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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管理规章制度(项目)

  第一章 总 则

 1、为加强项目安全生产管理,明确安全生产责任,有效预防生产安全事故,保障项目管理及施工人员在施工生产中的职业健康安全,依据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结合本项目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2、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坚持“安全

 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深化安全专项整治和安全质量标准化工地建设, 为项目施工生产创造良好的安全环境。

 3、项目各级领导、各施工队伍必须遵守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条例和规章制度, 建立安全生产保障机制,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积极采用先进的安全生产技术和管理方法,努力改善安全生产条件,确保安全生产,依法承担安全生产责任。

 4、发生安全事故要立即向有关部门报告,必须按照实事求是、尊重科学和“四不放过”的原则,查明事故性质和责任,制定整改措施,做好事故处理工作,并依法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安全生产组织机构图 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工作职责:

 1、组织制定本项目安全管理标准、目标和规划,合理配置人力、物力、财力等安全生产要素,积极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提高现场安全生产能力。

 2、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会议,分析安全生产形势,总结和布置安全生产工作,把安全 管理与项目施工生产同计划、同落实、同检查、同总结。

 3、组织全员对安全生产知识的学习教育和培训,实行全员、全方位、全过程的安全生产管理。

 第二章 安全生产组织机构及安全生产保证体系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等法律、 法规,规范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监管行为,加强安全生产动态管理,加大安全管理工作力 度,防范各类安全事故发生,项目部特成立安全生产管理领导小组。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项目经理 项目副经理 安质科 安全管理领导小组 专职安全员 施工队安全员

  4、定期开展安全生产检查活动,对查出的问题责成有关部门和人员限期整改。

 5、负责对施工中发生的事故调查、 处理和具体工作, 并做好防范措施的制定和落实, 预防事故再次发生。

 6、负责检查监督各项安全管理制度的落实与实施,确保施工生产安全。

 安全保证体系

 思想保证 组织保证 制度保证

 提高全员意识 安全领导小组 各项安全生产制度

 施工技术安全规则教育 经济保证

 包保责任制

 责任到人

 各 月 工 季 专职安全员 种 年

 安 安 安 安 全 全 全 全 为 生 检

 第 了 各施工队安 产 生 全员 制 制

 一 产 度 度 安全 总 奖罚分明 结评比 制 经济兑现 度

 总目标:

 杜绝重大伤亡事故, 职工重伤率控制在 0.3‰以下 安全生产保证体系 查

  第三章 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项目经理安全职责

 1、项目经理是项目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 2、负责建立健全项目管理组织机构和责任体系, 细化和分解安全管理责任, 制定项目安全管理目标及各项规章制度,保证责任体系的正常运行和各项管理制度的落实; 3、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对本项目员工在生产中的安全与职业健康负全面管理责任。贯彻执行各项有关安全生产的法令、法规、标准、规范和制度,落实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和资源的配置; 4、明确项目部各部门(岗位)的安全管理职责和权限,授权安全负责人行使安全管理中的监督、检查、指导和考核职权,并保证其正确行使管理职能而不受干预; 5、负责组织项目人员的安全会议、安全教育和培训工作,保证特种作业人员 100% 持证上岗; 6、组织项目进行危险源的确认、 应急预案的编制和申报审批, 负责组织应急预案的演练及抢险器材的配备; 7、组织项目安全管理工作的考核、奖罚工作; 8、确保安全生产专项资金投入,落实安全生产经费; 9、对现场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按规定的程序和时间及时上报,组织现场应急预案的启动和现场应急抢险工作; 10、负责生产过程中全面管理和全过程的安全控制。二、生产副经理安全职责 1、对项目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工作负直接管理责任; 2、根据项目安全保证体系组织有关管理人员制定针对性的安全技术措施,并经常注意督促检查; 3、协调安全保证体系运行中的重大问题,组织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 4、定期组织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规章制度的学习; 5、实施现场管理标准化,确保操作现场工作环境不影响施工安全;

 6、组织安全设施的验收,落实安全职责建立安全保证体系,并组织对工程项目的安全检查和监督,控制事故隐患,负责纠正与预防措施; 7、负责安全设施所需的材料、设备及设施的采购体系的审批及批准; 8、处理一般工伤事故,协助处理重大工伤、机械事故,处理事故遵循“四不放过” 原则,并采取有效整改措施,防止再发生; 9、负责对分包单位生产过程中的安全管理、安全检查和安全教育工作; 10、制定本项目的教育培训计划,负责本项目各类文件控制、组织、制定应急救援计划; 11、组织有关人员对法律法规、规范和标准的选用,制定本工程的法律法规清单。

 三、总工程师安全职责 1、贯彻执行安全生产的法规和安全技术标准,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技术负责; 2、在编制和审核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时必须有安全技术和环保措施,及时解决施工中的安全技术问题。组织编制书面安全技术交底资料,向操作层人员和单位注册安全主任实施交底,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现场指导、监督; 3、参加安全生产检查,对施工中存在的安全隐患,环保问题,从技术上提出解决 方案; 4、积极协助单位行政领导做好职工的业务知识培训和安全技术知识培训工作; 5、对技术质量部门负责的安全体系要素进行监控,落实改进措施; 6、组织编制相应的安全保证计划,并组织内部评审,上级审核通过后督促实施; 7、协助项目经理组织危险源的辩识和评价,确定危险部位和过程,对风险较大和专业性强的工程项目应组织安全技术论证; 8、选择或制定施工各阶段针对性安全技术交底文本。四、安全质量职责 (一)专职安全员安全职责 1、在单位行政的直接领导下, 积极宣传和认真贯彻有关安全生产方针、 政策、法规、制度等,推动本项目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工作。对本项目的安全生产、文 明施工和环境保护分工范围的工作负责; 2、负责协助主管领导具体的管理、监督、检查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工作,对本项

 目主管安全生产、环保的领导负责; 3、组织审查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和环保计划,对批准的计划项目,督促有关部门按期完成; 4、督促有关部门按照规定及时发放劳动保护用品、清凉饮料和保健食品,并检查用品质量,指导员工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5、负责组织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的宣传教育工作,协同有关部门做好新上岗和改换工种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教育培训。积极开展安全宣传活动。对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实施检查; 6、参加各种安全生产检查,坚持“日检”制度和特殊施工过程的“旁站”制度, 及时消除事故隐患和制止违章行为。对查出的事故隐患有权及时下发“事故隐患整改通知单”,责成责任班组限期整改,并督促实施。在生产中,遇有重大险情时,有权下令停止作业,并立即上报; 7、组织或负责收集、整理、修改完善本项目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环保的管理制度和规定,经行政领导批准后发布执行; 8、会同施工技术部门,做好技术安全交底工作,并严格对施工工艺、规程的安全 监督,杜绝违章蛮干; 9、及时、如实的填写安全生产内业台帐和地方政府要求的内业资料,如实反映本项目的安全活动状况; 10、参加伤亡事故和有关责任事故的调查、分析与处理,并向上级如实统计报告, 并做好事故建档工作; 11、组织推行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和标准作业等先进管理经验,不断提高管理水平; 12、参加各种生产会议,提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环保方面的建议和要求,指导作业队(班组)兼职安全人员的工作; (二)技术员安全职责 1、认真执行项目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技术措施,严格做到按图施工。

 2、参与制订项目工程的安全管理目标,配合安全员做好日常安全管理工作。

 3、认真安排好安全防护设施,确保机、电、架和临边安全防护设施的完整。

 4、做好分部分项各工种的安全技术交底工作。

 5、有权拒绝不科学、不安全、不文明施工的生产指令。

 6、对施工生产中有关技术问题负安全责任。

 7、严格按照国家安全技术规定、规程、标准、编制设计、施工工艺等技术文件, 提出相应的技术措施,编制安全技术规程。

 8、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新施工方法要制定相应的安全措施和安全操作规程。

 9、参加安全检查,对查出的隐患因素提出技术改进措施,并检查执行情况。

 (三)、物资采购安全职责 1、采购供应的施工生产及安全技术措施所需要的设备、材料、物品,必须符合设计要求,达到质量标准,不得随意降低等级。

 2、保证并优先供应已批准的项目年度计划项目所需材料,并做到保质保量。

 3、严格执行对易燃易爆和有腐蚀性物品的采购、运输、贮存、发放等管理,严格手续,确保安全。

 4、按劳动保护政策规定的劳动保护用品发放标准,做好申请、采购、保管工作, 保证按质按量及时供应。

 (四)、施工队伍安全职责

 (一)

 施工队负责人安全职责 1、认真执行项目部有关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的规章制度及指示,合理组织施工, 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的各项活动中都必须包括安全工作。对所管辖班组的安全生产负直接领导责任; 2、认真执行安全技术措施及安全操作规程,针对生产任务特点,向班组(特别是劳务人员)进行书面安全技术交底,履行签认手续,并对方案措施、交底要求执行情况经常检查,随时纠正作业违章; 3、经常检查所管辖工程作业环境及各种设备、设施的安全状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解决。对重点、特殊部位施工,必须检查作业人员及各种设备设施技术状况是否符合安全要求,严格执行安全技术交底,落实安全技术措施,并监督执行; 4、定期和不定期组织学习安全操作规程,开展安全教育活动,认真执行企业内部安全教育制度,接受安全部门或人员的安全监督检查,及时消除隐患;

 5、发生事故要立即抢救,保护好现场,及时向上级报告事故情况,并对其准确性负责。

 (五)、施工工班 (组)长安全职责 1、认真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合理安排班组人员工作,对本班组人员在生产中的安全与健康负责; 2、对所有机具和安全卫生装置负责设置和检查,保持施工作业现场整洁,材料摆放有序,做到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认真落实安全责任目标; 3、经常组织班组人员学习安全操作规程,监督班组人员正确使用个人劳保用品, 不断提高自保能力; 4、认真做好工前安全交底工作,落实各项安全措施。坚持每天安全点名制度,提出安全注意事项,不违章指挥、冒险蛮干; 5、经常检查班组作业现场安全生产状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并上报有关领导; 6、在分散施工时,每个施工点要指定临时安全员,并交待安全生产注意事项; 7、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工程项目有权拒绝施工,对违章指挥有权抵制; 8、发生事故后,要立即组织抢救,保护好事故现场,及时向上级报告。

 (六)施工班组安全员安全职责 1、严格执行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协助班组长落实班组的安全责任目标,做好安全工作,接受专职安质人员的业务指导; 2、协助班组组长组织全班安全学习,做好班组安全活动记录,加强班组日常安全 教育宣传工作,搞好新工人安全教育; 3、协助班组长每天进行本班组安全生产的自检、交接检并做好记录; 4、负责维修保养指定专人管理本班组的安全工具设施标志器材; 5、及时发现和处理事故隐患,对不能处理的危险因素要及时上报; 6、有权制止违章作业,有权制止和越级报告违章指挥行为; 7、发生事故要立即抢救保护好现场并及时上报,参加或配合调查、分析。

 (七)、施工生产操作工人安全职责 1、遵纪守法,积极参加安全活动,接受安全教育。对本岗位的安全生产负直接责

 任;

 2、认真学习和掌握本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及有关安全知识,自觉遵守各项安全生产制度,听从安全人员的指导,做到不违章作业; 3、正确使用防护用品和安全设施、工具,爱护安全标志,服从分配、坚守岗位, 不随便开动他人使用操作的机械和电器设备,严禁无证进行特种作业,严格遵守岗位责任制和安全操作规程; 4、发生事故或未遂事故立即向班组长报告,参加事故分析,吸取事故教训,积极提出促进安全生产改善劳动条件的合理化建议; 5、遇到有危及人身安全而无保证措施的作业,有权拒绝施工,同时立即报告或越级报告有关部门。

 (八)、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职责

  (一)特种作业人员的总体安全职责 1、特种作业人员包含电工、焊工、架子工、起重工等,必须经专业培训,持证上 岗; 2、认真学习贯彻执行有关规范标准制度,熟练掌握本专业技能和安全常识; 3、严格按照施工方案和操作规程实施作业,正确使用防护用品、用具; 4、认真落实安全责任目标; 5、发生因工伤亡及未遂事故要立即抢救保护现场,及时上报,参加或配合调查、

 分析。

 (二)电工安全职责 1、电工必须持证上岗,对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的安全工作负责; 2、认真学习贯彻执行有关安全用电的规范标准制度,熟练掌握电工知识,技能和用电常识,树立施工用电安全第一的思想; 3、参与编制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用电措施计划,负责实施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确保安全用电; 4、协助有关部门做好用电常识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 5、参加安全检查,对查出的问题立即整改; 6、落实施工用电的安全责任目标;

 7、发生事故要立即抢救保护现场,及时上报,参加或配合调查、分析。

 (三)焊工安全职责 1、焊工必须持证上岗,对所焊(割)物件和所使用的器具安全负责。

 2、认真学习贯彻执行金属(气割)作业的规范、标准,熟练掌握焊工作业安全技术知识,树立焊接作业安全第一的思想。

 3、严格按照施工方案和操作规程,实施焊工作业,正确使用防护用品、用具。

 4、认真执行焊接动火审批制度,确保施焊安全。

 5、协助有关部门做好焊接安全宣传教育工作。

 6、认真落实安全责任目标。

 7、发生因工伤亡事故及未遂事故要立即抢救保护现场,及时上报参加或配合调查、分析。

 (四)架子工安全职责 1、架子工必须持证上岗,对所搭设的安全设施负责; 2、认真学习、掌握有关架子工搭设作业的安全技术知识,树立架设作业安全第一的思想; 3、严格按照安全技术交底内容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实施架设,正确使用防护用品用具; 4、参与对所搭设的安全防护设施的验收工作,并经常对其检查、维修,确保安全; 5、参加安全检查,对存在的问题立即整改; 6、认真落实安全责任目标; 7、发生因工伤亡及未遂事故要立即抢救保护现场,及时上报,参加或配合调查、分析。

 (五)特种机械设备操作人员安全职责 1、机械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对所操作的机械设备安全负责,必须做到四懂三会,树立机械操作“安全第一”的思想; 2、机械操作人员和配合作业人员,必须按规定穿戴劳保用品,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或将机械交给非机械操作人员,严禁无关人员进入作业区; 3、对所操作的机械设备,要严格按操作规程正确使用,定期保养、维修,严禁带

 病运转和在运转中维修保养调整作业; 4、不得使用安全装置不全(失效)的机械设备,严禁拆改机械设备上的自动控制

 机构,限制器、限位器、 报警器、安全装置、信号装置,调整故障排除由专业人员负责; 5、当使用机械设备与安全发生矛盾时,服从安全要求,机械操作人员有权拒绝不安全不卫生的生产指令; 6、操作人员应熟悉作业环境和施工条件,听众指挥,遵守安全规则; 7、执行机械交接班和自检验收制度,做好验收、交班、检修、维护、保养记录; 8、在有碍安全和健康场所作业应采取安全措施,操作人员配备适用的安全防护用品。夜间作业应有充足的照明; 9、发生机械设备事故或重大未遂事故,必须及时抢救保护好现场,立即上报参加或配合调查、分析。

 10、认真落实安全责任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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