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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党员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制度

  煤矿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制度

  为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管理和监督,围绕“一岗双责”相关规定和矿目标管理,根据《关于党员领导干部述职述廉的暂行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矿党委负责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工作的组织实施。

 二、述职述廉的主要内容:学习贯彻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情况;执行民主集中制情况;履行岗位职责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遵守廉洁从企规定情况;存在的突出问题和改正措施以及其它需要说明的情况。

 三、矿领导述职述廉在每年一次的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上进行。

 四、在述职述廉前,矿党委要广泛征求干部职工对领导班子成员的意见,并由主要负责人如实反馈给本人。

 五、述职述廉后一个月内,矿党委将述职述廉工作总结报公司党委和纪委。

 六、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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