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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履行政府教育职责整改情况报告

 0 2020 年 履行政府教育职责整改情况的报告

 省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你办印发的 XX 市人民政府 2018年度履行教育职责评价督导报告的通知》(以下简称《督导报告》)收悉。HZ 市政府高度重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全国全省教育大会精神,对照《督导报告》指出的主要问题,组织市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成员单位进行逐条逐项解剖分析,认真研究对策,切实加以整改。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整改工作落实情况

  (一)关于区域间教育发展不均衡、优质教育资源不足方面。

  1.优化顶层设计,完善高水平建设“美好教育 1+N”新政。2019年 4 月,市委、市政府召开全市教育大会暨高水平建设“美好教育”推进会,确立高水平建设“美好教育”的奋斗目标和实施路径。推出《深化基础教育改革建设“美好教育”的实施意见》、HZ 市教育现代化 2035 行动纲要和实施方案、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发展学前教育第三轮行动计划等系列重要政策文件,构建“美好教育1+N”推进体系。

  2.加强规划建设,保障教育资源有效供给。一是统筹教育、规划和自然资源部门编制实施新一轮基础教育布局规划。在提高现行“百户比”指标基础上,探索采用差异化“百户比”指标配置教育设施,顺应学龄人口增长趋势,满足不同地区发展实际需求。二是督促各责任主体严格按“四同步”原则,结合区域用地功能调整、城中村改造和大城北建设等有利时机,加快配套教育设施落地建设。2019 年,

 全市完成新建中小学 xx 所、幼儿园 xx 所;xx 学校已于 2019 年秋季招生;xxx 学校和 xx 校区已竣工验收,将于 2020 年秋季投入使用;另有 xx 所中小学、幼儿园开工在建。三是努力补齐学前教育、农村义务教育短板。全面推进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专项治理工作,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实。深入推进省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建设,2019 年新增省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 xx 所,累计 xx 所,覆盖率达 xx%。实施乡村小规模学校和乡镇寄宿制学校的基本办学条件达标工程建设计划,补齐两类学校短板。

  3.全面实施新名校集团化办学,共建共享市域优质教育资源。一是全面实施《关于推进新名校集团化办学共建共享市域优质基础教育资源的实施意见》,深化新名校集团化办学内涵,优化集团“捆绑考核”等绩效机制,强化核心学校辐射引领功能,提升区域内教育发展整体水平。二是推进跨层级、跨县域组建名校集团,成立跨区域教育集团实现市属 8 所省一级重高全覆盖,进一步提升桐庐、淳安、建德三县(市)高中教育质量;对梅城镇中小学(幼儿园)开展组团式教育帮扶,合力打造美丽城镇(梅城)“美好教育”样本区;支持钱塘新区 6所中小学加入主城区中小学名校集团。三是运用互联网技术深化城乡学校互助共同体建设。通过城乡同步课堂、远程专递课堂、教师网络研修、名师网络课堂等方式,实现城乡结对学校管理共进、教学共研、资源共享、信息互通、师生互动、差异互补。2019 年,共推动全市xxx 所城乡学校结对,开展结对活动 xx 余次,参与师生 xx 万余人次。

  (二)关于民办学校“择校热”治理方面。

 1.积极完善义务教育阶段和普通高中招生政策。一是 2019 年在全省率先实施公办民办小学同步招生,六城区(含 xx)民办小学报名录取比从 2018 年的 x:1 下降到 2019 年的 x:1。二是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精神和省相关文件要求,从 2020 年起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招生制度,全面实行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公民同招”,民办学校报名人数超过计划数的,实行电脑随机录取。三是完善优质示范普通高中招生名额合理分配到区域内初中的办法,从 2018 级初一学生开始,省一级重点普通高中名额分配招生比例为不低于学校招生计划数的 60%;从 2019级初一新生开始,优质普通高中招生名额分配向不选择生源初中学校倾斜。

  2.深入实施公办初中提质强校专项行动。制定出台专门的行动实施方案,遵循“综合施策、优化环境、注重内涵、提升质量”的工作思路,实施办学条件提升、新名校集团化、专业化教师队伍建设、高水平校长队伍建设、课程改革深化、教科研工作促进、教育信息化建设、特色项目培育等八个专项行动,激发公办初中办学活力,全面提升公办初中办学质量,努力打造“家门口的好初中”。

  3.扎实推进“公编民用”教师清理规范工作。稳妥推进事业编制教师在民办中小学任职任教清理规范工作,明确要求各地不得擅自核定民办学校事业编制,不得再出台“公编民用”等政策,并纳入市对区、县(市)政府综合考评,至 2019 年累计清理规范教师 xx 名。2020

 年进一步加强对区、县(市)督促指导,有序推进清理规范工作,计划规范比例达到 xx%以上,确保 2022 年前规范到位。

  (三)关于义务教育教师工资待遇政策落实方面。

  2019 年 12 月,市委、市政府出台《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推出一揽子高含金量政策举措,重点完善教师工资收入保障机制、青年教师住房保障机制、教育系统高层次人才的扶持政策和教师荣誉体系,强调建立健全教师绩效工资调整与公务员收入分配政策调整联动机制,各区、县(市)政府出台公务员奖金政策时,必须同步、同时、同幅度考虑中小学教师,率先实现教师平均工资收入高于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结合国务院、省政府关于义务教育教师工资待遇专项督导,2020 年 1 月组织市教育、组织、人社、财政等部门摸底调研,指导推动各区、县(市)自查自纠。围绕落实教师工资待遇“不低于或高于”的法定要求和市委、市政府“率先高于”要求,按照省定口径进一步明确全市义务教育教师和公务员工资待遇计算比较口径,并于 2020 年 3 月召开全市专题会议进行部署,督促各地制定落实义务教育教师工资待遇保障方案。

  (四)关于解决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入园入学方面。

  1.加强统筹。将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就学纳入我市教育事业发展总体规划,依据城市人口变动、城镇化进程和流动人口需求等因素,合理布局中小学校,积极为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就学创造条件。

  2.健全机制。制定 XX 市流动人口居住证申领实施细则(试行)》及流动人口随迁子女积分入学实施办法,将未成年人申领居住证需父

 母双方缴纳社保一年以上调整为其中一方,实施学前教育公办幼儿园、义务教育公办学校向户籍儿童、随迁子女一体招生,进一步畅通随迁子女入学(园)渠道,切实保障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平等接受教育的权利。

  3.加大扶持。继续实行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免费义务教育政策,2019 年市本级财政安排流动人员随迁子女义务教育专项经费 2619 万元,区、县(市)财政给予相应补助,主要用于随迁子女学费补助和随迁子女学校改善办学条件。我市各级财政将民办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学校纳入民办中小学公共财政资助政策享受范畴,根据学生在籍人数,以当地同级同类公办学校上年度生均预算内教育事业费为依据,按义务教育段学校不低于 30%比例、高中教育段学校不低于 20%的比例,给予补助,主要用于教师培训、教师工资等。此外,各地结合省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创建工作,指导随迁子女学校制定创建计划,查找薄弱短板,加大资金投入,积极落实整改,着力改善办学条件。余杭区通过“以奖代补”形式,对创建成功的随迁子女学校进行奖励,主要用于学校各类专用教室设施设备的添置等;xx 区近三年共投入约 xx万元,用于教学大楼改造提升、功能教室建设和学校教学设施设备添置等。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我市将以此次评价为契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考察浙江、HZ 重要讲话精神以及全国、省、市教育大会精神,紧紧围绕高水平建设“美好教育”的目标,坚持对标对表、

 克难攻坚、毫不松懈,统筹抓好疫情防控和教育改革发展,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持续推进“美好教育 1+N”新政落细落实,强化教育民生保障功能和要素支撑功能,为“努力成为新时代全面展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重要窗口”做出新的贡献。对标督导建议,下一步我市将继续做好以下工作:

  (一)坚持教育优先发展,推进教育资源扩容提质。加大对教育事业发展的支持力度,切实做到“三优先两不减”。全面推动新一轮基础教育布局规划实施,加快配套教育设施建设,加大教育资源供给力度,2020 年实现全市新建中小学幼儿园 xx 所以上;抓紧实施新一轮市区高中教育布局规划和学校建设。启动市区原有高中教育资源的挖潜工作,积极应对市区高中入学高峰。加快推进 xx 职校大江东分校建设,抓紧实施 xx 校区、xx 校区和 xx 普高、xx 高中项目前期工作,力争 2020 年底前开工。加快现有学校改造提升,合理超前和提高学校建设相关标准,有效改善办学条件。深化省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创建,全面落实“两类学校”建设任务,2020 年完成 xx 所城镇配套幼儿园治理任务。

  (二)坚持人民满意导向,推动基础教育高品质发展。继续扩大公益性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推动学前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以创建国家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区、县(市)和省教育现代化区、县(市)为引领,以深化新名校集团化战略为抓手,加快推进城乡教育一体化发展,全域提升基础教育整体水平。通过完善招生政策、实施公办初中提质强校行动、落实“公编民用”教师清理规范等举措,促进公办民办教育协

 调发展。以促进深化课程改革为核心,鼓励“分类办学、错位发展”,推动普通高中特色化多样化发展。

  (三)落实“率先高于”要求,提高中小学教师地位待遇。进一步完善教师工资待遇保障机制、绩效工资考核分配制度、教师住房保障机制等系列政策制度,保障教师合法权益,进一步提高教师社会地位。重点落实教师绩效工资调整与公务员收入分配政策调整联动机制,明确要求各区、县(市)从 2020 年起完善辖区教师与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联动机制,调整完善年度经费预算,确保义务教育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各地从 2020 年度起将增设教师专项奖励,真正实现“率先高于”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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