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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盘鉴定及工地技术服务

 开盘鉴定及工地技术服务

 一、前言 为完成混凝土生产质量过程的控制,保证混凝土质量达到设计要求,在混凝土进行批量生产前,由技术部组织试验员、质检员、操作员三方面人员共同进行开盘鉴定。

 1. 开盘鉴定前的准备:

 1.1 试验员应首先测定骨料的含水率; 1.2 操作员认真检查生产设备运行情况,做好开盘鉴定的准备工作; 1.3 质检员检查材料是否充足,备足以待开盘; 1.4 当接到搅拌楼开盘通知后,试验员应立即会同质检员和操作员进行开盘鉴定,不得有误。

 2. 开盘鉴定程序:

 2.1 操作员按照实验室下达的《开盘鉴定单》,将各种原材料按指定的品种、规格、用量等输入电脑中; 2.2 试验员首先按《开盘鉴定单》检查“工程名称”、“工程部位”、“强度等级”、“坍落度”等内容是否与《生产任务单》相符; 2.3 然后检查电脑中输入的各种材料品种、规格、用量等数据是否与《开盘鉴定单》相符; 2.4 最后要根据所测骨料含水率,并结合现场所用骨料的实际情况,准确判定输入电脑的含水值。同时还要了解搅拌机是否冲洗等情况,以决定是否需要增减用水量。

 2.5 开盘鉴定砼计量数量要求操作员设定为 3m3 /盘,并逐盘计量,不要连续计量,以便发现问题及时进行调; 2.6 试验员要认真观察下料情况,正确判断影响混凝土坍落度大小的因素;

  2.7 坍落度大小的控制,首先要考虑正确调整配合比中之骨料含水率,其次再考虑外加剂之掺量,但原则上不允许改变配合比,尤其是水灰比(比如随意增减用水量等); 2.8 装车后,试验员应在装车现场做坍落度检验,并根据检验结果,对混凝土进行最终调整,坚决杜绝不合格品出厂; 2.9 试验员根据调整情况,如果存在偏差现象,应再次改电脑中相关数据,并跟踪第二车重新鉴定; 2.10 如果《开盘鉴定单》中的某些内容已被修改,修改人应在修改处签上名; 2.11 开盘鉴定后,将《开盘鉴定单》鉴定内容填写完整,一式两份,由上述人员签字确认后,一份交实验室,一份交生产部;

 2.12 开盘鉴定符合要求后,试验员应制做一组开盘试块。

 3. 在正常批量生产时,如发现混凝土质量出现较大波动或异常现象,质检员和操作员应立即通知实验室,按上述程序步骤重新组织鉴定或妥善进行处理,直到合格为止,方能转入继续生产过程。

 4. 未经质检员检验的混凝土不得出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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