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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乡委员会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报告

  乡委员会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报告

 根据县委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2018 年 4 月 2 日至 4 月 27 日,县委以乡带村专项交叉巡察二组对大源乡党委进行了巡察。8 月 3 日县委以乡带村专项交叉巡察二组向大源乡党委反馈巡察意见,指出了 8 个方面 27 项问题,提出了 5条整改意见,移交涉及村干部的信访反映 1 件 1 人。针对反馈的 27 个问题制定整改措施 27 条,已完成 25 条,尚在整改中 2 条;完善制度 9 项;对巡察反馈问题的相关乡村两级责任人已追究 11 人(提醒谈话 11 人)。现将整改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一、明确政治目标,全面推动整改

 (一)压实整改责任。根据县委巡察组反馈的巡察情况,大源乡党委高度重视,立即召开专题会议,针对巡察组所反馈的 8 个方面 27 个问题,深刻剖析原因,对整改落实工作进行了专题部署,成立了以乡带村专项交叉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印发了《大源乡以乡带村专项交叉巡察反馈问题清单整改方案》,由乡党委书记对巡察整改工作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整改落实过程,明确整改责任人、责任单位、整改期限,严格按照既定的时间节点有序推进整改工作。8 月份以来共召开 4 次党委(扩大)会议研究部署和推进整改工作落实。

 (二)强化问责。利用周例会、住村工作日、干部讲堂、典型违纪案例通报等方式,强化党员干部日常教育,重申纪律要求;组织乡村两级干部参观县廉政教育基地"清风馆",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筑牢党员干部拒腐防变意识。对巡察反馈意见中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综合运用日常教育和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以廉政谈话、提醒谈话等方式,抓责任追究,对谈话对象"咬耳扯袖"。共对 11 名乡村干部进行提醒谈话。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党的领导弱化方面

 1.针对乡党委的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突出问题

 整改情况: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加强乡党委对各项工作的领导。严格规范会议的召开和记录,从 2017 年 6 月份开始,根据议事范围不同,分开记录党委会和专题工作会,并做好会议记录。

 2.针对民主集中制制度执行不严肃问题

 整改情况:修改完善了《大源乡"三重一大"决策制度》,进一步明确"三重一大"决策内容等;坚持民主集中制,特别是涉及研究重大问题决策、干部人事、重大项目投资决策和大额资金使用等都按照议事规则进行,充分发扬民主,积极征求每位班子成员的意见,并结合各位班子成员意见形成决策,书记末位表态,并由分管办公室党委委员做好会议记录,做到严谨规范。

 3.针对流动党员管理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 2018 年 6 月成立了大源乡驻上海党支部(现有正式党员23 名),严格落实"三会一课"等制度,按时开展主题党日活动,强化党员的宗旨意识。二是每年组织 3 次到上海送学活动,加强党员的理想信念教育。目前已组织乡领导、干部于 2018 年 6 月、9 月两次赴上海送学。三是通过各党支部微信群,不定期推送学习材料,加强党员教育管理。四是利用春节、清明等重要节假日外出党员返乡期间,组织党员座谈、学习,加强党员教育管理,为村里的发展建言献策。共组织学习培训 8 场,培训党员 235 人次。

 (二)党的建设缺失方面

 1.针对思想建设抓得不紧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执行中心组学习制度,制定详细中心组学习,丰富学习内容,每月至少安排一次集中学习,中心组成员根据自己分管工作开展工作交流,同时认真做好读书笔记。目前已组织集中学习会 10 次。二是学习形式多样化,邀请乡村讲师团和县委党校老师到乡到里宣讲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开展中心组学习;实地参观高唐常口村红色教育基地、清风馆警示教育基地等,中心组成员谈、写体会,开展讨论交流。

 2.针对党支部"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党建工作业务指导。2018 年 8 月下发《关于进一步严格落实"三会一课"组织生活制度的通知》和《党支部工作手册》,规范各支部的组织生活, 按要求及时召开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活动;2018 年 9 月下发《关于调整各党支部党建指导员的通知》,调整和充实各支部的党建指导员,督促指导各支部及时召开会议并规范记录。二是加强党建工作督查。乡纪委、党建办每季度开展 1 次检查,督查各支部"三会一课"记录情况,列出问题清单,限期整改。今年来已开展工作督查三次。三是规范档案保管查阅。购买专用档案保管柜进行材料保管,年底及时收缴各支部的记录本,由乡里统一保管,并建立档案查阅登记制度。

 3.针对发展党员工作不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培训,每月召开组织委员工作例会,对各支部组织委员进行党员发展流程的培训工作,督促各支部严格对照《中国共产党党员发展细则》和《发展党员工作操作手册》,做好党员发展工作。8 月份以来,已召开组织委员工作例会 3 次,培训 36 人次。二是规范程序,认真落实发展党员 16 字方

 针和"5+1"工作法,规范发展党员程序,按时间节点发展党员,做好相关档案材料和会议记录。三是加强督查,不定期对各支部发展对象的《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记实表》、《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及"三会一课"记录等材料进行检查,对存在问题立即整改,确保发展党员工作严格规范。

 4.针对党费收缴不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对各支部党费收缴工作的检查指导,强化党员教育管理,定于每月 20 日开展主题党日活动并缴纳党费,目前已开展 3 个月 30 次。二是严格按照标准收缴党费,并要求各支部上交党费的同时,把党费收缴明细一同上交,并及时开具收据。三是重点针对机关支部党费收缴工作进行自查自纠,党费收缴按照应发工资总额计算党费,防止出现计算错误的现象发生。四是规范党员缴纳党费明细清单和缴费时间记录。五是针对机关支部部分党员未足额缴纳党费问题,及时进行重新计算并补缴党费,目前已经补缴到位。

 5.针对机关支部换届不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机关支部每三年进行一次换届,按换届程序召开会议进行民主投票选举,产生新一届班子成员,及时上报乡党委。二是严格按照《党支部工作手册》要求,指定专人认真做好机关支部"三会一课"记录。

 6.针对党建材料档案管理不规范导致材料缺失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坚持每季度召开一次支部书记联席会。二是准备专门的记录本,安排党建专干做好支部书记联席会记录,并管理好记录本。目前已开展支部书记联席会 3 次。

 (三)全面从严治党不力方面

 1.针对乡党委主体责任落实不够有力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压力传导。深入学习落实省委"八个坚定不移"部署和"五抓五看"要求,将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纳入乡九大工程,围绕"责任清单",落实《大源乡党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村党支部书记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清单》和《村党支部纪检委员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压实责任。严格落实"一把手"约谈制度,乡党委书记约谈乡领导班子成员、村(场)党支部书记、各所站主要负责人,层层传导压力。目前,乡党委书记已开展常态化廉政提醒谈话 30 人次。二是严格落实"一岗双责"责任制。督促各领导班子成员加强对各自分管工作领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落实力度,每半年至少对各自分管部门负责人进行廉政谈话一次。目前,各分管领导已开展常态化廉政提醒谈话 15 人次。三是扎牢制度笼子。定期召开全乡党风廉政建设形势分析会、乡党委班子述职述廉会,及时研究解决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目前,已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形势分析会 1 次。四是加强干部管理。严格执行廉政提醒谈话制度,党委书记根据乡中心工作不定期约谈两委领导班子成员和各村主干,做到真管真严。

 2.针对乡纪委监督责任落实不够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廉政风险防控。由乡纪委书记对拟任股级干部人选进行任前廉政谈话,每半年至少与财政所、水利站、民政办、经管站等廉政风险点高的所站负责人进行一次廉政谈话,加强风险点防控。目前,已对 5 名廉政风险点高的所站负责人进行廉政谈话。二是加强警示教育。通过通报违纪典型案例、观看廉政警示教育片、实地参观警示教育基地、红色教育基地等方式加强对乡村干部的警示教育。目前,已开展警示教育 3 次,受教育人数 152 人。三是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定期不定期对乡村干部工作作风、生活作风等开展检查,对发现问题的严肃查处并通报曝光,在全乡范围内形成震慑。目前,已开展督查 2 次。

 (四)违反"中央八项规定"方面整改情况

 1.针对公务接待不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按照《将乐县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实施细则》(将委办【2017】80 号)文件规定执行,按照"先审批、后接待"的管理程序,要求公务接待应附公函、接待审批单和菜单,会务的应附会议签到表,审批单须注明接待对象、人数、接待标准等,经办人必须签字,"三单"齐全予以餐费报销,"三单"不齐全或内容不一致一律不予报销。二是严格按照《实施细则》,在接待标准方面严格按规定执行。三是严格按照《实施细则》做好会议接待,确保签到人数和会议接待人数一致。

 2.针对违规发放津补贴,清退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将乡村两级违规发放到个人的津补贴清退到位,并停止发放。巡察期间已清退计生绩效奖励金、卫计人员卫计津贴共 9960 元,西田村已清退村两委干部和小组长防火值班补贴 1200 元。二是由乡纪委牵头,开展违规发放津补贴自查自纠工作,根据自查自纠情况,对乡村两级违规发放的津补贴要求相关人员在限期内自行清退至乡村账户。根据自查自纠情况,未发现其他违规发放津补贴现象。三是建立常态化工作机制。将津补贴专项督查工作作为一项常态化工作,与"1+x"专项督查工作相结合,规范津补贴发放标准,定期对乡村两级进行督查。

 3.针对违规接待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核实问题线索。针对县纪委案管室移送的相关村违规接待的问题线索进行初核。目前,正在初步核实阶段。二是强化问责追责。对违规接待的有关村,一律严肃查处,该谈话的谈话,该立案的立案。三是问题线索处置完毕后,各相关村及时将涉及到的违规接待的费用退回村财。四是加强学习培训。组织村干部、村理财小组成员学习并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文件精神。五是加大督查力度。乡纪委、财政所、经管站等部门结合"1+x"专项督查,对村集体日常

 开支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督促有关村限期整改,并及时移交问题线索。

 (五)选人用人、干部管理不规范方面

 整改情况:一是于 2018 年 7 月组织全乡干部职工学习《大源乡机关干部考勤相关制度》,使干部懂规矩,守规矩。二是严格执行机关干部考勤制度,成立考勤督查小组,按《制度》要求每周对干部出勤情况进行通报。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请假一日以上的必须以书面请假的形式报主要领导批准。三是乡纪委不定期对干部考勤、请销假及上班工作作风情况进行督查,对查出的问题做到立行立改。目前,已开展督查 2 次。

 (六)廉政风险防控方面

 1.针对村集体三资监管力度不够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报账手续。严格按《关于进一步强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管理若干补充规定的通知》(将农办【2015】76 号)文件执行,村级零星工程按规范开具税务发票,不再使用白条入账;结账方式避免使用现金方式支付,购买物资要求具备清单;使用钩机要求有会议记录、协议、验收单、台班记录和税务发票入账。二是加大督查力度。乡纪委、经管站不定期对村集体"三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督促有关村限期整改,并及时移交问题线索。三是强化问责追责。对报账手续不完整的有关村,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已对长甲村原主干 2 人进行提醒谈话。

 2.关于财务审核把关不严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对乡、村财务、经管、会计、出纳人员、理财小组成员的业务培训,增强责任心和责任感,强化廉政意识,严格把好审核关,杜绝不

 规范凭证入账。二是加强财务、经管、会计对《会计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学习。三是经管站工作人员严格审核相关原始票据,对不合理的原始发票坚决不予入账,严格按照审批流程进行审批,对手续不齐全的单据,必须补充完整。四是定期对乡村两级会计账册进行督查,发现问题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七)财经制度执行不严方面

 1、针对资金拔付不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对拨付不规范的资金,逐笔核实资金走向,责令相关经办人做出书面说明。二是今后资金拨付严格按《关于进一步强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管理若干补充规定的通知》(将农办【2015】76 号)文件执行,做到收付款依据确凿,不付给第三方,实行"公对公"付款。

 2、针对政府历年的外借资金长期未清理问题

 整改情况:拟聘请会计事务所,对政府、各所站账本进行相关审计,并书面通知借款单位和个人归还外借资金,及时清理外借资金。但因受历史旧债、财务销账不及时和长期未结清等多方面的因素影响,外借资金还在清理中。

 3、针对白条入帐较普遍问题

 整改情况:严格按《关于进一步强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管理若干补充规定的通知》(将农办【2015】76 号)文件执行,零星工程杜绝使用白条。再有用白条入账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4、针对违规报帐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对县纪委案管室移送的相关人员问题线索进行初核,目前正在初步核实阶段。二是强化问责追责。对违规报账的相关人员进行谈话。三是各相关责任人及时将涉及到的违规报账的费用退回村财。目前,已清退长甲村原党支部书记谢家祥违规报销的本应由个人承担的报考公务员、事业单位费用 809元。四是强化学习培训。组织村干部、村理财小组成员学习财务报账知识。

 (八)工程项目不规范方面

 1、针对招标不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严格按《将乐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转发省发改委和的通知》(将发改【2016】9 号)文件要求执行。规范招标、评标、定标规则,除按规定必须进入县招投标中心进行交易的工程项目外,使用国有、集体资金达 3 万元及以上的物资采购、工程建设及产权交易,实行委托招标代理公司或进入乡招投标中心进行公开招投标。

 2、针对工程项目议事决策制度落实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严格按《将乐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转发省发改委和的通知》(将发改【2016】9 号)文件要求执行。乡工程项目招投标前要经过乡两委会议研究,并形成会议纪要。村级工程项目招投标前要经过村两委会及村民代表会议研究,并做好会议记录。

 3、针对工程项目档案管理不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大源乡关于进一步规范工程项目资料管理的规定》,加强工程项目资料管理。二是明确责任。各工程项目分管领导为第一责任人,指定一名具体经办人负责工程所有档案资料的收集和管理,项目完成后及时并完整无缺的交相关所站保存(乡级工程项目由乡财政所负责存档,村级工程项目由经

 管站负责存档)。三是强化监管。各工程项目分管领导和相关所站负责跟踪各项目进展情况,对已完成的工程项目,分管领导及时督促各项目负责人将材料收集完整并交财政所、经管站存档。发现材料不全的,项目分管领导及经办人负责及时提供。各相关所站每半年要对乡一年来的工程项目情况形成项目汇总清单。

 4、针对招投标程序性材料不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把好招投标材料审核关,组织好招投标会场秩序,保证招投标公开、公平、公正。二是加强人员配备。调整乡招投标领导小组成员,充实人员力量,配齐配强招投标队伍。三是规范招投标程序。严格按《将乐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转发省发改委和的通知》(将发改【2016】9 号)文件要求执行,对物质采购、工程建设、产权交易以及零星工程的招投标程序进行明确规定。

 5、针对工程管理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项目管理制度,完善项目各阶段具体要求,所有项目严格按项目管理制度执行。二是严格资金拨付。由乡财政所、经管站严格资金拨付的审核,要求相关手续必须齐全,对未按规定执行的工程项目相关票据坚决不予核销入账。

 6、针对招标的工程项目下浮率等未能按要求执行问题

 整改情况:今后招标的工程项目下浮率、合同履约金、质量保证金、预付工程款等严格按《将乐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转发省发改委和的》(将发改【2016】9 号)及《关于进一步强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管理若干补充规定的通知》(将农办【2015】76 号)等文件要求执行。

 三、巡察反馈问题线索的处理情况

 县委巡察二组共移交信访件 1 件次,由乡纪委处理,函询 1 人,已办结。

 乡党委 9 月 6 日收到县纪委案管室移交有关问题线索,已组织乡纪委进行初步核实,目前尚在初步核实阶段。

 四、需要进一步整改的事项及措施

 针对巡察中发现的政府历年的外借资金长期未清理的问题,乡党委、政府拟聘请会计事务所,对政府、各所站账本进行相关审计,并书面通知借款单位和个人归还外借资金,及时清理外借资金。但因受历史旧债、财务销账不及时和长期未结清等多方面的因素影响,外借资金还在清理中。目前,已清理外借资金200 万元。

 针对巡察中发现的个别村违规购买香烟用于接待并入账核销的问题,县纪委案管室已于 9 月 6 日移交相关问题线索,已组织乡纪委进行初步核实,目前尚在初步核实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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