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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纪检组织建设工作情况调研报告

 乡镇纪检组织建设工作情况 的调研报告 近年来,在中央和各级纪委的坚强领导下,乡镇纪检组织在推进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和维护地方社会稳定、服务地方经济发展、保护地方群众利益等方面发挥了不可低估的作用。但鉴于各地经济社会发展的差距和思想观念的不同,致使乡镇纪检组织建设参差不齐,适应不了当前形势发展的需要。笔者立足多年的基层实践,以 XX 省 XX 市为例,就加强乡镇纪检组织建设进行系统分析和研究。

  一、乡镇纪检组织建设现状

  乡镇纪检组织是根据《党章》的规定,在乡镇设立的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每届任期与同级党的委员会相同。根据十八大《党章》第四十四条规定,其主要任务是“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党的委员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从《党章》规定看,乡镇纪检组织可谓是责任重大、位

 高权重,但理论始终高于实践,理想始终超越现实,从客观实际看,乡镇纪检组织建设还存在不容乐观的现象。主要表现为五个方面:

  ( 一) 主体定位不明

  按《党章》规定,乡镇纪检组织是由乡镇党的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基层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是和同级党委在同一次党的代表大会上由与会代表直接选举产生,与同级党委的关系可谓同根同源。但乡镇纪检组织是一套班子还是乡镇党委的工作部门,可谓“仁者见仁智者见智”,关键取决于乡镇党委“一把手”的认识。有的地方把乡镇纪检组织看成是乡镇的一套班子,和乡镇人大、政府一样,同等对待、不分彼此;有的地方把乡镇纪检组织看成党委的工作部门,如同党委办、组织办、宣传办一样,是党内的办事机构;有的地方鉴于乡镇纪委书记是同级党委委员,把纪委的级别定位在比同级人大、政府低,比乡镇站所高的状态;有的地方则是山高皇帝远,认为乡镇纪检组织可有可无,有你不多、无你不少,反正你不敢“纪我”,我也不会“委你”……总之,乡镇纪检组织定位长期处于富有争议的状态,可高可低、可大可小,无规矩可循、无章法可依。

  ( 二) 队伍建设疲沓

  乡镇纪委班子建设,还存在说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的状况。纪委书记的人选,由县(市)委组织部门统一测评、考核、推荐,县(市)党委常委会统一研究决定,从总体情况看,能力水平、政治素质基本能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但乡镇纪委副书记及纪委委员人选,则是由各乡镇党委“把关”、“物色”后上报县(市)纪委审核,最后经组织部门批准进行选举,因“把关”力度不均和“物色”标准不一,加之县(市)纪委充分相信和依靠乡镇党委,致使“把关”、“物色”、审核等环节多是履行程序而已。对纪委委员的配备,有的是从工作的需要出发,不拘一格选人才;有的是为了照顾人情,发个委员买面人心;有的是为了解决待遇,给个委员好歹每月津贴 X 元(XX 省纪检监察系统干部办案津贴为每月 X 元);有的是为了应付,觉得给谁都一样,没有认真研究和探讨,导致有的纪委委员拿钱不干事、在岗不履职……。

  ( 三) 管理体制不畅

  乡镇纪委书记,属县(市)管干部。在常规管理上,有事的时候争着管,有利的时候不想管,许多乡镇纪委书记工作热情不高,缺乏创新激情,显得比较无奈,不服从县(市)纪委的管理,绝对是不讲政治;不听从乡镇党委的使唤,绝对是一事难成。在日常工作上,县(市)纪委安排的必须做,因为你是纪委书记;乡镇党委政府安排的不敢拖,因为你是

 乡镇财政供养的。在办公经费上,县(市)纪委力不从心、无法列支;乡镇财政,本就哭爹喊娘,也就难以保障;在提拔使用上,县(市)纪委想帮你,显得力不从心;乡镇党委想推你,那还得看你的运气……至于纪委委员,要想得到提拔使用,更是难以上青天。

  ( 四) 工作缺乏规范

  自农业税取消后,乡镇虽没有催粮派款和刮宫引产的硬头活计,但乡镇纪委还是和其他站所一样,长期处于应战的状态。对纪委书记来说,必须毫无疑问地参加党委政府的各项中心工作,认真做好自己的分管工作,可以说是事无巨细,必须躬耕;对于纪委委员来讲,必须认真完成所在部门的各项任务,时刻准备着迎接上级的各项检查,因为你是兼职的,不然年终绩效考核没你的份;至于主业,可以说是计划不细、见子打子,关键是看县(市)纪委对乡镇纪委工作的考核任务和目标。所以,长期以来,乡镇纪委对作风建设,是尽力而为;对线索处置,是政出多门;对案件查处,是畏手畏脚;对监督执纪,是走马观花;对干部教育,是蜻蜓点水;对班子监督,是敬而生畏……

  ( 五) 办公条件难保

  改革开放以来,虽然农村经济社会呈现了长足发展的态

 势,但乡镇财政还是紧紧张张,正如学者所说,1994 年分税制改革以来,中央以下四级政府的财政均无法自给,都要靠中央的转移支付维持,尤其是县级财政的自给能力最弱,引用一句顺口溜,是“中央财政风风光光,省级财政喜气洋洋,市级财政勉勉强强,县级财政摇摇晃晃,乡镇财政哭爹喊娘”。[1]虽说从省级开始,早已有关于乡镇纪检组织办公经费保障的文件政策,但实践中却不尽人意。乡镇纪委,乘车靠关系,更多靠自己,和乡镇的财政、劳保、民政、安监、林业、兽医等部门相比,是望车莫及,这些站(所)长可以专车出入,而乡镇纪委只能是望车兴叹……至于办公设备,一台电脑那是家家都有,打印机、复印机、照相机、录音笔、执法记录仪等是无法顾及……好多纪委书记只能调侃——“又要马儿跑得好,又要马儿不吃草,这样的事实在难做好”。

  二、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制约和影响乡镇纪检组织建设的原因,有主观的,也有客观的;有经济的,也有社会的。但主要有以下三方面:

  ( 一) 思想认识不足

  有的领导认为,乡镇纪检组织是“有之不多、无之不少”,犹如“牛脖子上的褟拉皮”,反腐倡廉和惩处腐败,关键是靠

 县(市)纪委和司法机关,鸡毛蒜皮的小事凭“一把手”的权威,完全可以“大事化小、小事化了、最好不搞”。于是在思想上弱化了对纪委的认识,在行动上忽视了纪检组织的建设。有的领导想把乡镇纪委当作一套班子,但又不心甘情愿,乡(镇)纪委书记与同级党委书记同时出现时,称“纪委书记”为“某纪委”,前面冠以“姓氏”,把纪检组织姓氏化。称党委书记为“某书记”,其中的意思是“某人大权在握”。

 ( 二) 官僚主义作祟

 有的领导官僚主义思想作祟,习惯当老大,自认为是“万人之上,天子之下”,什么都想自己说了算,都希望下属来报告。他们总认为,既然当了“一把手”,整个乡镇就是他家的,乡镇所有人都得听他使唤,乡镇所有事务都得由他摆布。在他们看来,如果重视乡镇纪检组织建设,就弱化乡镇党委的职责;如果给乡镇纪委一定职权,那就是对党委权力的分割;如果支持乡镇纪委工作,搞不好自己就会受到监督……在这种官僚主义思想的影响下,不重视、不支持、不关心乡镇纪检组织建设,也就理所当然了。

 ( 三) 政策引导迟缓

 习惯于“意见(实施意见)不如红头(红头文件),红头不如黑头(传真之类),黑头不如笔头(领导批示),笔头不

 如口头(电话交办)”的领导认为,要加强乡镇纪检组织建设,把乡镇纪检组织当作一套班子,保障纪委的办公条件也可以,但《党章》规定太大、中央意见太远、省级文件太迟、地级没有指示、县级没有发文。在政策引导迟缓之时,如果创造性地加强乡镇纪检组织建设,势必会认为是标新立异。所以,乡镇纪检组织建设只能按部就班、邯郸学步、亦步亦趋。

  三、加强乡镇纪检组织建设的意义

  乡镇纪委是经同级党的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机构,在乡镇党委和县市级纪委双重领导下开展工作。地方各级党委、政府特别是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充分认识加强乡镇纪检组织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采取有力措施,不断提高乡镇纪检组织建设水平。

  ( 一) 加强乡镇纪检组织建设,是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的重要内容

  按现行体制,党和政府在乡镇级的组织,主要有乡镇党委、乡镇人大主席团(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常设机构)、乡镇人民政府和乡镇纪律检查委员会。其中:乡镇党委属党的农村基层组织,乡镇纪委是经同级党的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基层党的纪律检查机关,乡镇人大主席团和乡镇人民政府是地

 方国家行政机关。从组织的角度看,他们都是党和政府在农村的基层组织,是贯彻落实党在农村路线方针政策的组织者,是农村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实施者。所以,加强乡镇纪检组织建设,是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的重要内容,是基层组织建设不可分割的重要组成部分。

 ( 二) 加强乡镇纪检组织建设,是深化纪检体制改革的重大举措

 党的十八以来,尤其是《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出台以后,中央对纪检体制改革高度重视,寄予厚望。在 2014 年 1 月 14 日十八届中纪委三次全会上,习近平强调,要以深化改革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改革党的纪律检查体制,完善反腐败体制机制,增强权力制约和监督效果,保证各级纪委监督权的相对独立性和权威性。在 2014 年 10 月 25 日中纪委四次全会上,王岐山强调,要深入推进党的纪律检查体制改革,紧紧抓住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强化“两个责任”,深化组织和制度创新,不断完善党内监督。所以,加强乡镇纪检组织建设,是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的具体行动,是深化纪检体制改革的重大举措。

  (三)加强乡镇纪检组织建设,是推进农村反腐倡廉的重要保障

 乡镇纪检组织是纪检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推进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组织者、实施者,能否认真履职、发挥作用,直接关系到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的有效落实,关系到基层党员干部队伍的廉洁从政,关系到农村社会政治稳定。所以,县市委和乡镇党委要站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高度,以改革创新的精神,认真贯彻中纪委、监察部《关于加强乡镇纪检组织建设的指导意见》,推进乡镇纪检组织建设,为农村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提高有力的组织保障。

  四、加强乡镇纪检组织建设的建议

  要“改革党的纪律检查体制”,“推动党的纪律检查工作双重领导体制具体化、程序化、制度化,强化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的领导”。要使乡镇纪检组织机构设置进一步健全,工作职责进一步明确,机制制度进一步完善,职能作用进一步增强,作风形象进一步改进,建议从以下几点做起:

  ( 一) 明确乡镇纪委级别

  乡镇纪委的工作重点,是“加强对乡镇领导班子成员和基层站所、村党组织、村民委员会负责人的监督,加强对乡镇、村民主选举的监督,严肃查处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保证

 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十八届三中全会指出,“各级纪委要履行协助党委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的职责,加强对同级党委特别是常委会成员的监督,更好发挥党内监督专门机关作用”。乡镇纪委和同级党委,都是同一级党的代表大会在同一次会议上由与会党代表直接选举产生的,是一套标准的班子,他和乡镇人大、政府一样,都是在乡镇党委的统一领导下开展工作。所以,把乡镇纪委定位为一套班子,在级别上与乡镇人大、政府一样同为正科,这对“履行协助党委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的职责”,具有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

 ( 二) 提高纪委书记职级

 按现行体制,乡镇纪委书记属副科级,想干到正科,是难于上青天。为此,大多数纪委书记都认为是“船到码头车到站”,觉得没有奔头,“一年干、二年看、三年以后等着换”的思想比较突出。对乡镇党委副书记而言,他们可以平步青云、一步转正、步步为营。纪委书记与同级党委副书记相比,虽然都是副科,但却有天壤之别,可谓“蜈蚣百足,行不及蛇;雄鸡扇翼,飞不过鸦。”为让乡镇纪委书记安心工作、富有工作激情,建议县市级党委部门,积极借鉴当年政法队伍建设的成功经验(在 XX 省 XX 市,公安系统在乡镇的派出所,所长和教导员的级别已由过去的股所级晋升为现在的正科

 级;法院系统在乡镇的派出法庭,庭长为正科、副庭长为副科),把乡镇纪委书记的职级定位为正科,这有利于对同级党政“一把手”的监督,更有利于改变乡镇纪检工作疲软的现象。

  ( 三) 优化纪委班子结构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聚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这个中心任务,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深化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更好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广大纪检监察干部要敢于担当、敢于监督、敢于负责。县(市)纪委要敢于打破常规的思维定势,以超前的勇气和智慧,优化乡镇纪委班子结构,做好“进”、“退”、“留”、“转”工作,使“进”者令人信服,“退”者心情舒畅,“留”者意志不衰,“转”者迎接挑战,努力建设一支政治素质过硬,思想作风正派,知识结构合理,年龄比例得当,富有朝气活力,敢于碰硬干事的干部队伍,不断提高乡镇纪检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和创造力,有效杜绝在其位不谋其政、专领津贴“吃空饷”的现象。同时,要加强乡镇纪检干部的培训力度,使纪检干部具有坚强的党性原则、爱憎分明的政治立场、敢于履职的智慧勇气,工作起来才能心无旁骛、满腔热情。

  ( 四) 努力提高班子素质

  乡镇纪检干部,要提高基本素质,应着力做到“五转”:要提升党性转思想。要按照“一个党员一面旗”的要求,不断加强学习锤炼,增强为人民服务的意识;要摆正位置转角度。要站在推进地方跨越式发展和争先进位的高度,认真研究纪检监察工作,做到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要聚焦主业转职能。要处理好分管工作和本职工作的关系,在抓好乡镇部门工作的同时,认真协助乡镇党委抓好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务实创新转方式。要重点查处损害群众切身利益和与民争利的突出问题,切实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要“三严三实”转作风。树立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增强为人民服务的本领,迈出为人民服务的步伐。

 ( 五) 尽快理顺管理体制

  乡镇纪检组织的工作,更多的是具体业务。《党章》第四十三条规定,“党的地方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和基层纪律检查委员会在同级党的委员会和上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双重领导下进行工作”。

 “推动党的纪律检查工作双重领导体制具体化、程序化、制度化,强化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的领导。查办腐败案件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在向同级党委报告的同时,必须向上级纪委报告”。从乡镇的实际看,要让乡镇纪检组织聚焦主业,必须尽快理顺人事管理体制:建议乡镇纪委书记、副书记的编制及工资,由县(市)

 纪委统一管理,以免“吃人的嘴软、拿人的手短”,这有利于反腐败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的常态化推进。

 ( 六) 完善业务考核体系

  乡镇纪检组织的业务考核,要克服“说起来重要,干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的盲目倾向,要克服贪大求全的盲目追求,要建立一套科学的考核体系,明确考核的目的和价值。如果纯属为了给乡镇纪检组织施加压力而制定的考核,结果会适得其反。乡镇纪检组织处在生活和工作的最前沿,直接面对广大群众,既要履行“保护、监督、教育、惩处”四项职能,又要完成上级纪委和乡镇党委政府交给的任务。对此,建议健全业务考核体系:一是做实常规考核。以增强乡镇纪检干部聚焦主业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效解决乡镇纪检组织不作为、慢作为、浅作为等问题;二是突出特色考核。重点突出乡镇纪检组织的创新能力,如调查研究、舆情研判等方面;三是注重创新考核。对考核范围以外凡是有利于促进纪检工作健康发展的创新型业务,要给予鼓励和支持。

 ( 七) 强化考核结果运用

 目前,乡镇纪委书记的政治前途,基本由乡镇“一把手”掌控。“说你行,你就行,不行也行;说不行,就不行,行也不行”。县(市)纪委的业务考核,对乡镇纪委书记所起的作

 用是难以估价,大家普遍认为:“干与不干一个样,干好干坏一个样”,有的业务考核多年名列前茅,但提拔使用时还是涛声依旧……所以,对乡镇纪委业务考核结果的应用,要克服“雷声大、雨点小”的效应,要改变“考核只是为了排名,排名只是为了奖金”的诱惑。既然十八届三中全会指出,“各级纪委书记、副书记的提名和考察以上级纪委会同组织部门为主。”那么,乡镇纪委书记的提拔和交流,县(市)纪委也就有了一定的主导权。“马有千里之程,无骑不能自往;人有冲天之志,非运不能自通”。建议县(市)纪委向县(市)委推荐、提拔、重用那些业务能力强、考核名列前茅的干部,把真正的任人唯贤体现在纪检干部的使用上,让纪检干部看见成长的希望,从体制上改变“会干的不如会说的,会说的不如会捧的,会捧的不如会跑的”不良导向,不断增强乡镇纪检干部的干事热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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