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斯文档网

您现在的位置是:格斯文档网 > 工作总结 >

网络订餐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的工作总结4篇【通用文档】

网络订餐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的工作总结我乡食品安全工作严格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强化部门联动,创新监管机制,整合监管资源,不断创新监管模式,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网络订餐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的工作总结4篇,供大家参考。

网络订餐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的工作总结4篇

网络订餐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的工作总结篇1

我乡食品安全工作严格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强化部门联动,创新监管机制,整合监管资源,不断创新监管模式,大力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确保了食品安全形势的稳定。现就20xx年全乡食品安全工作总结如下:

一、强化领导,落实责任

乡党委、政府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工作,充分认识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履行职责,采取有效措施,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领导。乡政府建立食品安全监管领导小组,乡分管领导担任组长,从组织上保证了全乡食品安全工作的有效有序开展。乡党委会、乡长办公会多次专题部署食品安全工作,并下发《富和乡食品安全20xx年度工作要点》,联合职能部门开展对食品企业的质量安全监管等。

(一)是落实食品安全责任制。年初乡政府与各村、各食品生产企业签订食品安全监管责任书,落实食品企业安全主体责任。

(二)是完善食品安全监管网络。乡明确食安办具体负责本乡日常食品安全工作,各村配备食品安全信息员,具体管理本村的食品安全信息上报工作,乡村两级食品安全监管网络得到完善。

(三)是制订《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指导和规范全乡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

二、广泛宣传,提高认知

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列入乡镇监管,目前群众意识不强,要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认识,是食品安全工作有效运行,创建食品安全成功与否的`关键,也是人民群众对加深食品安全的理解,有效提高自我保护能力的必要。为此,我乡加大了宣传力度,结合今年食品安全宣传月活动,通过会议、广播、板报、发放传单等多种形式,针对性地宣传食品安全知识,认真组织“食品安全月”和“百日安全生产活动”的宣传工作。大力宣传《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工作》、《食品安全法》、《产品质量法》。大力推进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知识,让群众了解在食品中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危害,提高了消费者自我防范、自我保护意识,形成了自觉抵制食品非法添加行为的良好氛围。经过广泛的宣传,大大的提高了人民群众对食品安全的认知度。

三、突出重点、全面监管

(一)加大日常食品监管力度。坚持把食品安全作为一项经常性、长期性的任务,持续加大日常监督管理的力度,突出食品生产加工、流通、消费等重点环节,扎实工作,确保了食品安全工作的有效落实。对单位学校食堂和街道餐饮店进行全面检查,通过行业主体调查:14户食品店,其中:11户取得食品流通许可证,14户取得工商营业执照,“四小”未取证经营:其中7户小餐饮店、1户榨菜油、1户小食品店、2个卤制品:1个未取得健康证。鲜肉摊7个:7个有证,彻底摸清了我乡内食品行业主体的基本情况,精准掌握监管对象,为依法履行食品安全监管职责提供准确的依据。

(二)突出节点食品安全监管。特别是元旦、春节期间,为了保障我乡节日期间食品安全,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让人民群众过上愉快、安全、放心的元旦春节。我乡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布置在20xx年元旦、春节期间,组织食品安全人员,以城乡结合部、对校园及其周边、自然村等重点区域,集市、农村中小食品生产企业和小作坊、食杂店、小餐饮为重点场所,大力宣传食品安全知识,以群众日常大群消费食品、儿童食品,以及民俗特色食品等为重点品种。坚决查处农村食品市场假冒和仿冒知名品牌、制售无生产厂家、无生产日期、无保质期、无食品生产许可、无食品标签的食品违法行为。

(三)实施食品安全保险试点。经过前期的工作努力,不断宣传和引导食品安全保险试点工作精神,按照XX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沐食安办[20xx]8号文件精神,目标明确,乡所在辖区内餐饮店、副食品店、学校伙食团作对象宣传食品安全保险试点工作的主要精神。宣传到位,乡食品安全管理员把县上传下来保险试点的保额事项,发到了辖区内餐饮店、副食品店,宣传了食品安全参加食品安全保险的好处、优点和责任。

(四)着力食品安全联动协作。积极发挥乡食安委的综合协调作用,定期召开食安全会议,通报工作情况,研究部署食品安全工作,及时研究和解决食品安全监管中存在的问题,增强监管合力,不断推进食品安全工作全面有效开展。是狠抓食品专项整治行动。开展打击生产、销售假冒伪劣食品违法行为专项整治执法行动,开展排查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及过期食品专项整治

四、存在的问题和工作打算

存在的问题:20xx年食品安全工作虽然取得了较好的成绩,但还存在着一些薄弱环节和问题:一是队伍建设与新形势下食品安全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二是科学监管的方法还不多,执法的效能还不高,尤其是长效监管机制方面还有待于进一步探索。

明年工作打算:20xx年全乡食品安全工作将严格按照中央省市县食品安全工作政策、会议精神,进一步强化领导,落实责任,牢牢把握监管这个重点,认真组织开展全乡食品安全相关工作。

网络订餐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的工作总结篇2

为切实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逐步构筑“互联网+食品安全”网,按照纪委“点题整治”总体部署要求,我局持续加强与上级部门沟通,畅通申诉举报渠道,实时掌握线上餐饮隐患动向,稳步推进线下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发现并移送市综合执法支队案件线索15条。现将阶段性工作总结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

明确整治重点,5月21日对应上级制定出台《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5月25日以通知通告形式传达市局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会议精神,明确责任领域、监管重点等。及时组织召开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整治工作动员部署会,层层推进工作落实、落细。6月28日、7月12日结合周例会部署网络餐饮服务专项整治工作,7月13日召开专题会议,通报阶段整治成效,并就短板问题进行再部署、再强调。

二、加强信用提醒。

运用行政约谈、信用承诺等方式,督促网络餐饮第三方平台履行主体责任,规范线上交易行为。全区2家网络餐饮第三方平台及8家配送点代表参会,现场签订《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食品安全承诺书》、《同城快送诚信经营承诺书》共10份。饿了么、豆讯平台均对照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整治重点内容开展全面自查并形成自查报告。同时对上级下发的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比对异常的1家辖区系统已登记停业的餐饮经营户,及时通报饿了么平台进行核实,经平台反馈,该企业已下线。

三、加强监督检查。

一是督促平台履行审查义务。及时将上级网络监测任务下发平台,对照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整治重点内容开展全面自查,按月将上级网络监测任务下发平台进行整改,引导企业对入网商户进行分类处置,实施下线、扣信用分、补证等措施。目前已收集平台整改报告3份。二是严把网络订餐许可关。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法》、《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要求,对网络订餐经营主体进行现场勘查,对不符合资质条件的,依法不予许可,对无证或超范围经营经营的,依法督促补证。三是加强抽检力度。充分发挥食品抽检的技术支撑作用,将食品抽检工作与本地外卖食品消费特点、高风险食品、地方特色食品、群众关注度较高食品相结合,在辖区内组织开展外卖食品安全抽检,截止目前已完成抽检36批次,10批次合格,其余批次正在检测中。四是加大入网餐饮单位监督检查力度。截止目前,共出动执法人员144人次,线下排查入网餐饮单位82家次,约谈座谈21家次,对上级下发的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与许可证信息比对排查299家次,对入网餐饮单位取得资质情况、信息公示情况、现场制售情况、包装材料及配送措施落实情况等四大类七小类内容进行重点整治,发现整改问题及风险隐患31个,移送案件线索15条,有效消除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我局开展网络餐饮服务专项整治工作的做法先后于《荔城在线》、《东南网》、《人民周刊网》、《湄洲日报》等平台刊载宣传6次。

网络订餐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的工作总结篇3

为全面规范我区网络餐饮服务经营行为,加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力度,保障人民群众网络餐饮服务消费权益。按照省市局相关文件要求,淮上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了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专项监督检查工作,有关工作总结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为有效落实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专项监督检查工作,淮上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召开了专题工作会议,成立了专项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工作目标和任务,对执法人员实行分片包干,责任到人,在摸清辖区网络餐饮服务单位底数和现状的情况下,按照分类指导的原则,着力解决突出问题,确保完成专项整治任务。

二、落实整治措施

在整治行动中,我局执法人员深入全区5个镇,对辖区内的各类餐馆、快餐店、小吃店、饮品店等餐饮服务单位进行全面排查,重点检查网络餐饮服务单位是否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是否在经营活动的主页面醒目位置公示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健康证和培训合格证等信息;网上公示许可证与实际许可证是否一致;经营地址、项目等信息与实体店是否一致;经营场所卫生状况、加工操作过程、从业人员健康管理、食品原料采购、餐饮具消毒、食品用包装材料等是否符合规范要求等。

三、规范与处罚并举

在专项工作中,采取“指导与处罚并举,指导为主,处罚为辅”的人性化执法模式,各管理所实现分片包干,责任到人,逐街道、逐店进行拉网式摸底造册和指导检查,未办证的引导办证,帮助网络订餐服务单位查找薄弱环节,指导建立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内部管理,提高食品安全管理水平。从检查情况看,网络餐饮服务单位都持有许可证经营,在网络订餐服务平台上对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等信息进行公示,但存在现场加工场所卫生较差、三防设施不到位、索证索票和从业人员健康证不齐全等情况,执法人员对部分存在问题的网络餐饮服务单位下达了《责令整改通知书》,责令限期整改。此次专项监督检查工作中,共出动执法人员213人次,摸排检查餐服务单位58家次,发出《责令整改通知书》20份。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

此次专项监督检查工作摸清了辖区网络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基本状况,加强了对网络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监管力度,有效降低了网络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淮上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将以此次整治行动为契机,继续加强网络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力度,加大《食品安全法》、《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查处办法》等法律法规宣传力度,提高网络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意识,落实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切实维护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网络订餐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的工作总结篇4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切实解决我区产品质量特别是食品安全方面存在的问题,8月底以来,根据省、市政府的统一部署,我区各镇街道、各相关部门行动迅速,责任明确,围绕三个重点,在注重治标的同时,着力治本,专项整治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

一、以政策宣传为重点,营造专项整治氛围。

一是注重企业层面的法律法规宣传,着力提高生产经营者的责任意识。8月下旬,区质监分局专门召开了全区食品生产企业《特别规定》宣贯会,宣传和讲解国家法律对食品企业的要求。结合排查和执法检查,质监人员每到一家就把《特别规定》和《南湖区不安全食品召回实施细则》送到企业主的手中。区工商分局为贯彻《特别规定》,专门印制了5000份“告食品经营单位”的书面通知,对辖区内的所有食品经营单位挨家挨户进行上门发放。

二是充分利用媒体优势,在注重正面宣传的同时,加大对食品违法行为的曝光力度。8月底以来,嘉兴电视台、嘉兴电台、嘉兴日报、南湖晚报、嘉兴广播电视报等媒体先后20多次报道了我区专项整治的工作情况,一些严重的食品违法违规行为被及时曝光。

二、以食品安全为重点,开展全面整治。

一是各部门行动迅速,按照责任分工实行了地毯式检查。质监分局以糕点、豆制品、酱腌菜、饮用水、冷饮等五类食品为整治重点,分区域开展全面的`执法检查,共出动人员452人次,检查小企业、小作坊127家,并对其中的6家进行了立案查处。工商分局开展了农村放心店“回头看”活动,组织各农村放心店、监督站(点)进行自查,再由各工商所复查,对发现的问题立即予以整改处理,确保农村放心店、监督站(点)符合标准和要求。市卫生监督所积极配合南湖区的专项整治,集中力量,加班加点。为规范企业经营行为,他们还专门制作了餐饮行业的规章制度,并送户上门。

二是部门协同,联合执法。在实施分头检查,分别整治的基础上,区领导小组先后三次组织工商、卫生、质监、农经、三产等部门,对余新、大桥、七星等重点地区的食品企业和经营户进行了联合执法检查。

三、以迎接国家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现场会检查为重点,加快推进专项整治。

区政府和各相关部门把全国现场会的检查作为检验前一阶段专项整治成果、全力推进全区专项整治工作的一个重要机遇,予以高度重视。一是根据上级要求,部署任务,落实责任到镇、到村、到部门,并确定了以余新、大桥、七星三个乡镇为整治重点。各相关部门和延线各镇根据分工和整治方案的要求,对三条线路的沿线企业和经营单位,加强了监督检查的力度。质监分局由局长亲自带队,挨家挨户检查企业落实整改的情况,并帮助企业建立完善管理制度和管理台帐。工商分局由主管局长挂帅,组成三个执法检查组,确保车辆、确保人员,并落实责任区,逐点进行检查部署。区卫生部门抽调力量,放弃休息时间,对余新、大桥、七星等区域的小餐饮、学校食堂、小副食品店等重点行业加强整治力度,全力以赴投入整治行动。

在整治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和各部门、乡镇街道的通力合作下,整治工作初见成效。

一是摸清的监管对象的底数。如质监部门通过全面排查,发现了新增的糕点小作坊16家;药监部门对药品的生产、经营单位进行了清查,全区共有药品生产企业2家,零售批发企业183家。

二是各部门严格行政执法责任制,健全了执法联动机制,形成了强大声势,加大了对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违法行为的打击惩治力度。整治行动开始至今,区政府多次召开联席会议,讨论食品整治中遇到的难点和解决办法,各镇(街道)和各职能部门群策群力,通力合作,使整治提前出现成效。截止目前,质监部门已对6家企业进行了立案查处,责令10家企业限期整改,并拟移送证照不全的生产加工主6个。三产部门在整治中收缴违法肉品2542公斤。药监分局查获7起违法案件。

推荐访问:食品安全 工作总结 专项整治

版权所有:格斯文档网 2010-2024 未经授权禁止复制或建立镜像[格斯文档网]所有资源完全免费共享

Powered by 格斯文档网 © All Rights Reserved.。浙ICP备19042928号