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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动员大会上讲话可编辑例文

 在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 动员大会上的讲话

  同志们:

 这次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动员大会的主要任务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工作的重要论述,动员部署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工作,深入推进全区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巩固发展各族人民大团结良好局面。

 下面,我讲几点意见。

 一、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增强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回顾新中国成立以来党的民族理论、民族政策、民族工作的实践探索,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始终引领中华各民族团结奋斗,不断战胜艰难险阻、不断创造辉煌成就、不断走向伟大复兴。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坚持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发展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最根本的原则、最根本的保证。党的十九大报告强调,要深化民族团结进步教育,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加强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促进各民族像石榴籽一样紧紧抱在一起,共同团结奋

 斗、共同繁荣发展。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大报告中的这段论述,为进一步做好新时代我国的民族工作指明了方向,为“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的时代主旋律注入了强大动力,为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开启新时代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新征程描绘了宏伟蓝图。

 X 是多民族集聚地区,有蒙古、满、回、达斡尔等 X 个少数民族约 X 万群众生活在这里,民族团结具有深厚的历史渊源和广泛群众基础。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大力支持下,我们牢牢把握“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新时期民族工作主题,认真贯彻党的民族政策,全面落实中央、省、市关于民族工作的决策部署,各民族和睦相处、和衷共济、和谐发展,形成了经济上相互依存、文化上包容并蓄、情感上水乳交融的多元一体发展格局,先后获评省城市民族工作试点地区、省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示范区、全国第三批“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示范城市”。今年 X市将全力创建全国民族团结示范市,X 作为全市中心城区主城区,承担着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的重要使命,这既是推进我区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大发展的新起点,也是对我区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一次全面检阅。近日,区委、政府印发了《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实施方案》,成立了创建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具体要求和责任部门,各级各部门和广大党员干部要提高思想认识,结合工作实际,切实压紧

 责任、细化分解任务,增强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守望相助、团结奋斗,以“建设亮丽内蒙古,共圆伟大中国梦”为指引,更加务实有效地做好民族团结进步工作,确保今年成功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

 二、聚焦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的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不断开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新局面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高举各民族大团结旗帜,全面贯彻党的民族政策,使民族区域自治制度这一理论根源越扎越深、实践根基越打越牢。着眼于 X 实际,我们一定要不折不扣贯彻落实中央、省党委和市委各项决策部署,抓住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一步一个脚印地把民族团结进步工作做实做细做出成效。

 一要坚持发展第一要务,夯实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物质基础。发展是解决一切问题的关键,是解决民族地区各种问题的总钥匙。我们必须聚焦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把重点放在推动产业结构转型升级上,把实体经济做实做强做优。立足优势、挖掘潜力、扬长补短,努力改变传统产业多新兴产业少、低端产业多高端产业少、资源型产业多高附加值产业少、劳动密集型产业多资本科技密集型产业少的状况,构建多元发展、多极支撑的现代产业新体系,形成优势突出、结构合理、创新驱动、城乡一体的发展新格局。把现代能源经

 济这篇文章做好,紧跟世界能源技术革命新趋势,延长产业链条,提高能源资源综合利用效率。大力培育新产业、新动能、新增长极,发展现代装备制造业,发展电子信息、节能环保等新兴产业,发展现代服务业,补足基础设施欠账,优化资源要素配置和生产力空间布局,走集中集聚集约发展的路子,形成有竞争力的增长极。认真落实好民族贸易企业和民族特需用品定点生产企业优惠政策,扶持更多民族用品企业进入全国民族特需用品定点生产企业行列。大力培育和发展非公有制经济和社会服务型组织,引导少数民族群众积极发展文化旅游、民族工艺、食品加工等民族特色产业,培育和发展一批民族传统生产工艺和特色产业,推动中小企业、集体经济、个体工商户等非公有制经济体释放活力、创新创业。着力打造民族文化品牌,推动民族文化资源进入市场,增强少数民族群众自我发展能力,促进少数民族群众增收致富。

 二要强化基本民生保障,共享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发展成果。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是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着力点。我们要着力加强和改善民生,切实为少数民族群众解难事、办实事、做好事,不断提高各族群众的幸福指数。按照“规划到户、责任到人、整合资源、精准帮扶”的原则,主动融入 X 区专项扶贫、行业扶贫、社会扶贫“三位一体”的大扶贫格局,坚持城市少数民族低

 收入群体生活提升与农村少数民族贫困人口扶贫并重,因户施策、因人施策,确保少数民族贫困人口全面脱贫。健全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对少数民族农民和城市少数民族待业人员进行系统职业技能培训,制定实施高校毕业生创业引领计划和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促进计划,特别是注重提高少数民族高校毕业生创业就业水平。实施民族学校教师队伍综合素质提升工程,加大教师分类培训力度,全面提高民族学校教师综合素质。实施蒙医药发展工程,扶持蒙药材种植、研发、加工,加强 X 医药临床研究基地建设,加大蒙医药专业骨干和学术带头人培养力度,加快研发健字号、准字号蒙药新品种,着力培育蒙医药企业。

 三要构筑各民族共有精神家园,凝聚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强大合力。做好民族工作,最关键的是搞好民族团结,最管用的是争取人心。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决定着各民族共有精神家园的发展方向,我们必须在各民族中大力培育和践行,坚持从小就抓、从幼儿园就抓,注重从少数民族文化中汲取营养,创新载体和方式,搞好网上和网下结合,增进各族群众对伟大祖国、中华民族、中华文化、中国共产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认同,形成各民族同呼吸、共命运、心连心的牢固精神纽带。引导各族干部群众像爱护自己的眼睛一样爱护民族团结,像珍视自己的生命一样珍视民族团结,着力深化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加强爱国主义和中华民族

 共同体教育,使“两个共同”主题和“三个离不开”“五个认同”的思想深深扎根于全区各族群众心中。着力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以民族传统节日和民族团结宣传月等为契机,组织开展富有民族特色的群众性活动,增强吸引力和感染力。鼓励和扶持歌颂民族团结、体现时代精神的文艺创作,不断弘扬少数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坚持平等对待、一视同仁,尊重少数民族文化、风俗习惯和宗教信仰,坚决纠正歧视少数民族群众、伤害民族感情的言行,严厉打击在用工、生产、经营、服务等环节中欺诈少数民族群众的不法行为,切实维护少数民族群众的合法权益,不断增强少数民族群众对城市的认同感,激发各民族之间共建和谐美好城市的活力。着力强化宣传引导,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主题活动,做到民族团结进步意识深入人心、家喻户晓。

 四要依法管理民族事务,巩固发展和谐民族关系。推进民族事务管理规范化、法律化,是实现民族地区长治久安的关键。我们要牢固树立法治思维,发展和谐民族关系,推动全社会形成更加爱护团结、全力维护团结、不断增进团结的生动局面。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加大舆论引导力度,增强各族干部群众辨别大是大非、抵御国内外敌对势力思想渗透的能力。深入贯彻实施民族区域自治法,推进民族事务治理法治化,依法保障少数民族的权益,夯实各民族团结进步的制度基础。建立健全监督检查机制,对民族法律法规规

 章贯彻落实情况实行常态化监督检查。广泛开展普法教育,让各族群众懂得谁都不能逾越法律底线,真正形成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的法治环境。对涉及民族因素的人民内部矛盾,综合运用政策、法律等手段和教育、协商等方法妥善化解,对于蓄意挑拨民族关系、煽动民族歧视和仇恨、破坏民族团结、制造恶性事件的犯罪分子,坚决依法打击。加强涉民族因素突发事件预警和应急管理体系建设,制定应急预案,妥善处理伤害民族感情、有损民族团结的各类矛盾和问题。加强民族关系监测与评估,切实把矛盾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坚决防止单一问题引发连锁问题、一般问题演变为民族问题,努力维护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的大好局面。同时,要加强少数民族干部队伍建设,不断提高少数民族干部的履职能力。

 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完善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机制 一要强化责任落实。按照《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实施方案》,各成员单位要细化分解任务,强化工作措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协调落实和统筹推进,各相关部门要根据目标任务要求,主动作为,认真履行职责,全力配合牵头单位完成各项工作,形成“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创建工作格局。

 二要加强要素保障。牵头领导要加强创建工作调度,及

 时协调解决推进过程中的各种问题。创建办要对成员单位创建工作实行检查工作机制,指导成员单位开展创建工作。财政部门要把相关创建工作经费保障到位。党政两办督查室要对创建工作进展情况进行实时监控、跟踪督查,实行一月一通报制度,对推动不力、进展缓慢的部门加大督办力度,对不能按期完成工作任务的部门进行通报。

 三要注重营造氛围。牢牢把握“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工作主题,紧紧围绕全区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全面落实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开展形式多样的民族、宗教、蒙古语文政策法规宣传及民族团结主题教育活动,通过电视、报纸、网络开辟专栏、民族团结征文、树立先进典型等宣传活动,营造全区关心、支持、参与的民族团结良好氛围。

 同志们,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意义重大、影响深远。我们一定要更加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坚决贯彻落实中央、省党委和市委关于民族工作的决策部署,不忘初心、守望相助、团结奋斗、一往无前,不断谱写我区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新篇章,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奋力开启建设现代化 X 新征程奠定坚实基础而不懈奋斗!

 党支部“三会一课”制度

 “三会一课”(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党课)是我党经过长期实践证明的一种行之有效的党组织生活制度。为健全党的组织生活,严格党员管理,加强党员教育,提高党员素质,加强党组织的战斗力,根据党章规定,制定党支部“三会一课”制度。

  一、支部党员大会

  支部党员大会是指由全体党员(包括预备党员)参加、讨论研究支部重要议题的组织活动。支部党员大会每季度召开一次。党支部可根据工作需要提前或适当增加会议,但不得随意减少会议次数。支部党员大会一般由支部书记主持,支部书记缺席由支部副书记或委员主持。

 (一)支部党员大会内容

  1.结合工作实际,讨论党支部贯彻执行上级党组织决议、指示和工作计划等。

  2.审议通过支部委员会的工作报告,对支部委员会进行审查和监督。

  3.讨论预备党员的接收和转正。

  4.评定党员,评选先进,处分不合格党员。

  5.选举支委会和党代会代表,罢免、撤换不称职的支委和党代会代表。

  6.讨论上级党组织决定和党支部提交的其他有关问题。

  (二)支部党员大会程序

  1.主持人宣布开会,向大会报告党员应出席人数和实到人数、缺席人数及其原因,报告时说明正式党员和预备党员人数。正式党员超过应到会党员的半数大会方可召开。大会决议必须经过应到会正式党员半数以上通过方能有效。

  2.围绕议题组织党员展开讨论。支部对讨论的问题可提前提出意见和方案,并向大会介绍,引导党员讨论发言。支委会成员要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讨论和表决,切忌在支委会上不提意见、不表态,而在党员大会上突然提出。

  3.表决通过决议。在充分讨论、发表意见的基础上,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

 则进行表决。党员严肃、认真、明确地表明自己赞成或反对的态度。

  4.总结会议,提出贯彻意见。主持人在会议结束前作简要总结,并对贯彻支部党员大会决议和精神提出要求。

  (三)支部党员大会要求

 1.做好会前准备。支部党员大会要有明确的会议议题,支委会围绕议题要事先分析研究,形成初步意见,同时将会议的内容、要求、议程、时间等有关事项通知全体党员,让党员明确会议内容有所准备。

  2.按规定程序进行。支部党员大会特别是接收预备党员、预备党员转正和讨论处分党员的大会以及党内选举的大会,要严肃、认真,必须严格按特定程序进行,不得随意改变。

  3.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要注意听取每位党员意见,决不允许个人武断、草率做出决定。表决可采取无记名投票或举手方式进行。上级党组织派来参加大会的同志和预备党员只有发言权、没有表决权。

  4.做好会议记录。党支部要指派专人作会议记录,内容:会议时间、地点、主持人、党员出席会议人数和缺席原因、会议议题、党员发言要点、讨论中的不同意见、形成的决议等。会议记录归档保存。

  二、支部委员会

 支部委员会是由支部党员大会选举产生的党的基层领导班子。支部委员会一般每月召开一次,如遇上级党组织布置,可适当增加。

  (一)支部委员会会议主要内容

 1.研究、部署党支部工作计划、总结和重要活动。

  2.研究、决定党支部自身建设和党员教育管理工作。

  3.关于贯彻上级党组织指示和决定方面的工作。

  4.关于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促进各项任务完成等方面的工作。

 5.研究党员发展工作和党员奖惩工作。

  6.党支部的其他工作。

  (二)支部委员会会议要求

 1.做好会前准备。提前将会议议题、时间、地点等有关事项通知到委员,对重大问题,支部书记会前可就研究的问题与各委员交换意见,并广泛听取党内外群众意见。

  2.发扬民主。支委们要坚持集体领导的原则,充分发表意见,如遇重大意见分歧,除必须紧急决定外可保留到下次会议继续讨论,下次会议仍无法统一,可提交上级党组织裁决或提交支部党员大会讨论,最后按上级党组织决定或支部党员大会决议执行。讨论重大问题时,到会委员超过应到会委员的半数,表决有效。到会委员无法达到半数时,可召开支部党员大会讨论决定有关重大问题。

  3.做好会议记录。讨论问题要抓住中心,开短会,做好记录,记录内容:时间、地点、参加会议人员、缺席情况、议题、发言要点、通过决议等,记录由支部书记保存。

  三、党小组会

 党小组的划分根据党员数量多少和党员分布情况来决定,党员数在3人以上的应建立党小组。党小组会议一般每月召开一至两次,如遇党支部专门布置,可适当增加。

  (一)会议主要内容

 1.听取党员思想汇报,开展党内批评与自我批评,有针对性地开展党员思想工作,促进党员更好的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2.根据党支部安排向党员布置工作,讨论党支部决议,研究制定贯彻措施。

  3.讨论有关发展党员工作,对党员进行民主评议和鉴定,评选先进,讨论对违纪党员的处分。

 4.组织有关学习活动等。

  (二)党小组会议要求

 1.选好会议内容。党支部应加强对党小组的领导,指导开好党小组会,党支部书记或委员要与党小组长互通情况,商议会议内容。会议内容主题要集中,要围绕党的中心任务,结合党员的实际工作,解决实际问题。

  2.做好会议准备。合理安排会议时间,提前通知有关党员,充分发扬民主,集中意见,统一思想,提出具体措施。

  3.党小组长做好会议记录和总结,并及时向党支部汇报。

  四、党课

  党课是对党员进行党性教育、党的基本知识教育以及其他经常性教育的主要形式,是党支部的一项重要工作。党课可由上级党组织负责组织,也可由党支部自行安排。党课每半年一次。

  (一)党课主要内容

 1.按照党章要求对党员进行共产主义理想、党纲、党史、党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路线、方针、政策的教育,特别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党的历史和优良传统、以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教育。

  2.当前政治、经济形势的教育。

  3.党员思想品质、工作作风、党风廉政建设和法律法规等方面的教育。

  (二)党支部负责上的党课,要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1.落实党课制度。党支部应按照党课计划,并将党课时间、地点、内容、授课人等情况和要求通知党员。

  2.编好党课教材。党课教材要围绕党的中心工作,结合形势和任务的特点,突出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3.形式要多样化。党课形式应丰富多彩、生动活泼。

 (三)对于上级党组织负责上的党课,党支部必须做好配合工作

 1.协助上级党组织了解和分析本支部党员现状,找出带有普遍性和倾向性的问题,增强党课的针对性。

  2.及时组织党员参加党课教育,提高党员听课率。

  3.听取党员对党课内容的反响,向上级党组织反馈。

  “三会一课”实行党支部书记负责制,对坚持“三会一课”制度负主要责任。每个党员不论职务高低,都必须编入党的一个支部、小组,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接受党组织和群众的监督。不允许有任何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不接受党内外群众监督的特殊党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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