件时有充分的时间对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进行研究,招标代理机构有权推迟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并将此变更书面或在山东省政府采购网上通知所有购买同一磋商文件的投标人。

 2.2.6 自磋商文件发布至正式开标前,投标人除就标书问题与招标人进行咨询外,禁止以任何其他方式与招标人进行沟通接触,否则予以取消投标资格。

 3 2.3 解释权

 2.3.1 本次招标的最终解释权归招标代理机构,当对一个问题有多种解释时以招标代理机构的书面解释为准。

 2.3.2 磋商文件未做须知明示,而又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招标代理机构对此所做解释以相关的法律、法规的规定为依据。

 13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1 3.1 投标文件的组成

 3.1.1 投标人编制的投标文件必须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3.1.2 投标文件由技术文件、商务文件和样品三部分组成。

 1 3.1.2.1 商务标部分

 (1)政府采购诚信承诺书; (2)投标函; (3)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4)总报价外长期优惠供应的备品件、易损件明细表; (5)项目主要实施人员技术资格一览表; (6)投标人同类项目实施情况一览表; (7)资信以及商务响应表; (8)中小企业声明函; (9)投标人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10)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11)商务文件要求的其他资料。

 2 3.1.2.2 技术标书

 (1)投标人应提交证明其拟提供货物的合格性,且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有效技术支持资料,并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①证明货物及其相关服务与招标文件要求相一致的文件资料,主要包括:

 a.技术方案;

 b.货物主要技术指标和性能的详细说明(若是环保、节能产品须详细描述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c.保证货物在质保期内正常、连续使用所必须的备品备件和专用工具清单; d.对照招标文件技术规格、参数以及要求,逐条说明所提供货物及其相关服务是否作出实质性响应,如有偏离和例外,则应按照招标文件中技术、商务条款偏离表格式填写清楚,并提供所偏离的具体参数。招标人只接受相同或者优于技术条款中所规定的技术要求以及制造标准。

 ②投标人在详细阐述货物的主要技术指标和性能说明时,应注意招标文件第六章“项目技术和商务要求”中的工艺、材料、货物标准以及文字说明,并无任

 14 何限制性,投标人可选用替代标准或者文字叙述,但这些替代要实质上满足技术规格、参数以及要求。

 ③投标人必须对所提供货物及其相关服务等知识产权方面的一切产权关系负全部责任,由此而引起的法律纠纷以及费用由投标人全部承担。

 (2)技术文件组成 ①货物技术参数; ②技术偏离表; ③技术文件要求的其他资料; a.质量性能; b.技术措施; c.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

 3.1.2.3 样品

 招标文件规定投标人提交样品的,样品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招标文件要求带的货物样品,投标人开标时须提供样品。样品的生产、运输、安装、保全等一切费用由投标人自理。

 (1)开标前,投标人应将样品送达指定地点,由招标代理机构确定样品摆放位置,投标人按照招标代理机构的要求摆放并做好展示。若需要现场演示的,投标人应提前做好演示准备,届时未能演示的,后果自负。

 样品送达截止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样品送达地点:招标文件指定地点。

 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人送达的样品,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2)未经招标代理机构同意,投标人不得将样品整理、装箱或者撤离展示区;遇到特殊情况需要对样品进行整理、装箱或者移动样品的,投标人必须书面提出申请并经招标代理机构同意后方可移动样品。

 评标委员会已经确定投标人投标无效或者废标的,经投标人签字确认后可对样品整理、装箱或者撤离展示区,但不得影响或者损害其他投标人的样品,否则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3)评标结束后,中标人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共同清点、检查和密封样品,由中标人送至招标人指定地点封存。

 2 3.1.2 唱标密封袋

 (1)为方便唱标,请投标人另外准备一式三份《公开报价一览表》,用密封袋单独密封,在封面标明“唱标密封袋”,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唱标密封袋与投标文件同时递交。

 2 3.2 投标文件格式和装订

 3.2.1 投标文件包括本须知第 3.1 条中规定的内容,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应当使用磋商文件所提供的投标文件全部格式(可以相同格式扩展或另行编写,

 15 但不得删减内容或与本须知第 3.1 条的内容相悖)。

 2 3.2.2 投标人应按照规定的格式编制、装订投标文件。投标文件不可插页、抽页,不可分册(技术标部分和商务标部分装订在一起),不可活页装订,牢固胶装成册,否则为无效投标书。

 3 3.3 投标报价说明

 最高限价:A A 包:

 450000.0 00 元;B B 包:0 140000.00 元。

  3.3.1 投标报价为交货至采购人指定地点的落地价,应包括货物价格、标准附件、备品备件、专用工具、包装、运输、装卸、安装、安装所需材料、调试、检验、验收、保险、税费、调试、检验、技术服务、售后服务、保修等完成采购项目所需的全部费用。

 招标代理机构不接受有任何选择的投标方案。第 1 1 轮报价为标书报价,其余轮次为现场报价(必要时要进行多轮报价),最后一轮报价为最终报价。高于前一轮报价为无效报价。

 3.3.2 开标时,如果投标文件中《公开报价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明细表内容不一致的,以《公开报价一览表》为准。

 3.3.3 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4 3.4 投标文件份数和签署

 3.4.1 投标人应按照本须知第 3.1.1 款的要求,准备 一式 5 5 份投标文件(1份正本、4 份副本),每份投标文件须清楚地标明“ 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3.4.2 投标文件的正本和所有的副本均需 A4 幅面的纸张打印或复印,在磋商文件要求签字的地方均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全权代表签字,不得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署。

 3.4.3 除投标人对错处做必要修改外,投标文件不得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如有修改错漏处,必须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全权代表签字。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 4.1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格式见附件)

 4.1.1 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正本和所有副本密封在一个密封袋内。

 4.1.2 密封袋上应注明招标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及“请勿在 2020 年

 月

 日

 16 时

 分之前启封”的字样。

 4.1.3 密封袋上除写明本须知第 4.1.2 款所要求的识别字样外,还应写明投标人名称、地址和邮政编码,以便本须知第 4.4 条情况发生时,招标代理机构可按密封袋上标明的投标人地址将投标文件原封退回。

 4.1.4 如果投标文件未按本须知第 4.1.1 款、4.1.2 款要求装订和加写标记及密封,招标代理机构对误投或过早启封概不负责。对由此造成提前开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代理机构有权予以拒绝,并退回投标人。

 2 4.2 投标文件的递交

 4.2.1投标人应按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地点,于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2 4.2.2 方式:开标会议必须由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出席现 场,法人携带法人证明或委托代理人携带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身份证以证明本人身份,否则不予接收。

 3 4.3 投标截止时间

 4.3.1 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20 年 08 月 05 日 15 时 00 分。

 地点:费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 4.3.2 招标代理机构可以按须知第 2.2 条规定,通过修改磋商文件自行决定酌情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在此情况下,磋商文件购买者和投标人的所有权利和义务以及投标人受制约的投标截止时间均应以延长后新的投标截止时间为准。

 4.3.3 到投标截止时间止,招标代理机构收到的投标文件不足三家的或在评标期间,出现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对磋商文件做出实质响应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招标代理机构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有特殊情况的,根据国家、山东省、临沂市相关法律法规及规定等,经相关部门批准,招标活动可继续进行。

 4 4.4 迟交的投标文件

 4.4.1招标代理机构将拒绝并原封退回在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的任何投标文件。

 5 4.5 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和撤回

 4.5.1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后,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以书面形式补充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代理机构,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4.5.2 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应按本须知第 3.4 条的规定进行编

 17 制和签署,并按本须知第 4.1 条的规定进行密封、标记,同时还应在封套上加注“修改”字样。修改文件同样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招标代理机构。

 4.5.3 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文件做任何实质性修改。

 五、开标、评标与定标

 1 5.1 开标一般规定

 5.1.1 招标代理机构将在磋商文件中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公开开标。投标人应委派代表准时参加,参加开标的代表须签名以证明其出席。

 5.1.2 按照本须知第 4.5 条规定,同意撤回的投标文件将不予开封。

 5.1.3 开标时,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将当众宣读每份投标文件中《公开报价一览表》中的主要内容,以及招标代理机构认为合适的其他详细内容。

 5.1.4 招标代理机构将做开标记录,开标记录包括按本须知第 5.1.3 款规定在开标时宣读的全部内容。

 2 5.2 投标文件的有效性

 5.2.1 开标时,投标文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作为无效投标文件,不得进入评标:

 5.2.1.1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5.2.1.2 投标文件未按要求密封的。

 5.2.1.3 法律、法规及磋商文件规定的其它情况。

 5.2.2 招标代理机构将有效投标文件送评标委员会评审、比较。

 3 5.3 评标委员会

 5.3.1 开标后,评标委员会进行评标。

 5.3.2根据本项目的特点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其成员由招标人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三人或三人以上单数。

 5.3.3 评标委员会独立开展工作,负责审议所有投标文件,出具评标报告并推荐中标候选人。

 5.3.4 评标委员会将对投标人的商业、技术秘密予以保密。

 4 5.4 评标过程的保密性

 5.4.1 公开开标后,凡是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的有关资料以及授标建议等,均不得向投标人及与评标无关的其他人员透露。

 5.4.2 在评标过程中,如果投标人试图向招标代理机构和参与评标的人员施加任何影响,都将会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18 5 5.5 投标文件的初审

 5.5.1 在详细评标之前,评标委员会将依据磋商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做出响应。实质性响应的投标应该是与磋商文件要求的全部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的投标。所谓重大偏离或保留是指影响到磋商文件规定的合同内容、服务质量,或者在实质上与磋商文件不一致,而且限制了招标人的权利或投标人的义务,纠正这些偏离或保留将会对其他实质性响应要求的投标人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评标委员会决定投标文件的响应性是根据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证据。

 5.5.2 如果投标文件实质上没有响应磋商文件的要求,评标委员会有权拒绝其投标,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改或撤销不符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而使其报价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

 3 5.5.3 在商务评议时,如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评标委员会有权利拒绝该投标人的投标或做废标处理:

 5.5.3.1 投标人未按磋商文件要求的。

 5.5.3.2 投标函、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中未加盖投标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中法定代表人未签字。

 5.5.3.3 投标文件未按磋商文件规定编制或字迹模糊不清,难以辨认的。未按照公开磋商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装订、密封、标记的; 5.5.3.4 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或资格、资质证明文件未提供或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

 5.5.3.5 投标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型号有两个或多个报价或有两个或多个方案的,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磋商文件规定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或磋商文件有其它说明的除外)。

 5.5.3.6 投标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

 5.5.3.7 投标有效期不足的。

 5.5.3.8 公开唱标后,投标人撤回投标、退出评标的。

 5.5.3.9 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的。

 5.5.3.10 妨碍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或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

 5.5.3.11 投标人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评标委员会提供不正当利益的。

 5.5.3.12 投标文件符合磋商文件中规定废标的其它商务条款。

 19 5.5.3.13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况。

 4 5.5.4 在技术评议时,如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评标委员会有权利拒绝该投标人的投标或做废标处理:

 5.5.4.1投标文件技术规格中一般参数超出允许偏离的最大范围或最高项数的。

 5.5.4.2 投标文件技术规格中的响应与事实不符或虚假投标的。

 5.5.4.3投标人复制磋商文件的技术规格相关部分内容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而没真实描述投标产品实际技术指标的。

 5.5.4.4 投标文件符合磋商文件中规定废标的其它技术条款。

 5.5.5 评标委员会将允许修正投标文件中不构成重大偏离的、微小的、非正规的、不一致的或不规则的地方,但这些修改不能影响任何投标人相应的名次排列。

 6 5.6 投标文件的澄清

 5.6.1 评标期间,为有助于对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评标委员会有权要求投标人对其投标文件进行澄清,但并非对每个投标人都做澄清要求。

 5.6.2接到评标委员会澄清要求的投标人应派人按评标委员会通知的时间和地点做出书面澄清,书面澄清的内容须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作为投标文件的补充部分,但投标的实质性内容不得做任何更改。

 5.6.3 接到评标委员会澄清要求的投标人如未按本须知第 5.6.2 款的规定做出澄清,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7 5.7 投标文件的评价和比较

 5.7.1 评标委员会将按照本须知第 5.5 条的规定,仅对初审合格的投标文件按磋商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标准进行评价和比较。

 5.7.2 评定的标准和方法:

 5.7.2.1 本次评标的标准和方法采用综合评分法。

 5.7.2.2 评标委员会成员综合评定各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由评标委员会按以上评标办法并综合各成员意见,根据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确定综合得分排名第一的为中标人,并标明顺序。得分相同的,以投标报价低者排名在前。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则以技术指标优的排名在前。如果得分、投标报价、技术都相同的,由评标委员会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方式决定排名。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所有参加投标的投标人,只宣布结果,不解释未中标原因。

 20 5.7.3 确定中标人后,由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在原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媒体上进行公示。招标代理机构将按照规定程序向中标人核发中标通知书。

 1 6.1 磋商步骤:

 1 6.1.1 第一步:磋商小组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

  1)在详细评标之前,评标委员会对投保报价进行评审,经三分之二的专家认定 投标报价低于市场价(包括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 交相关证明材料,无法做出合理解释的投标报价的视为无效报价。评标委员会将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做出响应。实质性响应的投标应该是与招标文件要求的全部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的投标。所谓重大偏离或保留是指影响到招标文件规定的合同内容、服务质量,或者在实质上与招标文件不一致,而且限制了招标人的权利或投标人的义务,纠正这些偏离或保留将会对其他实质性响应要求的投标人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评标委员会决定投标文件的响应性是根据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证据。

 2)报价文件中未提供或未做详细描述导致磋商小组无法确认或理解的内容,磋商小组将向对于供应商不利的方向确认或理解。

 3)如果报价文件实质上没有响应磋商文件的要求,磋商小组有权拒绝其报价,供应商不得通过修改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而使其报价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报价。

 4)在商务评议时,如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磋商小组有权利拒绝该供应商的报价或做废标处理:

 a) 供应商未按磋商文件要求的。

 b) 报价函、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中未加盖供应商公章;报价函、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中法定代表人未签字/印章(或签字/印章人无法定代表人有效授权书的)。

 c) 报价文件未按磋商文件规定编制或字迹模糊不清,难以辨认的。

 21 d) 供应商的报价文件或资格、资质证明文件未提供或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

 e) 供应商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报价文件,或在一份报价文件中对同一采购项目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按磋商文件规定提交备选报价方案的或磋商文件有其它说明的除外)。

 f) 供应商业绩不满足磋商文件要求的。

 g) 报价有效期不足的。

 h) 公开唱标后,供应商撤回报价、退出评审的。

 i) 供应商相互串通报价的。

 j) 妨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其他供应商的合法权益。

 k) 供应商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磋商小组提供不正当利益的。

 l) 报价文件符合磋商文件中规定废标的其它商务条款。

 m)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况。

 5)在技术评议时,如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磋商小组有权利拒绝该供应商的报价或做废标处理:

 a) 报价文件技术规格中的响应与事实不符或虚假报价的。

 b) 报价文件符合磋商文件中规定废标的其它技术条款。

 c)投标供应商存在控股关系、母子公司关系的或供应商单位法人、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或者存在法人、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人事兼职管理关系的; 磋商小组将允许修正报价文件中不构成重大偏离的、微小的、非正规的、不一致的或不规则的地方,但这些修改不能影响任何供应商相应的名次排列。

 响应文件的评审和比较工作由磋商小组负责,评审、比较过程、结果对外不作任何解释。

 磋商小组将仅对认定资格性和符合性检查合格,确定为可以进入详细评审的供应商进行评价与比较。

 2 6.1.2 第二步: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

 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

 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

 22 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

 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磋商小组应当告知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

 本步骤视情况进行,若不存在实质性变动或磋商小组认为不必要进行单一磋商的情况下,直接执行磋商程序第三步。

 6.3 1.3 第三步:提交最后报价。

 经磋商确定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后,磋商小组要求所有实质性相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少于 3 家。

 4 6.1.4 第四步:采用综合评分法对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综合评分。

 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

 5 6.1.5 第五步:磋商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

 评审报告应当由磋商小组全体人员签字认可。磋商小组成员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采购程序继续进行。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由磋商小组书面记录相关情况。磋商小组成员拒绝在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审报告。

 6 6.1.6 第六步:采购人确认评审报告及成交供应商,并公告成交结果。

 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评审报告后 5 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照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也可以授权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逾期未确定成交供应商且不提出异议的,视为确定评审报告提出的排序第一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

 不保证最低报价的供应商最终成交,也没有义务对未成交的供应商作任何解释和说明。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成交供应商确定后 2 个工作日内,在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公告成交结果,同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

 23 为维护国家的利益,采购人在授予合同之前仍有选择和拒绝任何或全部谈判的权力,并对所采取的行为不做任何解释。

 采购人有权利根据供应商响应文件对磋商文件实质性响应的程度决定接受其全部或部分的谈判。

 7 6.1.7 第七步:签订 政府采购合同。

 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 日内,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8 6.1.8 评定的标准和方法: :

 a) 本次评审的标准和方法采用综合评分法。

 b) 磋商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确定中标人,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出现异常情况时,由磋商小组研究或投票决定排名次序。如果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人放弃成交、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成交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成交条件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委员会提出的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人,也可以重新组织采购。

 c) 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同一品牌评审得分相同的,报价低者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报价相同的由评标委员会采取投票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评审结果不足三名中标候选人的,作废标处理。

 d) 具体评审办法:计算结果小数点后保留 2 位小数。

 24 9 6.1.9 具体评分细则:

 总分 0 100 分

 内容

 标准

 分数

 备注

 商务报价 30 分 报价部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终报价最低的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他投标人的报价部分得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报价部分得分=(评标基准价/最终报价)×30 综合得分(70分)

 样品 15 分 由评委根据各投标人提供的技术资料、样品等主要考虑:

 1、工艺方面(5 分-0 分)

 2、材质方面(5 分-0 分)

 3、制作质量、观感方面(5 分-0 分)

 供货方案 20 分 根据投标人供货服务方案是否完善,组织是否合理,服务方案、送货服务的承诺、破损调换保证措施,服务人员的配备、响应时间、响应程度、解决问题的能力、紧急处理预案等进行分析、比较后打分。供货服务方案完善组织合理得 20 分-11 分;供货服务方案一般得 10 分-5 分,供货服务方案不完善得 4 分-0 分。

 产品技术指标及方案 20 分 由评委根据各报价产品的主要要求的响应情况等技术方案进行评分。产品技术参数全部满足且仅仅满足文件要求,得 20分-10 分;产品主要技术参数基本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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