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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岗位责任制、操作规 程

  目

 录

 清

 单 一、各项规章制度

 l、安全检查制度 „„„„„„„„„„„„„„„„„„„„„„„„2

 2、职业危害预防制度

 „„„„„„„„„„„„„„„„„„„„„3

 3、安全教育培训制度„„„„„„„„„„„„„„„„„„„„„„4

 4、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制度„„„„„„„„„„„„„„„„„„„„5

 5、事故应急救援管理制度„„„„„„„„„„„„„„„„„„„„6

 6、重大危险源监控和安全生产隐患整排查治理制度„„„„„„„„„7

 7、设备安全管理制度„„„„„„„„„„„„„„„„„„„„„„8

 8、安全生产档案管理制度

 „„„„„„„„„„„„„„„„„„„9

 9、安全生产例会制度„„„„„„„„„„„„„„„„„„„„„„10

 lO、安全生产奖惩制度

  „„„„„„„„„„„„„„„„„„„„11

 11、地下矿山顶板安全管理制度 „„„„„„„„„„„„„„„„„12

  12、井下防水害制度

  „„„„„„„„„„„„„„„„„„„„„13

 13、防火制度 „„„„„„„„„„„„„„„„„„„„„„„„„14

 14、矿山防排水制度 „„„„„„„„„„„„„„„„„„„„„„15

 15、安全目标管理制度

  „„„„„„„„„„„„„„„„„„„„16

 16、矿级领导下井带班制度 „„„„„„„„„„„„„„„„„„„17

 17、劳动管理制度 „„„„„„„„„„„„„„„„„„„„„„„18

 18、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使用及管理制度 „„„„„„„„„„„„„19

 19、安全技术措施审批制度 „„„„„„„„„„„„„„„„„„„20

 20、劳动保护用品管理制度 „„„„„„„„„„„„„„„„„„„21

 21、防中毒窒息制度 „„„„„„„„„„„„„„„„„„„„„„22

  二、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

 1、矿长安全生产责任制„„„„„„„„„„„„„„„„„„„„„23

 2、生产副矿长安全生产责任制„„„„„„„„„„„„„„„„„„24

 3、安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25

 4、班组长安全生产责任制„„„„„„„„„„„„„„„„„„„„26

 5、岗位工人安全生产责任制„„„„„„„„„„„„„„„„„„„27

 6、支护工安全生产责任制„„„„„„„„„„„„„„„„„„„„28

  三、安全操作规程

 1、电工安全操作规程„„„„„„„„„„„„„„„„„„„„„„29

  2、电焊工安全操作规程„„„„„„„„„„„„„„„„„„„„·30

 3、水泵工安全操作规程„„„„„„„„„„„„„„„„„„„„„31

 4、空压工安全操作规程„„„„„„„„„„„„„„„„„„„„„32

 5、凿岩工安全操作规程„„„„„„„„„„„„„„„„„„„„„33

 6、撬碴工安全操作规程„„„„„„„„„„„„„„„„„„„„„34

 7、运搬工安全操作规程„„„„„„„„„„„„„„„„„„„„„35

 8、爆破员安全操作规程„„„„„„„„„„„„„„„„„„„„„36 9、卷扬工安全操作规程„„„„„„„„„„„„„„„„„„„„„37

 10、通风工技术操作规程 „„„„„„„„„„„„„„„„„„„„38

 11、信号工安全操作规程 „„„„„„„„„„„„„„„„„„„„39 安全检查制度

 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搞好本企业日常的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改工作,有效防止伤亡事故的发生。

 1、检查内容:

  (1)职工个人防护用品的配戴和使用情况。

 (2)各种设备、设施以及井下提升、运输、爆破、通风、顶板、空区等要害部位、岗位和作业现场的防护措施情况。

 (3)防火器材的配备、管理和防火、防盗情况。

 (4)作业现场职业卫生、通风、防尘、防毒以及文明生产情况。

 (5)重大危险源监控和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改情况。

 2、检查程序:

 (1)矿级检查:由主管安全生产的矿领导组织有关人员参加,每周进行一次。

 (2)坑口级检查:由坑长组织有关人员参加,每天进行一次。

 (3)班组级检查:由班组长组织有关人员参加,每天进行班

 前、班中、班后三次检查。

 (4)对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能解决的要及时解决;解决不了的,要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并及时向上一级领导报告。

 3、检查原则:

 (1)对检查出的事故隐患要落实责任人、落实整改措施、落实整改期限。

 (2)本着班组能解决的,不向坑口推;坑口能解决的,不向矿里推;矿里能解决的,不向主管部门推的原则,认真治理各类事故隐患。

 4、检查责任:

 (1)安全检查要全面彻底,不走过场,做到不留一处死角,不放过一处事故隐患。

 (2)班组长、坑长和矿长分别对本级的安全检查负责。若由于工作不负责、检查与督促整改不力等原因,致使企业发生伤亡事故的,追究相应的责任。

 (3)安全俭查要有记录,并保存完好。

  职业危害预防制度

  根据《安全生产法》和《职业病防治法》规定,结合本企业实际制定职业危害预防制度,凡本矿人员务必遵守,如有违

 反必受惩处。

 l、企业安全员要将《安全生产法》和《职业病防治法》

 中有关规定和企业职业危害实际向全体作业人员予以宣传、

 贯彻。

 2、本企业存在粉尘、有毒有害气体等危害因素,生产

 作业人员务必采取防范措施。安全员要定期向生产作业人员讲解防范职业危害知识,检查防范措施落实情况。如发现防

 范措施不落实,安全员要及时予以纠正,必要时责令停止生

 产。

  3、本企业生产人员录用和离开本企业之前都要进行职

 业病检查,做到本人和企业两明确。如在本企业生产作业期

 间发生职业病,企业将负责予以治疗。

 4、按照有关规定,对接触尘、毒作业人员进行定期职

 业健康检查,并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档案内容要详实、

 具体。

  5、本企业职业危害防治工作由企业安全生产领导小组

 负责,由企业安全员具体负责实施。

 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l、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生产经营单位安全

 培训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加强职工的安全教育和培训工

 作。

 2、编制职工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计划,认真实施,严格考核,并建立职工考核档案。

 3、矿长、副矿长、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必须

 经安监部门组织的安全教育、技术培训,考试合格后持证上

 岗。

 4、对新进矿的职工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安全教育和培

 训时间不少于 72 小时,考试合格后,必须在有安全工作经

 验的职工带领下,工作满 4 个月,经再次考核合格,方准许独立工作。

 5、对调换工种和采用新工艺作业的人员,进行重新培

 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准许上岗作业。

 6、对所有生产作业人员进行在职安全教育和培训,培

 训时间每年不少于 20 小时。

 7、企业对职工安全教育和培训内容包括:《安全生产法》

 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法律法规赋予企业职工的权利和义务;

 矿山安全规程及企业有关安全管理的规章制度;与职工本职

 工作有关的安全知识;发生紧急危险情况时的应急措施和撤

 退路线;自救装备的使用和有关急救方面的知识;有关安全

 监管部门规定的其它内容。

 8、企业支付职工接受安全教育和培训期间的工资。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制度

  1、企业发生轻伤事故(歇工八小时以上),由当班班长

 及时向坑长和矿长报告,由矿长组织有关人员对事故进行调

 查处理,并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

 2、发生重伤事故,坑口负责人在组织抢救的同时要立

 即向矿领导报告,矿领导和有关部门获悉后,应立即到现场组织抢救、了解情况,并在二小时内将事故情况向上级主管

 部门和县安监部门报告。

 3、发生死亡事故,坑口负责人在积极组织抢救的同时,

 要迅速向矿长报告,矿领导要立即到现场指挥抢救和了解情

 况,并在二小时内向企业主管部门、县安监部门、公安部门

 和总工会报告。

 4、企业发生重伤或死亡事故,矿领导要积极配合上级

 有关部门搞好事故调查、查清事故原因,并按上级有关部门

 的要求,做好事故的防范工作。

 5、发生重大人身险肇事故(指未造成伤亡)的坑口要

 及时向矿领导报告。矿领导要组织有关人员进行调查分析、

 找出原因、查明责任,接受教训、采取措施,防止事故的再

 次发生。

 6、发生事故的单位,要按上述规定逐级上报事故的情况,

 绝不允许谎报、拖延报告和隐瞒不报。

  事故应急救援管理制度

  1、坚持将事前预防与事发应急有机结合,把应急救援

 的各项工作落实在日常管理之中,提高管理人员和员工应急

 救援水平。

 . 2、一旦发生事故,现场作业人员立即撤离并报告矿调度室,事故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1)发生事故的时间、地点。

 2)事故简要经过、伤亡人数。

 3)事故原因、性质的初步判断。

 4)事故救援的情况和采取的措施。

 5)需要有关部门和单位协助事故抢救和救援的有关事

 宜。

 3、事故应急救援措施 1)事故发生初期,现场积极采取自救措施,防止事故

  的扩大。

 2)现场管理人员、职工都有参加有组织的重、特大安

 全事故抢险救灾的义务。

 3)事故发生后,配合矿事故应急救援小组,及时组织

 实施相应事故应急预案,并随时将事故应急救援情况报告矿

 调度室。

 4)保护好现场,防止人为破坏现场。

  重大危险源监控和安全生产隐患整排查治理制度

 1、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及时监控重大危险源和消除重大事故隐患,实现安全生产,根据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所称重大危险源和事故隐患,是指生产作业环境和设备、设施及企业周边存在的可能危及安全,导致事故的危险情况。

 3、矿长对本企业存在的重大危险源和事故隐患负有识别、评估、报告、监控和治理的责任。建立重大危险源监控和事故隐患排查领导小组,负责对重大危险源监控和事故隐患排查的组织领导。

 4、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重大危险源监控和事故隐患排查责任制。相关人员的职责是:

 (1)矿长对重大危险源监控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负全面责任; (2)分管矿长、技术负责人对矿长负责,负责组织对分管范围内的重大危险源监控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 (3)班组长负责职权范围内的重大危险源监控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 (4)安全员负责对重大危险源监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综合管理。

 5、建立重大危险源监控和事故排查例会制度,保证每月对重大危险源监控和重大事故隐患排查一次。排查结果报告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6、对事故隐患实行分类掌握、分级管理:

 (1)根据可能导致的事故类别,事故隐患分为 9 类:通风、粉尘、火灾、水害、提升运输、机电、爆破、顶板和其他。

 (2)按严重程度、解决难易,事故隐患分为3级:

 A级:危害严重或治理难度大,须停产整顿的。

 B级:危害比较严重或有一定的工程量,须限期整改的。

 C级:对安全生产有一定影响,班组能够且必须立即整改的。

 7、排查出的事故隐患要进行定性、定量的评估,确认事故隐患的类别和级别,同时落实整改措施,整改时间和责任人。重大事故隐患还要落实项目、资金和施工队伍。

 8、排查出的A、B级隐患,由企业治理,矿技术负责人组织编制治理措施,矿长落实整改,保证资金;C级隐患由班组长立即整改。

 9、重大危险源和重大事故隐患治理前,必须由有技术负责人组织制定、矿长批准的安全防范措施和应急计划。必须加强对隐患的监控,并告

 知作业人员在紧急情况下应采取的措施。否则,不准从事相关作业。

 lO、重大危险源和重大事故隐患治理结束,由企业技术负责人组织验收,并将验收结果存入事故隐患管理档案。

 11、建立重大危险源和重大事故隐患挂牌、建档制度,实行事故隐患跟踪管理。

 12、企业将重大危险源监控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作为安全办公会议、安全检查和安全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及时研究整改措施,对事故隐患进行监控,督促落实整改措施,防范事故发生。

 l 3、因重大危险源监控和事故隐患排查、整改措施落实不力导致事故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1、班组、坑口所有设备必须编号登记,定期核定。主要设备应建立档案。

 、 2、新购生产主要设备,安装前要进行检查清扫,组装

 完毕要进行全面试验,合格后方准运行。

 3、新安装设备、零部件的安全装置必须齐全、可靠,并经验收合格,方准投产。

 4、设备不能使用时,使用单位必须及时向领导报告,

 以便及时更新,绝不允许带病运行。

 5、运转工必须经过安全技术知识和设备技术性能的学

 习,熟练掌握操作方法,经考试合格,方准操作。

 6、运转前要进行交接班检查,确认无误方准开车。

 7、设备运转人员要做到勤检查、勤注油、勤清扫,保证设备不漏风、不漏水、不漏电、不漏油。保持设备、工具和周围环境清洁。

 8、做好设备的维修工作,认真填写检修记录,保证质

 量。主要设备检修后,须经分管生产的领导批准后,方可投入使用。

 9、设备使用单位要认真制定年、季、月设备检修计划

 和设备备品、备件计划,由企业领导批准后实施。

 l0、企业每周要对主要设备进行一次检查,每半月要对

 全部设备进行一次大检查,确保设备运转良好。

  安全生产档案管理制度

  l、企业的伤亡事故要建立档案,安全生产档案要进行

 编号,内容要真实准确。

 2、安全生产档案资料要登记建档,分年度管理。要保

 存完好,存放在通风干燥处且便于查找,由本企业档案资料管理员负责。

 3、如发现安全生产档案丢失,资料管理员要及时向企

 业领导报告。

 安全生产例会制度

 为了加强企业管理,做好安全生产工作,贯彻落实劳动保护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把安全生产工作当作一件大事来抓,减少伤亡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1、企业每月要坚持由主要负责人主持召开一次由生产

 副矿长、安全员、班组长参加的安全工作会议,根据本企业

 安全生产情况,总结前段布置下一步生产工作,认真做好会议记录。

 2、对上级部门召开的安全工作会议要及时召开会议传

 达布置,贯彻落实,不得拖延。

 3、主管生产的副矿长在每月召开生产的调度会上,要

 把安全生产工作作为一项内容,做到有汇报、有布置、有

 检查,安全指标要同生产计划同时下达。

 4、每年召开一次安全生产表彰大会,对安全生产有突

 出贡献者和有功人员给予表扬和奖励,对事故责任者给予经济处罚。

 5、班组安全会议由班长主持,每周至少一次,要坚持

 安全活动日,根据班组人员思想状况,做到时时刻刻讲安全,安全指标同生产指标同时完成。

  安全生产奖惩制度

 为强化职工全员参与意识,调动全体职工积极性,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制定本制度。

 1、奖励范围 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由班组、坑口提出书面申请,经企业研究批准,根据贡献大小,给予大会表扬、发给奖金、提高工资等奖励; (1)对主要生产设备、设施安全以及防尘、防毒、防水等工作提出改进措施,效果显著的或在安全生产方面有发明创造做出贡献的。

  (2)消除事故隐患避免事故发生的。

 (3)发现事故征兆,及时采取安全措施或及时向领导报告,

 避免事故发生的。

 (4)积极参加安全活动,模范遵守规章制度,文明生产突出的或制止违章作业成绩显著的。

 2、惩罚范围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时,追究责任人的责任并给予经济处罚; (1)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造成事故的。

 (2)在生产中,因工作失职致使作业环境或设备、设施不安全,且未采取相应措施而造成事故的。

 (3)事故发生后,不积极参与抢救或因抢救不力导致事故扩大的,以及事故后不采取防范措施,致使同类事故再次发生的。

 (4)谎报、拖延报告、隐瞒不报事故的。

 (5)蓄意破坏或损坏安全设施、威胁安全的。

 3、奖惩办法 奖励:每年进行一次,由班组、坑口层层推荐;惩罚:依据上述惩罚条款,有违则罚,随时进行。奖励与惩罚均由企业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地下矿山顶板安全管理制度

 一、顶板管理工必须具有五年以上井下工龄,而且有丰富实际工作经验的人担任,上岗前必须经过培训。

 ‘ 二、严禁单人作业,个人劳动保护用品必须穿戴齐全。

 三、爆破作业后,必须待炮烟散尽后方准进入作业面,严禁

 冒炮烟进入现场。

 四、掌子面若发现盲炮禁止在盲炮部位撬毛作业,并应在安全确认表上交班及上报车间,由爆破员进行处理。

 五、敲帮问顶作业前必须悬挂好照明线,保证照明充分。

 对作业面和定置区的顶板(凿岩)应全面检查顶、帮松石及喷浆面开裂等险象。

 六、处理松石的顺序必须由外向里,先顶后帮。往返对巷道顶板、帮检查。

 七、撬毛作业必须保证照明充分,撬毛前必须准备好合

 适的撬棍。对作业面应全面检查顶、帮松石及喷浆面开裂等

 险象。

 八、撬松石时,监护人员必须选好站位,观察撬毛人员顶部岩石状况及脚底渣堆情况,做到随时提醒。

 九、撬松石时,应先看清松石的大小,形状及范围,估计可能下落的方向。必须站在安全位置并有安全退路。

 十、撬松石时。撬棍咀要插在松石的上面或侧面,不可插在松石的下面撬。撬时向上抬,不可向下压。

 十一、撬松石时,禁止有人从下面通过。若松石下落处周围有机、电、风动等设备、管线,必须撤移,不能移动时应妥善覆盖挡护,方准撬毛。

 十二、撬顶板较高的松石时,随时注意脚下碴堆的移动。

 十三、在大巷内撬松石时,要注意电机车、摩电线、电缆、风、水管和来往车辆及行人,并作好监护工作。

 十四、对处理不下来的较大、危险的松石,或是有冒顶预兆时,应暂停作业,及时汇报车间领导或安全员,并在危险区附近设醒目标志,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

 井下防水害制度

 为预防矿井透水、溃浆等水害事故发生,避免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切实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特制订本制度。

 一、全面落实矿山水文地质基础工作。要建立健全水害防治岗位责任制、建立灾害性天气预警和预防机制。要安排专人定期收集、调查和核对相邻矿山和废弃的老坑情况,并在采掘工程平面图和矿井充水性图上必须标绘出井巷出水点的位置及其涌水量、积水的井巷及采空区的积水范围、底板标高和积水量等,在水淹区域应当标出探水线的位置。严禁在各类防隔水矿柱中进行采掘活动。严禁超层越界、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组织生产。

 二、做好矿山井下水害隐患排查治理、预测预报工作。要根据矿井水文地质资料,全面分析水害隐患,在采掘过程中,对水害分析预测图、表逐月进行检查,不断补充和修正。要严格按照“五落实"(责任人、措施、资金、时限、应急预案)的要求认真开展水害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三、严格落实井下探放水制度。矿山企业在受水害威胁区域进行采掘作业之前,必须查清水文地质条件,采掘工作面接近可能突水的地区必须进行探放水。探放水结束后,须提交探放水总结报告存档备查。

 四、严格执行大雨、暴雨期间停产撤人的规定。

 五、进一步提高矿山井下水害应急处置能力。组织职工防治水知识的教育和培训,掌握井下透水征兆的基本知识,提高职工防治水工作的技能和抵御水灾的能力。特别是要让职工牢记:当井下发现有透水征兆时,必须立即停止作业,撤离到安全位置。矿井管理人员和调度室人员要进一步熟悉水害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切实提高井下水害应急处置能力。

  防火制度

  1、必须建立群众性义务消防组织,定期组织学习消防知识,建立岗位防火制度;消防器材要指定专人管理,并经常检查,不许损坏、丢失或挪做他用。

 2、易燃、易爆物品要和其他材料分别贮存、妥善保管,严禁带入火种,不准明火取暖,并定期组织检查,发现隐患应及时消除。

 3、井下禁止使用电炉和灯炮进行防潮、烘干和取暖,

 柴油设备、液压设备严禁漏油。

 4、在井下或井口建筑物内从事焊接工作,要有批准的防火措施;在木结构井筒内焊接时,必须在作业部位的下面设置接收火星、铁屑的设施,并设专人监护喷水淋湿。

 5、严禁将易燃易爆器材乱存乱放。

 6、伙房和职工宿舍用火要有专人负责管理,烧炕用柴要定量。炕和烟囱有漏烟的地方及时进维修。

 矿山防排水管理制度

 露天矿防排水的主要安全要求 (1)露天矿山应设置防、排水机构。

 (2)露天采场的总出入沟口、平硐口、排水井口和工业场地等处,都应采取妥善的防洪措施。

 (3)矿山应按设计要求设置排水泵站,建立排水系统。

 (4)有淹没危险的采矿场,主排水泵站的电源应不少于两回路供电。

  (5)矿山所有排水设施及机电设备的保护装置,未经主管部门批准,不得任意拆除。

 (6)应采取措施防止地表水渗入边坡岩体的软弱结构面或直接冲刷边坡。

 (7)溜井应有良好的防、排水设施。

 (8)排土场应有可靠的截流、防洪和排水设施;排土场底部应排放易透水的大块岩石,控制排土场正常渗流。

 (9)水力排土场应有足够的调、蓄洪能力,并设置防汛设施,备足防汛器材。

 安全目标管理制度

 1、为抓好矿山安全生产管理,确保安全生产,实现预定安全目标,特制定本制度。

 2、矿必须在年前定出新一年的安全生产总体目标,由分管安全的领导作出实现该目标的安全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3、为加强对安全生产目标管理的组织领导,矿成立管理领导小组。

 4、每一坑口、班组必须根据总体目标,制定出本坑口、班组管理范围实现安全生产的措施计划并认真落实。

 5、有关部门必须认真抓好各级人员的思想教育,确保全员对安全目标管理的统一认识。

 6、每一员工必须支持、积极参与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实现安全生产。

 7、各坑口、班组必须严格、扎实做好各项安全管理基础工作,严格实行各项安全管理制度。

 8、安全生产目标管理执行责、权、利结合。

 9、为加大安全目标管理力度,矿对各坑口、班组及个人进

 行划分责任区、明确责任人、层层把关,确保安全生产。

 10、矿必须定期或不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对于查出的安全隐患,必须落实措施,及时进行整改。

 11、矿年终对安全目标管理状况进行综合考核,评比,对于在安全目标管理中有突出表现、成绩显著的区队、部门和个人进行奖励,对于不负责任而不实现安全管理目标的进行处罚。

 矿级领导下 井带班制度

  为了加强矿山安全生产管理,落实矿山安全生产主体责

 任,特制定矿级领导下井带班制度。

 一、在矿山生产经营过程中,每天至少必须指定一名矿

 级领导下井进行带班工作;主要负责人每月带班作业不得少

 于 8 次;专职安全员每日跟班作业。

 二、带班领导必须具有较强的责任心和事业心,具有处

 理和解决矿山各类事故的能力。

 三、带班领导必须坚守工作岗位,按时上下班,不得离

 岗、脱岗。

 四、带班领导对当班矿山安全生产全面负责,及时掌握、

 分析整个矿山及自己带班范围内的安全状况,及时发现和解

 决问题。

 五、带班领导在发现或接到矿山发生安全事故的报告

 后,应立即通知矿长、相关人员及有关单位,并及时进行现

 场抢救和应急工作。

 六、带班领导在接到一线人员的情况汇报和问题的请示 后,应及时给予答复,并在需要的情况下,派专人帮助解决。

 七、带班领导必须组织和协调好矿山各部门的工作。

 八、带班领导如因自己的工作失误、违章指挥或玩忽职

 守造成损失的,必须进行严厉的处罚,并追究相应责任。

 九、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做好生产现场安全责任交接

 工作。

 劳动管理制度

  为规范企业和职工的行为,维护企业和职工双方的合法

 权益,合理安排和使用劳动力,加强劳动管理,提高生产效

 率,根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及其配套法规、规章的规定,结合企业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章制度。

 1、本规章制度适用于企业和全体职工,职工包括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普通职工。对特殊职位的职工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企业招用职工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自职工录用之日起一个月内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双方各执一份。

 3、企业加强职工的培训和教育,根据职工素质和岗位要求,

 实行职前培训、职业教育或在岗深造培训教育,培养职工的职业自豪感和职业道德意识。

 4、全体职工必须遵守国家的各项法律、政策,遵守本企业的各项规章制度、岗位操作规程,遵守工作秩序、生产秩序,保证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5、全体职工要遵守劳动纪律,严格作息时间,不得无故旷工,实行请销假制度。

 6、为增强职工责任感,调动职工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劳动生产率和工作效率,企业对表现优秀、成绩突出的职工实行奖励制度。

 7、为维护正常的生产秩序和工作秩序,严肃厂规厂纪,企业对违规违纪、表现较差的职工实行惩罚制度。

 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使用及管理制度

 为搞好本企业的安全费用管理工作,保障企业的安全费用切实的为员工落实,维护企业员工的合法权益,确保企业生产,经营活动正常有序地开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生产法》规定,结合本企业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按照国家规定,每年提取企业销售额的2%作为企业的安全费用;安全生产费用是指企业按照规定标准提取,在成本中列支,专门用于完善和改进企业安全生产条件的资金。安全生产费用优先用于安全技术措施的实施及为满足和达到安全生产标准而进行的整改。

 二、安全生产费用应当按照“项目计取、确保需要、企业统筹、规范使用”的原则进行管理。财务应将安全费用纳入企业财务计划,保证专款专用,并督促其合理使用。

 三、安全费用应当用于以下安全生产事项:

 1.安全技术措施工程建设; 2.安全设备、设施的更新、改造和维护:

 3.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

 4.劳动防护用品配备; 5.安全生产检查与评价支出; 6.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和现场作业人员安防物品支出; 7.重大危险源、重大事故隐患的评估、整改、监控支出。

 8.进行应急救援演练支出。

 9.其他与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支出。

 四、企业安全员应建立安全费用台帐,记录安全生产费用的费率、数额、支付计划、使用要求、调整方式等条款。安全工作结束,多余的安全生产费用纳入财务,由主办会计管理。

 五、总经理对安全生产费用全面领导。审批安全费用提取、安全投入计划、经费使用报告、安全经费提取和使用情况年度报告。

 六、财务部负责对安全生产资金进行统一管理,审核安全费用提取、安全投入计划、安全经费使用等,根据年度安全生产计划,做好资金的投入落实工作,建立安全经费台帐,确保安全投入迅速及时。

 七、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审核、汇总并编制企业安全投入计划,审核安全投入报告,监督检查安全投入落实情况,汇总并建立公司安全经费投入台帐,编制年度安全经费提取和投入情况报告。

 八、安全生产费用实行专户核算。企业应当按规定范围安排使用,不得挪用或挤占。年度结余资金结转下年度使用;安全生产费用不足的,超出部分按正常成本费用渠道列支。

 九、各部门主管按照职责分工对有关专业安全生产费用计取、支付、使用实施监督管理。

 十、发现安全费用支取人擅自挪用安全费用的,企业将按情节严重程度严肃处理。

  十一、本制度由企业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

 安全技术措施审批制度

 l、分管副总工程师负责审批所分管的安全技术措施和作业规程,总工程师负责全矿的安全技术工作,对所有生产地区的作业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进行审批。

 2、施工单位依据《矿山安全规程》中的有关规定,负责编制作业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

 3、矿井新采区设计和审批:由总工程师组织生产调度、技术、机电、运输、安监科、通风、供应等有关职能部门,共同研究确定采区生产系统、通风系统、供电、排水系统的设计方案。具体由技术科依据“采区设计规范”和《矿山安全规程》中的有关规定进行采区设

 计,生产矿长负责审核,总工程师和总经理进行批示,并报上级机关审批备案。

 4、采掘作业规程的编制和审批:由技术科、地测科提供有关图纸和资料,施工单位技术人员负责编制,以《矿山安全规程》为依据,积极采用新技术和先进施工工艺,作业规程由总工程师组织生产调度、技术、安监、机电、运输、通风区、施工队等有关单位和分管副总,对作业规程进行会审,并签字生效‘并下发到有关单位,施工队组织学习贯彻。

 5、采掘工作面专项安全技术措施的编制和审批:由技术、地测提供有关图纸和资料,施工单位技术人员负责编制,根据现场情况,确定施工方案,并组织生产调度、技术、安监、通风等进行审批签字,最后由总工程师签署审批,并下发有关单位。

 6、工程结束后,各有关单位将作业规程及措施存档。严禁采掘作业规程,措施及设计丢失。

 7、机电运输方面的措施需经机电运输副总审查批示,总工程师签字后方生效。

 8、有关“一通三防”方面的措施,需经通防科审查,总工程师签批后生效。

 9、专项施工措施中涉及到各个专业的安全问题,必须由分管副总和职能部室签批。

 劳动保护用品管理制度

 一、为保障员工在生产中的安全与健康,合理配备个人防

 护用品,根据国家有关法规和标准,制订本制度。

 二、现场作业人员在正常作业过程中,必须规范穿戴和使

 用本岗位规定的各类特种防护用品,不得无故不使用劳动防

 护用品. 三、特种劳动防护用品每次使用前应由使用者进行安全防护性能检查,发现其不具备规定的安全,职业防护性能时,使用者应及时向安技部提出更换,不得继续使用。

 四、生产管理部是劳动防护用品的主管部门,负责制定月采购计划,修订劳动防护用品发放标准和质量标准,负责监督

 劳保用品的配备和使用。

 五、采购部根据生产管理部制定的劳动防护用品采购计划和质量标准,负责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由生产管理部保管和发放.并负责督促本单位员工按标准穿戴或佩戴劳动防护用品。

 六、生产管理部对在册员工,必须建立个人防护用品登记卡,由仓库保管员按规定发给个人防护用品。

 七、发放防护用品的原则是根据劳动条件确定的,要坚持同条件,同工种,发放同样防护用品的原则,对同工种条件不同者应有所区别。

 八、发给个人的防护用品要爱惜使用合理穿戴,妥善保管。

 九、凡个人领用的防护用品,丢失不补,也不赔偿确实影响生产安全者,经生产安全部批准,按规定赔偿后补发。公用防护用品,要专人保管,建立借用制度,丢失由责任者按价赔偿。

 防中毒窒息制度

 为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地下矿山中毒窒息事故发生,加强地下矿山通风安全管理工作,严格落实通风安全管理各项工作措施,特制订本制度。

 一、严格落实通风安全管理责任和制度。总经理对本企业通风安全管理工作全面负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要实行通风安全目标管理,层层分解指标,将通风安全管理纳入安全生产经济承包责任制中,并定期检查考核。要建立健全各级领导、职能机构、岗位人员通风安全生产责任制,以及通风安全生产奖惩制度、通风安全管理制度、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和岗位操作规程等各项规章制度。

 二、建立健全通风安全管理组织机构。企业设立通风安全管理机构,负责全矿日常通风安全管理以及通风检测、粉尘测定工作。要按要求配备适应工作需要的专职通风技术人员和测风、测尘人员,并定期进行培训。要配备一定数量的测风、测尘仪表和气体测定分析仪器。从事井下局部通风机安装、井下局部通风机和辅助通风机操作、矿井通风构筑物(风门、风桥、风窗和挡风墙等)操作及维护,以及从事井下防尘等作业的人员,必须经专门的培训并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方可上岗作业。

 三、切实加强机械通风工作。建立和完善机械通风系统。正常生产情况下,主要通风机应连续运转。当主要通风机发生故障或需要停机检查时,应立即向调度室和主管矿长报告,并通知所有井下作业人员实施相应停风应对措施。每台主要通风机应具有相同型号和规格的备用电动机,要有保证主要通风机在10 分钟内使矿井风流反向的措施。当利用轴流式风机反风时,其反风量应达到正常运转时风量的 60%以上。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反风试验,并测定主要风路反风后的风量。采用多级机站通风系统的矿山,主通风系统的每台通风机都应满足反风要求,以保证整个系统可以反风。主要通风机或通风系统反风,应按照事故应急预案执行。主要通风机风机房,应设有测量风压、风量、电流、电压和轴承温度等的仪表。每班都应对通风机运转情况进行检查,并填写运转记录。有自动监控和测试的主要通风机,每两周应进行一次自控系统的检查。不符合规定的,要立即停产整改,补充完善有关设备设施、工程及管理制度,经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生产。

 四、加强建设项目通风安全管理工作。严禁采用扩散通风方式和随意停开局部通风机。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必须实行机械通风,并按设计要求进行施工。基建时期应采取有效的通风措施,确保井下作业场所获得足够的新鲜风量,在矿井通风系统形成前严禁投入生产。

 五、强化通风安全管理基础工作。及时调整完善矿井通风系统,并绘制全矿通风系统图。要建

 立主要通风设备设施技术文件、通风系统图、日常检查维修记录以及通风系统和设备设施检测检验、隐患排查治理、通风管理安全措施投入、特殊工种培训考核等记录档案资料。通风管理基础资料不完善的,要立即停建、停产整改,补充完善后方可恢复建设、生产。

 六、加大通风系统隐患排查治理力度。要对主要通风机、局部通风机的运转及维护保养情况,风质、风量、风速检测情况,炸药库、机电硐室通风情况,通风构筑物的建筑和维护情况,采空区、废弃巷道密闭情况等进行全面排查。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要落实治理责任、措施、资金和整改期限。发现主要通风机、通风系统等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要立即停产进行整改。对由于隐患排查治理不彻底导致事故发生的,要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七、加大通风安全投入。必须安排通风安全设施更新和技措专项费用,做到专款专用,不得挪用。

 矿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1、认真贯彻《安全生产法》、《矿山安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对本企业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责任。必须经安监部门组织的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

 2、根据有关规定和实际需要,建立健全安全管理机构,

 配备有实践经验、专业素质高、责任心强的安全工作人员,开展日常安全管理工作。

 . 3、制定本企业各级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以及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4、按国家有关规定提取安全费用,保证本企业安全生产投入。

 5、在实行各种经济责任制时,不得以包代管。不得将工程发包、出租给没有安全资质的单位和个人。发包工程必须签订有安全内容的承包合同或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

 6、企业必须与职工签订载明有关保障职工劳动安全、防

 止职业危害事项的劳动合同,并依法为职工办理工伤社会保险。

 7、抓好本企业干部职工的安全教育。对新入矿职工实行“三级”安全教育,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对特种作业人员实行持证上岗制度。

 8、督促并检查本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定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检查活动,及时消除各类事故隐患。

 9、组织制定并实施本企业的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10、及时、如实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伤亡事故,主持或参与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落实整改与防范措施。

  生产副矿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1、在矿长领导下,协助矿长抓好安全生产工作,对安

 全生产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具体领导本企业安全管理部门 开展工作。必须经安监部门组织的安全教育、技术培训,考

 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2、组织职工认真学习和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

  法律、法规。

 3、协助矿长制定本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技术

 操作规程,并检查执行情况。

 4、协助矿长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组织实施。

 5、协助矿长抓好职工安全教育、技术培训和考核工作。

 6、协助矿长抓好工程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

 7、新建、改建、扩建等工程项目,按“三同时”要求实施,不留隐患。

 8、定期主持召开安全生产调度会,部署、检查、总结安全生产工作。

 9、定期组强安全生产检查,查出事故隐患,采取有效

 措施,及时整改。

 l0、发生伤亡事故及时上报,立即组织现场抢救,并保

 护好事故现场。协助矿长抓好事故调查、分析和处理,提出

 落实整改措施,消除事故隐患。

  安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l、协助主管安全的副矿长搞好日常安全管理。必须经安监部门组织的安全教育、技术培训,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

 2、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并督促、检查执行情况。

 3、参加各种安全检查,对查出的事故隐患,及时下达整改意见书,并督促整改;在生产中,遇有重大险情,有权下令停止作业,并立即上报;有权制止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行为。

  4、参加编制安全措施计划,并检查实施。

 5、参加采掘工程设计审查及竣工验收。

 6、参加各级生产例会,提出有关安全、卫生、环保等建议和要求。

 7、负责锅炉、压力容器等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对尘

 毒危害作业岗位提出预防措施,并做好监督检查工作。

 8、协助企业组织好职工的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并建

 立档案。

 9、督促检查职工劳动防护用品使用情况。

 10、积极采用先进的安全管理方法及设施,不断改善劳

 动条件,预防事故的发生,提高安全管理水平。

 11、发生伤亡事故要及时上报,并组织现场抢救和保护

 现场;协助生产副矿长进行调查、分析和处理;提出防范措

 施;负责事故的材料汇总、资料保管及统计上报。

 班组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1、对本班组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

 2、组织本班组职工认真贯彻执行企业各项安全生产规

 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教育职工遵章守纪,制止违章作业。

 3、根据派班指令,结合作业地点实际情况,落实安全

 防范措施。

 4、坚持“三查制”:即班前、班中、班后三次检查,查出的问题及时解决。当班安全情况,必须向下一班交待清楚,并填写好交接班记录。

 5、对新工人进行班组安全教育。

 6、组织本班组职工参加各项安全活动。

 7、搞好设备检查和维护工作,保持作业现场整齐清洁,

 搞好文明生产。

 8、处理较大险情时,必须在现场指挥、监护。

 9、督促工人正确使用、爱护劳动防护用品。

 10、当班时中途不得脱离,在当班生产人员全部下班后方可下班。

 11、发生伤亡事故,立即上报,参与保护现场和组织抢救,配合事故调查、分析,落实防范措施。

 岗位工人安全生产责任制

  1、认真学习和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

 及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劳动纪律。

 2、必须接受安全教育、技术培训,增强法制观念,提

 高安全意识,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特殊工种,必须持证上岗。

 3、上岗作业时必须按规定配戴劳动防护用品。

 4、作业前,认真做好安全检查,发现险情,不得作业,

 并及时上报。

 5、作业中,必须按安全操作规程操作,不得违章作业。

 6、加强设备维护与保养,保持作业现场整洁,搞好文

 明生产。

 7、积极参加企业组织的各种安全活动。

 8、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

 9、发生事故时,必须立即上报,并保护现场,积极参

 与事故抢救。

 支柱工安全生产责任制

 1、支柱工必须有高度的责任心,保证支护质量,对不安

 全的地点及时进行支护。

 2、使用坑木时,必须根据地压大小和方向选择好合适的材质,当圆木、板子质量低劣,规格不合要求,提出意见不解决,有权不使用。禁止用腐烂的坑木支护,不准用劈开的木材架棚子,棚腿小头要朝下。

 3、支架规格必须保证井设计的净断面要求,严格遵守井巷支架的有关规定,掘进的断面不合格,提出意见不解决,支护工有权拒绝作业,反对马虎从事好人主义。

 4、支护规格必须合乎规定,并做好下列工作:

 4.1 要保证各通风口的支架规格质量畅通无阻,不使其堵塞。

 4.2 进入天井后,首先要排除险情,冲洗好工作面粉尘,工作结束后要清洗好梯子间的碎石和其它杂物。

 4.3 要爱护一切通风设施,不得随意拆除和破坏。

 5、保证各矿房的两个出口畅通无阻,安全可靠,不得因支架故障而破坏了安全出口,各天井、平台、梯子要紧跟上,出口要架设小短梯,每架梯子上下要用钉子或扒锯子固定牢,及时检查人行道梯子、平台、撑木等,损坏的要及时修好。

 6、凡是人员通行的天井、放矿格上口、漏斗和地井的上口,都必须铺设牢固的平面板,其宽不得小于 0.5 米,厚不得小于 50 毫米,长度超过 1.5 米须架横梁。

 7、天井掘进要跟上安全棚子,在移动架设安全棚子时,必须开好送风筒的孔。

 8、必须严格执行支柱工安全操作规程,工作结束后,必须认真清理好现场一切杂物,好的坑木要放在指定地点。

 电工安全操作规程

 1、电工必须经过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必须掌握人工呼吸法及紧急救护法。

 2、电器设备由有证电工进行检查,或无证电工在有证电工的指导下进行工作,修理前必须切断电源,禁止修理带电的电气设备。

 3、电源电压必须与电气设备额定电压相同。电变压器的容量必须满足设备的要求,并在按规定配电机的启动装置。所有保险丝必须符合规定,严禁用铁丝或钢丝代替。

 4、电动机驱动的机械设备在运行中移动时,应由穿戴绝缘手套和绝缘鞋的人员挪移电缆,并防止电缆擦损,由无专管人员负责电缆时,应有操作人员照管,以免损坏导致事故。

 5、电器装置如遇跳闸时,应查明原因,排除故障后在合闸。

 6、电气设备起动后,应检查各电气仪表,并待电流指针稳定和正常后,方可正常工作。

 7、定期检查电气设备绝缘电阻是否符合,不应低于每伏1000欧姆(对地220 伏绝缘电阻应不小于O.22 兆欧);如发现有短路的问题,应及时排除。

 8、如遇漏电失火时,应立即切断电源;用四氧化碳或干粉灭火器进行扑灭。

 9、发生人身触电时,应立即切断电源,然后用人工呼吸法,进行紧急抢救治疗,但在未切断电源之前,禁止与触电者直接接触。

 10、所有电器设备应接地良好,不借用避雷针地线做接地线。电气部分不应有漏电现象。

 11、各种机械的电气设备必须装有接地和接零保护装置,接地电阻不得大于10欧姆,但在一个供电系统上,不得同时接地又接零。

 12、各种电气设备的电闸箱内必须保持清洁,并应配备安全锁,未经本机操作人员和有关人员的允许,其它人员不准随意开箱、合线总闸或分段线路闸,以防造成事故。

 13、用清水洗电动机械设备时,不得将水冲到电气设备上去,以免电线和电气设备受潮发生事故。

 14、电气设备应放在干燥处,在工作现场,各种电气设备应有妥善防雨、防潮设施。

 15、工作中如遇停电,应立即将电源开关拉开,并挂上“禁止合闸”的警示牌。

 16、如需修理保养机械时,不仅要切断电源,拔下保险丝,还应在电闸箱上加锁,同时挂上“机械修理禁止合闸”的警告牌,如须合闸时,必须与检修人员联系妥当后再行合闸,以确保生产安全。

 电焊工安全操作规程

 1、从事电焊操作必须经培训后持证上岗。必须熟悉电

 焊操作方法和安全技术规程,否则不能从事电焊工作。

  2、电焊机和焊接台,不论是临时的还是永久的,都必

 须有接地线。

 3、电焊工操作时坐的木凳子必须用绝缘材料做成,同

  时在操作时,必须戴绝缘手套(或皮电焊手套),踏在绝缘

 台(或绝缘板)上,或者穿绝缘鞋(靴)。

 4、不准焊割有压力和装油的容器,如焊割空油桶时,

 一定要把盖子打开,进行清洗后再焊割。

 5、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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